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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1 章 121(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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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文湛闭着眼睛,赵毓的手指在他的发丝之间流连,动作很轻,很轻,如轻风拂面,微雨沾衣。

过了一会儿。

“承怡。”

“嗯?”

“你心跳的怎么这么厉害?”

“被你吓的。”赵毓说着还轻声笑了,“我都说我是觉多的人,战时那么严峻,对我来说,踏实睡一夜都是穷奢极侈的愿望,哪里来的体力捻三搞四?”

文湛,“嗯。”

赵毓又加了一句,“就算我有心,也无力啊。”

文湛,“……”

很久,很久,很久。

久到赵毓以为文湛不会问了,他才说,“承怡,那些年,你,……,曾经‘有心’过吗?”

自从承怡回雍京以来,这个问题一直在文湛心口盘旋,一直没有问出来,今天,他终于开口了。

赵毓,“有过。”

文湛,“……”

赵毓,“那年在玉门关,我拿到你派人送过来的生辰玉佩。”

……

春风不度玉门关。

玉门关这个地方像足了当年故人为赵毓描述的西疆故土。黄沙万里,枯骨成排。到处是那种一千年不死,一千年不倒,一千年不朽的胡杨,还有用黄土夯成了城墙,他似乎看到城墙上飘荡着狗尾草。

那是一片没有记忆的土地。

伴着风声,赵毓甚至听到了有人吟唱着古老的歌谣,——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

通关的时候,赵毓的样子并不像来往于西疆十六国的商旅,所以被守军拦住问了几句。

“你叫什么名字?”

“赵毓。”

“籍贯?”

“雍京。”

“出玉门关做什么?”

“送故友的骨灰归葬天山。”

那个守军又看了看赵毓,点头,把通关文书还给他。此时,旁边来了一名穿着奇秀衣服的军官,是个宦官。

他走过来,手中端着一个木制的盒子。这个军官什么也不说,就这样把盒子放在赵毓的手中。

打开,里面放着一块玉佩。

南诏贡品,正经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稀世之珍。玉上九龙环绕,正中用大篆镌刻着‘文湛’二字。玉佩上缠着黑丝,金线,还有一些红色的丝,很喜庆,像是大婚时候选用的吉祥颜色。

是皇帝的生辰玉配。

一旦许给,生死相随。

赵毓手指翻过它,背面刻有三个字:——我等你。

……

“我知道你一直在等我。”赵毓,“可是,我却不想你这么做,太自苦了。”

文湛嘟囔了一句,“我乐意。”

赵毓又轻轻笑了,他的手指按了按文湛的鼻尖,“当年我想,如果,我身边珠翠环绕,过着征歌逐酒的日子,是不是就可以断了你的念想?”

“可是,……”叹息一般的声音:“我豁不出去。”

“陛下。”

“我豁不出去。”

赵毓的手指就在文湛的肩膀上,一下,两下,三下,……,轻轻拍着。

皇帝想到遥远的童年,那个时候,他才六岁,承怡也只有十岁。那是一个夏天。还是皇太子的文湛被自己贴身伴当下毒,几乎身死,是承怡救了他,之后养病的时候,承怡一直陪着他。外面的花已经开到荼蘼,大殿中似乎看不到四季流转,承怡把他抱到院子中,也是这样的姿势,很温柔的拥着他,陪他看着大正宫中名贵的花草。

承怡的胳膊很细,拥抱很温柔,却没有那么强悍,没有那么无畏,没有那么九死无悔!文湛不懂。他原本以为,那是脆弱。现在他懂了。承怡的温柔不是脆弱,而是像丝一般细韧;像泥土一般的包容;还有,像水一般,可以泽被万物、细细无声,也可以强悍犹如汹涌深渊、惊涛骇浪!

文湛,“上善若水!”

赵毓没听清楚,“什么?”

