秦月楼将生命之水倒入进了水缸里,此刻的水缸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酒缸,接着他便掏出了那个装着酒虫的酒瓶。
拧开瓶盖,那酒虫飞也似的弹进了酒缸当中。
说来也怪,这酒虫不住的喝酒,可身体却并未变大多少,但好像达到了一定的量,它的顶端大眼处开始了分裂。
通过酒液摄入,这个分裂的过程被加快了许多。
“这酒虫是有丝分裂么?”秦月楼观察着酒缸当中的酒虫。
他回想起了法海所说的话,当酒虫在体内的时间足够长,宿主所需要摄入的酒量也会大增,如果酒量不足,那么反而会腹痛难耐,这或许便是因为酒虫在体内分裂的接过。
可惜没有专业仪器,他也没有专业知识,不然他倒是挺想研究一下这酒虫的。
酒缸当中的酒液下降速率十分平均,而且有丝分裂也在持续的进行着,于是酒虫的数量便开始以指数倍数开始了递增。
秦月楼捞出了一条酒虫,接着甩进了旁边准备好的水缸当中。
这酒虫入水便如同蛞蝓遭了盐一样,开始溶解了起来。
清香与馨香从那水缸当中溢出,闻不出半点酒味,也可能是因为被旁边生命之水的刺鼻酒精味掩盖住了。
秦月楼看着那只酒虫渐渐的变小,直到最终消失,那水缸当中的水也全被转化为了酒液,酒液清澈如同纯净山泉,可那扑鼻的清冽酒香却昭示着这是酒而非水。
但秦月楼没有轻举妄动的尝一口,反而是从系统处兑换了一块圆与英荚同,净与云母匹的单片镜。
【便携式光学显微镜(单片镜)】
它看起来像是单片镜,可实际上却是显微镜,秦月楼看了眼附赠的说明书,很快上手,于是趴在了那酒虫转化的酒液前,将附赠的滴管取出,汲取了些许酒液,随后滴入到同样是附赠的玻片上。
将玻片放入掌心,秦月楼将单片镜卡在了右眼眶中,而后通过扫描视网膜,接着根据瞳孔的移动开始选取放大倍数。
倍数放大,目前处于一百倍,酒液当中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细小的颗粒物,而这些颗粒物也在做着无序的运动。
秦月楼看的的眉头微微一皱,发现问题并不简单。
虽然他并非是生物学的高材生,但是一些简单的猫腻还是可以发现的,这些颗粒物全都在做着无序运动,就像是在液体当中游泳一般。
这是否说明,这些颗粒物,是具备活性的?
接着是放大五百倍,而这个倍数也在逐渐的增加着,秦月楼本就紧皱的眉头拧巴着呈现出了一个“川”字形状。
最终在一千倍出头左右,这些具备活性的颗粒物呈现出了真容。
身赤红,口眼具足,活脱脱就是细胞大小的···酒虫。
秦月楼将酒虫所转化的酒缸用缸盖盖起,收纳进了仓库,而后将水缸里分裂的酒虫一条条捞起来塞入到了空酒瓶当中。
酒虫的存续依靠酒液,酒虫的分裂依靠酒液,那这些细胞级的酒虫在进入人身体当中的时候会如何?
以此进行假设的话,细胞级酒虫在一个不经常喝酒的人体内应该会被白血球很快杀死,因为那是异物,
而在一个经常喝酒的人体内,这些酒虫就会被养大。
秦月楼继续观察着酒液里酒虫的情况,这些细胞酒虫已经有一部分开始相互吞噬了。
秦月楼吐出一丝火焰,将酒精烘干,连那附赠的玻片也被他扔到了脚底下踩碎,碾了碾。
“这东西虽然可以酿酒···但还是别卖出去比较好,虽然也算间接知晓了这酒虫如何培育,但是还是等那个什么神通仙酿取得以后再说吧。”
暂时来说,那些酒虫被秦月楼束之高阁。
研究完了酒虫以后,秦月楼也将单片镜收了起来,回到了酒铺前房。
那桑晓明太史正在润色今日所见的奇闻,特地向秦月楼借了笔墨纸砚就为了记载这奇闻,估摸着是要纳入野史当中,这野史只当是乡野杂谈,桑太史写着玩玩的,毕竟正史的记录编纂才是他的主职。
太史职位说高不高,但说低也不低,确切来说大靖的太史官职只管记载史事,编写史书,也就是通俗意义上的史官,只是桑太史只是诗乡城的太史。
太史每年都要将记载的史料递送入宫,而后参与编纂修改,最终呈上给皇帝去阅览。
不过现在未到年末,因此桑太史还算悠哉,所以他才能大早上闲逛看到酒虫被诱出的一幕,继而在有家酒铺中借了个位置,又借了纸墨笔砚准备记录。
“十三少,刚刚在后院鼓捣什么酒呢?光闻着我就知道那是唇齿留香的好酒了啊。”桑太史也同旁人一般称呼秦月楼为十三少。
就如那些绰号一般,“十三少”这个绰号也印在了秦月楼的身上。
大靖并非重农抑商,而是士农工商四民排名不分先后的平稳发展,当然其中也有朝廷能人宏观调控,因此商贾之家地位并没有多低。
