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太平镇里面当真有住民。
碎石路再向前走就是一片被梨树遮挡的田地,里面种了一陇一陇的荞麦。
“这么工整的耕地,一定是祖籍直隶这边种田好手的杰作。”赵毓比划了比划这些,口中啧啧,“我曾经种过菜地,不过我耕的菜地好像是狗啃出来的一样。”
文湛,“直隶人?”
“只有直隶人才会将土地精耕细种,伺候它就好像伺候自己的老婆一样。”
赵毓说,“关中八百里秦川,那边的土肥的流油,乱撒种子就疯长,那边的农田看起来都像荒草一样。我记得一位祖籍长安,任职潼关的布政使调任直隶,第一次看见农人耕田,还以为是在种花,当时闹了个大笑话,……,咦,前面的房子虽然破旧了一些,感觉像个家庙。”
这是太平镇的一个宗祠。
里面有一块石碑,用一种非常古怪的幼稚的字体以大白话的形式记载了这里百十多年来的历史。
记录很简单。可是,文湛看过这里的案卷,他可以从简单的几句话中,填补进去微音殿禁区的资料,补成一张还算完全的图纸。
太平镇原先是远安镇。一百六十七年前,这里发生过一场瘟疫,朝廷的军队封锁了所有逃生的路口,所以,当时世代住在这里的人全部死绝。
等待瘟疫平息之后,周围几个村子的人开始将家中去世的人埋葬在这里。
死人占不了太大的地盘,继而,活着的人看见这里荒芜的土地实在肥美,再加上瘟疫已经是十几年前的旧事了,众人就开始向这里移居。那个时候地广人稀,无主的荒地随便种,只要有石头有黄胶泥,房子也随便盖。一些胆子大的人像是发现了武陵的桃花源一般,开始落地生地,安居乐业。
可惜,好景不长。
也许是当时乱占荒地遗留下来的习惯,又或者是来这里的人都不是老实巴交的肉羊,能不惧瘟疫和遍地的坟,背井离乡跑到这里占地的人在自己原本的村子里面也是争强斗狠的人,他们的日子一向过的不是很温平。
打斗时有发生,为了争夺水源浇地,每年都要死几个人。
当时村子中的人也以为是冤魂作祟,于是,他们请了道士过来作法镇邪。道士也来了,换了名字改为如今的太平镇,又泼了大量的狗血,甚至还烧了十八个二八少女做祭品,希望凶案不再发生。可惜,事与愿违,作法之后,凶案发生的更加频繁。众人都说,除了几十年前的瘟疫冤魂,如今又多了那些不情愿被烧死的少女的冤魂。
当时的地方官对于这样的事情实在头疼,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直接上报直隶总督署。
当年的直隶总督是后来的名相姚道蘅,有名的道学家,最喜欢的事情除了修身齐家治国,就是修祖坟与找高人看风水。
姚总督认为,远安镇的风水在几十年前已经被那场瘟疫还有死去的人所破坏了,这种破坏无法恢复,整个远安镇已经成了一个大凶之地。于是,直隶总督署一道命令,令太平镇所有人迁出,整个镇子不允许住人,被弃用。
让农人放弃土地,犹如杀人父母,不,比杀人父母还要凶残。
旧时多少暴|乱就由此而起。
姚道蘅一看这道政令无法实施,他又想了另外一个办法。——凡是太平镇住民,妇人鼓励外嫁,并且每有婚事,由直隶总督署派冰人保媒,并且置办两石谷子的嫁妆。
这一招釜底抽薪,快、狠、绝!
不出三年,太平镇中无有适龄成婚的姑娘,不要说姑娘,太平镇中甚至连守寡的妇人和老妇人都没有了。
此时,姚道蘅第二道关于太平镇的命令,——多年混乱之后,如今直隶省要造太平镇的户籍黄册,以后凡是此地户籍者,本人、子孙后代皆不允许科举出仕!