“没什么。”文湛得了便宜便开始卖乖,“承怡,知道你那十年没有别人,朕甚欣慰。”

“得知陛下欣慰,微臣这颗心可以彻底放回肚腹中去了。”赵毓又捏了一下文湛的面皮,发现,一代雄主的脸蛋子依然带着小时候的模样,似醒非醒的他像个刚出笼的小包子,有一种热气腾腾的软嫩,“不然,主忧臣辱,让主上烦忧定然是微臣的过错,当真要罪该万死了。”

文湛,“不许说‘死’这个字!”

“微臣失言。”赵毓微微用了点力气,按住文湛的肩膀,不让他起身,“不说,以后都不说了。”

文湛抬手,在赵毓胸膛上轻轻摩挲着。他左心口的地方,是一道永远不会愈合的疤。赵毓揪住他的手指,轻咬了一下,文湛觉得自己指尖酥麻酥麻的,欲念有些蠢蠢欲动,却听见赵毓说了一句,“崔珩怀疑徐绍他,……”

文湛,“崔姓三等侯?”

赵毓,“老崔说,徐绍可能想要凭借此次的军功,还有目前北境依旧险峻的局势,问陛下要山海关外一直向北直到冻土的赋税。”

“他不敢明说。”文湛让赵毓又给撸了回去,舒展的躺好,才说,“不过,徐绍应该动了这个心思。他递进来的折子,想要的是一个朝廷正式册封的北境总督的官位。他说自己目前依然是‘甘宁总督’,隶属西北军,镇北境名分不正。名不正则言不顺,无法令行禁止,恐以后无法全权调度,贻误战机。”

也许是一夜春宵消弭了皇帝的冷芒,让他的声音听上去温润了许多,可熟知他的人明白,——圣主震怒。

因为,文湛的声音太轻了,轻的,让人心寒。

赵毓,“既然有总督,那么,他有没有推荐谁来任北境巡抚?”

文湛,“没有。”

赵毓,“如果任命徐绍为总督,你心中有巡抚的人选吗?”

文湛,“人家明里暗里说,恐以后无法全权调度贻误战机,朝廷不需再委派巡抚,北境事务只系总督一身即可。”

赵毓,“北境总督就是正式的疆臣了,代天巡狩,战时若再加上巡抚空缺,他就可以将财、政、军三权独揽。他的胃口不小呀!不过,徐绍目前就在北境,如此请旨不能说逾制。”

“承怡,你对他的了解胜过我对他的了解。”文湛问,“你认为,他会想要裂土封王吗?”

“不会。”承怡说,“如果当真到了那一步,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他不像是这种石破天惊的枭雄。不过,人心隔肚皮,我也只是猜。其实,我觉得他应该对‘丹书铁券’很感兴趣。”

文湛,“愿闻其详。”

赵毓,“悬崖边上勒住战马的人是将才,而在悬崖边上不勒马的疯子才是王!徐绍是难得的将才,不是疯子,做不了王。他愿意勒住战马,也当真勒得住战马。”

“可是,世间有个规矩,——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如果他当真只想要‘丹书铁券’,朝廷以一个不世袭的三等侯,或者是一个恩荫子孙两代的一等伯就能打发。如今只是大风起于青萍之末,远未到平息战事、建立不世功勋的时候,结局究竟如何,很难预料。”

“如果他气势汹汹的想要裂土封王,以后朝廷授予他‘丹书铁券’,势必有一种大家都退了一步的幻觉,顿时一种皆大欢喜的欢乐油然而生。那时,陛下不会觉得肉疼,而他也会得偿所愿。”

文湛闭着眼睛,听着听着就笑了,“疯子才能是王吗?”

“也不一定。”赵毓说,“边陲小镇落麻衣有一个疯子,总说自己是老天爷的小老婆生的小儿子,他今后是要当皇上的,还纠结了一群人马,封了满朝文武,还从山底下的村子里面找了一些村姑封了东西宫七十二位娘娘,结果,里正从我手中借了几条枪,薛宣平带了二十几个人,一天就给灭了。”

文湛,“……”

“疯子无法建立同时也无法维护一套可以长治久安的政府。”赵毓说,“不过,如果当王仅仅是闹出一场兵灾,封个三宫六院七十二宫娘娘,那么,疯子还挺合适的。对了。”他说着,从旁边拿过海图,“我让老崔暗自找些关系,把当年被炸沉入南海的七十多门火铳捞出来,尽量神不知鬼不觉运上北方来。”

文湛,“崔姓三等侯?”