所以桑太史称呼秦月楼为“十三少”其实也带了一些兄长看弟弟的意思,毕竟秦月楼的年纪摆在那里。
“啊,这个啊,是酿失败了的酒,只有香味,但是尝起来酸涩无比,因此我准备将其制成香水。”秦月楼随口搪塞着。
“香水?哦,你是说胭脂水粉吧?哎?你这个词···还挺新颖的,赶明儿记下来。”桑晓明称奇道。
大靖的大部分情况和秦月楼所了解的古代差不多,女子多用胭脂水粉做妆容打扮,虽没有前世那般发达的化妆邪术,但也是有好看妆容的。
但是香水这种东西还真没有,一般人都会选择佩戴香囊,可香囊当中香气微弱,多用来防治蚊虫。
不过那酒虫酒确实给秦月楼开辟了些新思路,不能喝,难道还不能喷在衣服上做香水了不成?但是那些细胞酒虫通过呼吸道进入体内可咋办?算了算了,还是束之高阁吧。
“说起来,月楼啊,等会可否请你家几个家丁陪我回去一趟,有赏银的。”桑太史编写着,也出声问着秦月楼。
“怎么说?小明哥?你已经是个成年男子了,该学会自己回家了。”秦月楼打趣道。
“这事儿可怎么说呢···我每次出门以及归家都要经过一处荒宅,也正是经过了那荒宅以后,我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跟着我,可当我回过头以后身后却并无任何人影踪迹,我怕是撞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了,因此特地去求了护身符,但,这情况仍旧发生,可我转念一想这大中午的怎么可能会有那种邪祟呢?所以我昨天起了个心眼,故意晃荡到了一处拐角,然后就在拐角处等了起来···你猜我看见了什么?”桑太史问着秦月楼。
“别卖关子啦小明哥。”秦月楼笑答道,“不过让我猜猜啊,正所谓荒宅当中不是狐精便是艳鬼,能跟着你的···要么是个漂亮女人,要么是只漂亮狐狸,而且你也说了是中午,
所以我猜是狐狸。”
“嘿,你小子行啊,我们诗乡城里风传十三少天生早慧,这话果不其然,你说对了,还真是只狐狸,这狐狸一双眸子灵动至极,举爪投足都自生一股子风韵,而且浑身皮毛纯白,漂亮极了,啧啧,那狐狸可真漂亮,我倒是有心把这狐狸带回家养,但你说我带你的这几个伙计该怎么把它降伏?”桑太史问着秦月楼。
秦月楼差不多明白了,因为桑太史家中并无仆人,毕竟桑母事事都喜欢亲力亲为,所以也就省却了仆人,于是桑太史才会问秦月楼借家丁。
“说服她呗。”秦月楼随口一说,接着斟酌了起来,毕竟他也怕桑太史来硬的,那狐狸要是有什么道行,桑太史估计要倒大霉,甚至是死掉,十三少心思还算玲珑,略微斟酌以后便脱口而出。
“你都说这狐狸眸子灵动,想来也开了灵智,你把它说服了,它估计就跟你回家了,所以我建议桑老哥你还是别带我这些家丁去比较好,免得把那灵狐给吓跑了,它若是不愿,你损失也不大的嘛。”
“哎,你说的有点道理,还真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不过你是说睡伏么?嘿嘿,你这小子,还真是早熟啊,你说的是个好主意,不过说起来你这可有虎骨酒卖?”桑晓明笑容里满是懂得都懂的意味,而后脸上挂着男人都明白的笑容看向了秦月楼。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桑晓明会有这样的笑容,但是秦月楼总感觉面前的这个男人是个潜在的福瑞控,虽说这种怀疑感有些不太礼貌,但秦月楼还是挺相信自己的直觉的。
“虎骨酒啊,这还真没有,不过下次可以泡一些。”秦月楼说道。
“那这可有些可惜了。”桑太史有些兴致缺缺了起来。
“但是有虎鞭酒。”秦月楼话锋一转。
“来一坛。”桑太史跃跃欲试。
秦月楼看着桑太史这幅模样,愈发的觉得不对劲了起来,他这笑的怎么这么的···
两个家丁窃窃私语,秦月楼耳力不错,听到了只言片语。
“真猥琐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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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章 伏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