理由奇绝!——太平镇风水不好,凡是此处出身的男子,大多愚昧暴戾,不读书只祸害邻里,读书出仕就会祸患苍生。
如今的宗法世间,男子安身立命大抵有两样:
一、有儿子,标识着有后。没有儿子的人被当成是被阉割的驴子。
二、可以有科举出仕的身份。如果此生、下一世,子孙都是贱籍,无法科举出仕,那么这样的人会被当成是待宰的骡子。
如今,姚道蘅把这两条路都堵死了。
于是不到三个月,直隶总督衙门派来造黄册的人到此处一看,太平镇已经荒芜一人。
文湛大致说道这里,赵毓啧啧感叹,“姚相爷不愧是凌烟阁名臣,读书时候风采动江左,做封疆大吏的时候政令犀利如刀,直劈核心,厉害。呃,……,当然,陛下,如果当年是您处理这件事情,您的手段肯定更上一层楼!只是,这样说来,太平镇早已经被荒废了吗?不像呀,……”
是的,不像!他们向里走,一推开二道门,眼前是一大片木桌,上面摆满了大约二百个瓷碗,碗中盛着白米饭。米饭似乎是早上新炊出来的,已经凉了,米粒却依旧柔软。
“太平镇居然有小站稻?”
赵毓仔细看了看这些米粒,有些意外。即使小站稻比不上绮镇的玉碎珍珠,也能算是北方饭桌上最好的大米了,毕竟玉碎珍珠几乎只供宫廷与雍京的顶级权贵。别的那些富户与士大夫和等闲一些的勋贵们,能吃到小站稻也是不错的选择,因为,即使富甲天下如周熙还只吃永嘉的二季稻米呢!
文湛对这些瓷碗中的大米是否是小站稻不感兴趣,他看着眼前这个场景,秀致的眉几乎要拧成一个疙瘩了。
因为,……
这二百多碗的米饭上,每一碗米饭上都整齐的插着两根筷子。
这是祭奠死人用的。
米饭碗上插木筷子,这是上香的样子。
有新米饭,说明有活人;摆成祭祀用的模样,说明有死人。
文湛,“难道,从宛平南那片三不管芦苇滩上打捞上来的尸体,有两百人这么多?如果真是倭寇独立犯境,在京畿重地做下这样的泼天巨案,东海立刻就要重兵布防。”
战争一触即发。
“应该死不了这么多人,不然顺天府尹何大人不敢把尸体直接甩给天平镇。他又不傻,如果真是泼天的巨案,他捂住,以后再翻出来,他吃不了兜着走。”
赵毓又摸了摸米饭,“倭寇是疥癣之患,不足为惧。只是,虽然不知道真相,但是我感觉,……”
“什么?”文湛问他。
赵毓,“如今在大郑海域的倭寇不是德川家族的军队。”
东瀛狠穷,基本上是穷疯了,德川幕府十年内没有钱来养水师。
如今横行东海南海的’倭寇’基本上就是大郑的海盗,海商;东瀛一些因为战败而失去土地的贵族、武士和浪人;还有一些七七八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水匪盗匪。
这些人是没有土地的亡命徒。
如果单说人数,仔细算一下,还是郑人占多数。
赵毓又说,“这群倭寇,平时打劫闽浙地区的城镇和往来的商船,垄断东瀛到大郑的所有走私商道而发财已经是他们此生最恢弘的梦想,如果单说格局,这群人似乎还没有到扰乱雍京,颠覆大郑这个地步。除非,……”
他们此时遭遇的倭寇,并不是赵毓曾经在东海遇到的倭寇。
还有。
赵毓心思一动,——为什么景沢威胁他的时候,只是抛出来他小舅子尹徵的印信,而不是周熙的?
既然,景沢和他背后的人布下这个局,他们不可能不知道目前赵毓最想见的人是周熙。
除非,……,周熙不在景沢他们手中!
还有,这二百碗的米饭,是为了祭奠谁呢?
周熙,……,周熙!