赵毓,“别总叫他这个。”

文湛,“他还总叫我狼崽子呢!”

又是一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公案。

赵毓叹口气,“好,你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吧。老崔他,……,如果当年,他没有睡过头误了殿试,放榜之后他就是进士及第。之后,再有杜阁老的照拂,宦海二十年,如今就算做不到楚楚的位子,也应该是陛下的宰辅。”

文湛嘟嘟了一句,“没准是政敌。”

“对,真没准儿。”不过,赵毓又仔细想了想,“不会。先帝说过老崔,吕端大事不糊涂,崔珩再放浪形骸,核子里是根骨很正的书生,他与杜皬不是一道局,虽然杜阁老是他的老师。”

“他出生的时候,我舅舅刚考上秀才,有了功名,算是双喜临门。舅舅当年翻透了诗书,方才从李商隐的‘碧城十二曲阑干,犀辟尘埃玉辟寒’中挑拣出两个字‘碧城’用作他的名字。后来因为我娘和我的缘由,先帝下恩旨允许他破格进入毓正宫读书,杜皬嫌弃‘崔碧城’这个名字过于酸文假醋,亲自赠名单字‘珩’,同‘蘅’音,佩上之横者,极其贵重。楚之白珩犹在乎?”

“书生?宁淮侯可不是书生。”文湛笑道,“他顶多披了一张书生的画皮。书生封不了万户侯。”忍了忍,皇帝终于没忍住,于是,装模作样的又加了一句,“即使区区一个三等侯,书生也做不来。”

良久。

“承怡,你怎么不说话?”

“我在纠结老崔究竟是书生还是其他什么别的这件事。”

“宁淮侯与你说过重塑军队建制吗?”

“嗯,模糊提过。”赵毓有些意外,“陛下知道?”

“宁淮侯上过密折。”文湛很平淡,“他自己‘亲自’捉笔手写,不经他人之手,居然没有错字,也没有别字和通假字。”

“……”

半晌,赵毓才“哦”了一声,“他如果用点心思,写的东西还是能看的。有没有格局另说,这个字嘛,大抵还是可以写对的。”

“这件事,书生就不会做。”

文湛说,“对于天下安宁,书生们只会大声叫嚷着解甲归田,对眼皮子之外的东西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整日捧着圣经贤传,口中说着之乎者也,居然相信诗书可以退敌百万雄兵!文臣们对于朝廷在澳门南洋置办火器也是痛心疾首,一叠一叠的奏折都在规劝,说那些火器不过就是西洋机巧,有辱泱泱上国、煌煌天|朝。最后,还不忘把列祖列宗的规训再背一遍,以显示自己识得字,也背得书。蠢货,一群蠢货。”

额头上有承怡的手指,温凉的触觉,一点一点的揉捏,应是想要抚平什么。

文湛,“怎么了?”

“你的额头都扭成疙瘩了。”赵毓轻轻的说,“别生气了。”

好像,总是听见承怡说,——别生气了。

文湛,“我没生气。”

赵毓,“世上没有傻人,陛下朝堂上戳着的都是人精,不用插尾巴都比猴儿精。他们这样说、这样做,不过是权力搏杀,说透了,人本性而已,也没啥。大郑文人当朝,读书人最清贵,如果以武勋建功立业就可以同他们平起平坐,那么,十年萤雪的苦熬中失去的姑娘、得的冻疮、吃的糠、咽的菜换不成高爵厚禄,精通不说人话的八股文章的那些大人们不就废了吗?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要说上马提枪了,就连马匹都能错认成老虎,陛下让他们再认得西洋火器的厉害,这不是强人所难嘛?”

很久。

文湛低声问了一句,“承怡,建立一支只属于王朝的军队,朝廷养,令出雍京城,不用再倚赖那些藩镇,一喜西海春,一怒四海秋,禁止令行,四夷来王。我有生之年,能看得到吗?”