想要立马见到周熙的人不止赵毓一个,号称十三行泰斗的人物章春秋面对如今的局面,也想要立刻见到周熙。
章春秋想到了那个典故——白象。
传说,白象是印度圣物,而国王却把它当成了驾驭重臣的手段。
如果国王想要哪位大臣不得好死,就将白象赏赐给那位大臣。白象到大臣家中,被当成神佛一般供养,这样,不出半年,身家再丰厚的贵族也会倾家荡产。
如今十三行就像一头巨大的白象,它是圣物,却要吞噬一切。
外面来兑银的人络绎不绝,章春秋喝了三碗狮峰龙井,最后,他放下盖碗的手指都有些颤抖。
章春秋唤了账房进来,“告诉外面,上板关门。”
“啊?”账房大吃一惊,“章老先生,这样做,这样做,……,会砸我们十三行金漆招牌的!”
“招牌摘了,还能再找回来。”章春秋,“十三行在,一切都能回来,要是十三行没了,就如同人死,什么都没了。”
既然,白象可以吞噬自身,那么在它开始吞噬之前,一定要封住它的嘴。周熙不在,没有人可以摆弄十三行,为了保全它,只能关门。
太平镇邪性的很。赵毓他们在这里还看到了一些古朴的房子,屋前屋后种着瓜菜,屋后面的水道中有活泼的鸡鸭鹅,灶台下面的柴火还是温的,有的人家院子中摆放着织布。
一派戏文中唱的,“你耕田来我织布,你挑水来我浇园”的夫妻双双把家还的田园风光。
却没有人。
赵毓,“姚道蘅不是已经把这里废弃了吗?”
文湛,“当时的确已经废弃了,并且直隶总督署上报朝廷,也定了太平镇户籍的人不能科举出仕。这里的确荒芜了很久,但是从前朝到如今,一百年来,总有一些无法见容于世间的人需要找到法外之地,太平镇就是。”
未曾婚配而有身孕的女子,穷苦到极度典卖妻儿之后的男子,逃妾逃奴,还有一些亡命之徒,甚至,一些极端厌世,却家世清白的读书人,等等。
游方的僧人和道士更不要说,比起自己原本就不那么坚持的清规戒律,这里虽然不是万丈红尘,也一样不容于尘世,不过,终究是人间。
几十年下来,太平镇有规矩,就是一旦踏进这个边界,只能一生,甚至子孙都要一生住在里面,不得外出。
“果然是方外之地。”赵毓点头,“如果太平镇的人不得外出,不得科举,那么读书识字就是不需要做的事情,所以,我们方才看到的石碑,仅仅是非常难看的字迹写的白话。”
这里就是他一直想要寻找的桃花源吗?
树林的尽头就是悬崖。
赵毓一脚踩在悬崖边缘的巨石上,向下看,山涧中有许多人脸争前恐后的向上冒头。
他们哭喊,求救!
可惜。
所有的声音已经被掩盖在瀑布巨大的流水声当中。
“有人!看!”
赵毓扯过一个人的胳膊,他以为是文湛,所以毫无顾忌的抓住他的手指,……,不对,手感不对!
他回头一看。
咦?
方才那位认出二刀流,并且从泥土中拔出胁差的御林军兵士。
文湛仅仅转身,从后面人手中拿过已经展开的硬|弩,没想到韦睿一步到了赵毓身前。
虽然他的姿势是护卫着赵毓,却,……
文湛安静的看了韦睿一眼,此人连忙退后,同时,文湛也将赵毓扯下了大石,他独临深渊,手中弩|箭对准深水,扣住扳机。他说,“下面山涧那里有个闸门,射开它,水可以流山脚下,这些人就能活命。”
没想到,文湛连着射了几只弩|箭,下面的木闸纹丝未动。
“太远。”赵毓心思翻滚,他忽然掂了掂手中的胁差。他心想,——跳下深潭,用这个也许直接砍开闸门的机关。
文湛侧脸过来看着他,阳光之下,树影斑驳,他却没有回应,反而手中的弩|箭直接对准赵毓,手指一扣,利箭离弦!
赵毓并没有躲只是顺着弩|箭射出去的方向回头:——文湛的箭直接钉向众人身后的一个黑乎乎的东瀛武士!
那人反应很冷淡,似乎被厚雪封冻,手中的太刀却如同人的身体一般,近乎的本|能般的将直钉心脏的弩|箭劈开。
“请等一下!”那人说话,口音异常古怪,起音重,尾音软,一口东瀛放酸了的杂鱼大米团子的味道。“我有一个请求,……你!”
他话还没有说完,赵毓第二支弩|箭就到了。
东瀛武士挥刀将弩|箭砍断,喊道,“你不讲道义!偷袭!”
赵毓,“啥!你不远万里跑到老子家门口乱砍乱杀,老子还得跟你讲道义?你脑子不会被野狗啃了吧!”
“那把胁差,……白梅与蛇。”那人居然还能有空说话,“你们已经杀了它的主人,可不可以将短刀给我,我要带它回故土安葬。”
东瀛武|士|道,刀就是武士的精魂,人与刀不分离。
“不给。”赵毓手中的弩|箭一直对准他,“那把刀挺美的,我留着给我相好儿切蜜瓜吃。”
韦睿听着眉毛一挑。
五年前,他们在东海与倭寇有一场海战,俘虏的人当中有长州藩、萨摩藩的武士,那些人不堪被俘受辱,一定要切腹。
赵毓看中人家切腹的短刀,直接夺了过去。
“这刀挺好的,我留着给我闺女切西瓜吃,你们,……”他的手指胡乱指了指眼前这群早已经光着膀子端正跪地的武士们。“反正都是要自尽的,自己跳进海里喂鱼和自己把自己剁了没什么两样。我们随船厨子老牛,他的菜刀也不错,剁大排切鱼头也挺锋利,要不我给你们借来,让你们自己把自己当成猪后腿一般剁一剁?”
最后,赵毓将这些被夺了短刀、终于又下不去手用厨房菜刀切腹的武士们都放在归程的小岛上,让他们等他们的人过来救援。
今天,赵毓的说辞居然变了,不给闺女切西瓜,改给相好的切蜜瓜了。
果然,……他还是一如既往的见色忘义。
据说,当年赵毓放弃西北一切基业回冉庄,就是因为“色”,却谁也不知道这个“色”究竟是谁。因为,赵毓在直隶和雍京的日子中,似乎一直过的都是非常平淡的鳏夫生活。
不,……原本的谜题似乎顿时解开!——韦睿知道赵毓的“色”究竟是谁!
深潭下面是待溺毙的数百活人,此时不能恋战。此时,文湛虽然对这名黑衣武士说什么不在意,他却一直看着他手中的太刀。
“承怡,太刀好用吗?”
“东瀛长久战乱,对刀剑枪的锻造很是注重,再加上日本人脑袋梗,心思死板,做什么都一板一眼,他们的工匠锻造每一把刀都耗尽心血,在我看来武|士|刀的钢口绝佳,是砍、切、杀的好器具。”
“好,就用它砍闸门。”
果然是英雄所见略同,方才赵毓想要用胁差去砍闸门,眼前这把太刀却似乎更合适。
文湛将手中的强|弩解下,从旁人手中接过一柄长剑。
他跳下大石,对那个黑衣人说,“你想要那柄胁差?和我比一场。”
“好。”那个武士对于正经挑战很是尊重,“如果我输,我切腹。”
“不用。”文湛卸掉长剑上面那个流光溢彩的剑鞘,“如果你输,你手中的长刀归我。”
真正对上文湛的长剑,黑衣人心中震惊!——眼前这个郑人,已经到了“无心”的境地。
他对武|士|道中的“道”的悟,就是“无心”。
无人无刀,无生无死。
他耗尽毕生的心血,想要在剑道上再进一步,就是想要无限接近“无心”的境地,为此,他一次一次的从生死之边爬回人间。他总是觉得自己面对敌人,面对敌人的锋刃依旧有血液沸腾的热度,他无法使自己真正的平静下来,像永不融化的富士山峰顶。
可是,眼前这个人就是这个境地,是他几乎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的“道”。
文湛对剑道并不痴迷,他的“无心”境地不是通过生死得到的。而是,……多年的爱而不得,求而不得,将他试炼成了一个如同冰封一般的心境,还有,一把开刃后宝光四溢的利剑。
这个世间,入得山门的路不止一条,了悟的道也不止一路。
生与死,爱与恨,得与失。
哪一个不是令人血肉模糊的炼金石?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 77 章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