“老爹也这样问过我。”赵毓,“当年我才十四岁,屁都不懂,直接回答他说,能,父皇千秋万岁之前一定能看到。”

“你的意思是,我看不到了,……”皇帝刚轻叹完,就感觉到赵毓在他头发上扒拉扒拉,问,“承怡,你做什么?”

赵毓极认真的翻动着文湛的长发,“陛下,您的口气越来越像老爹,我得赶紧看看,您有没有长白头发。”

“别闹。”皇帝抓住了赵毓的手指,“承怡,你觉得,北境的战事,天命在朕这一边吗?”

在赵毓面前,文湛极少用‘朕’这个自称,这让本来没有深思的赵毓也不禁愕然,“陛下,这次的感觉这么不好吗?”

文湛,“我想听听你的想法。”

赵毓沉默。

文湛,“我想听你口中的真话。”他的手指纠缠着赵毓的手指,无分彼此。“承怡,我只想听你说。”

“陛下,什么是天命?”

良久,赵毓开口,慢慢问,“是‘先王有服,恪谨天命’中的天道主宰?还是‘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的天道法则?亦或是‘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中的君权神授?”

文湛,“俱是。”

赵毓,“可是,陛下,战争中没有天命。”

文湛亦是意外,“怎么这么说?”

赵毓,“我在西北这些年,听到的关于我的不靠谱的传闻特别多,有些人甚至说我的命格是七杀、贪狼、破军三方四正会照,所谓的‘杀破狼’局。如果当年我娘没有遇到我那个倒霉爹,她应该嫁在冉庄,那么,我亲爹不是磨豆腐的,就是打铁的,要不就是开个杂货铺的,我能做的营生也不外乎就是这些。难道可以说,我娘遇到我那个倒霉爹,他又被千刀万剐,我生在大正宫,再去西北征战就是天命吗?”

“先帝在位的时候,曾想一劳永逸,永决倭寇在我东海、南海烧杀掳掠之患,命先靖海郡王东征日本。大郑水师舰队在博多登陆,几场大战,眼见这那些东瀛武士将要全部切腹,整个日本将亡国灭种,海上却起了飓风,大郑水师舰队全部沉入东海,郡王殉国。可以说飓风毁灭了大郑水师,倭寇在我东南沿海烧杀抢掠就是天命吗?”

“不是的,陛下。”

“战争没有任何天命可言,甚至没有天理正义,它就是一场可怕的赌博,老天爷随心所欲扔骰子,胜负都极其随意。世上没有必胜的战争,只有一场一场生与死,绝望与希冀,挣扎与再挣扎的煎熬,尸山血海中的煎熬。所以孙子才说上兵伐谋,不战而屈人之兵最好。”

“不战,那么北境的局如何破?”文湛,“绥靖?”

绥边抚裔,嘉靖殷邦。

活人无法预料身后事,谁也不知道百年之后大郑北境是否被割据,是否又出现一个西北数百年的乱局。可是,绥靖至少可以保证眼前局势的安稳。

“不。”赵毓摇头,“当战则战。”

“绥靖的确可以带来眼前的安宁,只是,这样的安宁像是腐尸身上涂抹的茉莉粉,表面看着香气四溢,内里不但腐烂、血污横流,就连那层香粉也是浮的。”

“文湛,如果陛下不是你,有些话我死也不会说。”

“即使是先帝,我也不会说。”

“世上哪里有什么天命所归?”

“大郑那些彪炳史册的帝王们哪个是众神庇佑,坐等老天将一切双手奉上?只是,再多的艰难险阻也抹不去你说过的那句话,——国土不可以分裂。”

“因为,……”

“子民在,疆土在,家国就在。”

此时,皇帝向外看,雕花窗外,有一缕阳光照射进来。

明亮的光芒像把锋利的剑将古老的大正宫刺穿,将蔓藤莲花的顶,传了十几代人的黄花梨的桌、椅与千工床,还有缂丝的帷幕,赵毓与皇帝身上的衣服,与铺在桌上不曾收拾的字帖,官窑的瓷器都镀上一层金色。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121 章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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