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格格党”最新网址:http://p7t.net,请您添加收藏以便访问
当前位置:21格格党 > 其他类型 > 王侯的盛宴 > 第 64 章 64

第 64 章 64(1 / 1)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好书推荐: 我以魂砚觅仙道 墨少,你家玄学萌妻飒爆了 全球灾变:我有修炼模拟器 叶北笙霍彦陵霍时庭 一睁眼:穿到和男知青私奔的路上 我能穿梭到另一条时间线 人在斗罗,开局吃恶魔果实 木叶,从捡到一个绝望之塔开始 从为地虎侠正名开始 我就要跟NPC成亲,你丫闭嘴!

64

文湛离的远了一些,他在外院见了几个人。

这几位,有一些是他当年在东宫时候的旧人,有些,则是先帝在位时期的老臣子,还有一些则是改元之后的新贵。

现在,无论他们出身如何,都是防御雍京的武将。

皇帝大约问了问雍京的防务,大抵不错,按照平日的标准,甚至可以说得上的‘好’,只要没有大乱,雍京就平安。

日子太平,雍京也太平,只是,这太平日子久了,有些人,有些人做事就松散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过于刻薄,他怎么觉得驻守雍京西门的这位总兵似乎比上次见的时候,肥了两圈?

——难道是因为这位最近总是勤于吃饭,而荒于练兵?

这几位心中有些忐忑。

他们见皇帝问的东西同微音殿上大同小异,他们回答也是中规中矩,皇上听了,说不清楚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仅仅就是‘好’‘不错’‘朕知道了’,这几样回应。

其中那三位老将曾经跟随过先帝,他们尤其感觉到心中没底。

他们祖上是鲜卑人,后世居雍京,京师的软绵繁华暂时还没有泡软了骨头。当年他们还年轻,在先帝面前也是一股‘盖世英豪,儿郎虎豹’的豪迈,但是面对今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胆怯,甚至,还有一丝隐藏极深的恐惧。

这位天子‘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却没有寻常贵介子弟的外在骄奢狂傲、内在胆怯虚弱。即使这几位老将自认是豺狼虎豹,天子却不是另外一种更为强壮狡猾凶狠的野兽。

皇帝是猎人。

还有,洞察。

入微秋毫一般的洞察,这才是他们真正胆怯恐惧的根源。

文湛问清楚他想要知道的事情,就让他们下山了。

——果然,雍京城可以抵挡一般的风雨,却无法抵挡来自西北真正的反叛与暴|乱。

——如果,他想要彻底拔掉那些‘藩镇’的根基,势必激起那些人誓死抵抗,也许会有兵灾,他必须将这种动|乱的灾祸压到最低,也必须确保雍京这一带万无一失。

——他需要这样一个人。

此时,裴檀到皇帝面前。

他先是把‘白策’的书简双手呈上,随即将方才赵毓对他说的话,如实复述一遍,同时也说了昨日见到楚蔷生,楚相对于白策此人的一番说辞。

文湛倒是听说过白策,多年前,他还在翰林院的时候,也曾经见过一两面。

不过,他对于这个人的了解也仅仅止于此。

虽然说他是天子,虽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是很多人,很多事,对于他,仅仅是奏疏上的一、两行字;有很多甚至连这些分量都不够,仅仅是一个名字,一个符号而已。

如果不是承怡,不是楚相,他也不会注意到这位,——当年因为穷困潦倒而无法在雍京生活下去,就前往西北敦煌军中谋取一个职位,赚一些银两回来接济同僚,回老家买地的前翰林院编撰。(吏部履历上的明文)

怪不得承怡曾经说过——人,才是这个世上最复杂、最善于伪装、最善变的。

嗯,承怡。

——“难道,陛下以为草民赵毓顽劣,不堪帝王良配?”

想到承怡说过的这句话,文湛忽然浅笑了一下,极其温柔,极其甜美,像是窖藏了千年的蜜果子酒,可以融化世上最冷酷的心。

帝王良配,……

帝王良配!

其实,承怡对他来说,就是承怡,他是否顽劣,是否不堪都不要紧,只要他是他就好。

如果,承怡仅仅是一只金丝雀,他会为他打造世上最好、最美、最安全、最温暖、最适宜的黄金牢笼,让他平安的度过一生。

如果,他不是,……

文湛将白策的书简放在裴檀恭敬高举的双手上,“着缇骑暗中彻查白策。”

裴檀知道,此话一出,昭示着君心已定。

此人堪当大用!

禅房中,黄棕菖拿着天山雪莲炼制的药膏给赵毓涂抹脖子。

咽喉上那么大一块蝴蝶印记,青紫青紫的。

“祖宗,哎,悠着点,真的要悠着点,……”

黄棕菖感觉自己好像一个蛇蛇蝎蝎的老太婆,对赵毓说的都要口干舌燥了,这位祖宗依旧不管不顾。他原本以为是那位主子做和尚久了,一旦沾点肉腥就没了章法,后来伺候久了,他这才知道,罪魁祸首就是眼前这位!这位活祖宗真折腾起来,圣人都抗不住,何况那位主子还情根深种?

“心里有点事,烦的狠。”赵毓不理黄棕菖这个话茬,另说,“黄瓜,我总觉得雍京城银价要出事,而且是要出大事。”

黄棕菖一摊手,“您不是有高招了吗?等下山,到那个啥地方,抄了他们的银窖,多弄些现银到西城下注,就买银价跌,那还不得把现银的价格打到脚后跟去喽?”

赵毓一听,就拍了拍黄棕菖的脑袋瓜子,不咸不淡的说,“黄瓜,我看你这个司礼监秉笔大太监做久了,脑子都要被朱砂塞住了。瞧你这话说的,一张嘴就抄家,这话真轻巧,那这天下还有王法吗?”

黄棕菖不以为然,“他们不是卖那个什么鸦片吗?那可不是好东西,我见过徽郡王吸这个,他也想戒,结果弄的身子骨虚掏,大脸蜡黄,全身骨头就跟千万只蚂蚁啃咬一样,但是没法子,他戒不掉,只能再吸。开烟馆的都不是好人,好人哪能吃这碗饭?”

赵毓点头,“这话说的不错。可是,咱们大郑国法可没禁鸦片。那些人,虽然做的是断子绝孙的勾当,却不犯王法。”

黄棕菖听着也是这个理,就点了点头,他坐在赵毓对面,“那,祖宗您说怎么办?”

赵毓则说,“先不说这个,鸦片这个事情目前还不是心腹之患,我怕的是,万一雍京银价被打的过低,也要出乱子。”

黄棕菖问,“怎么?”

赵毓,“户部马上要收税,如果此时银价过低,收上多少东西,是要折算成白银的,那么,能兑一两银子的东西就少。比如,往年户部一两银子能兑大米二石,也就是四百斤大米,今年可能只能兑大米一石,这顷刻之间少了二百斤大米,你让户部这个本来就得拆了东墙补西墙的衙门口,到哪里给你变出那二百斤大米?”

闻言,黄棕菖呲牙乐了,“祖宗,您这可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自我懂事读书开始,到现在,一直在司礼监,我翻遍了户部历来的书册,自从户部以白银开始计税那一天开始,银子可从来没有贱的时候。咱大郑幅员辽阔,人丁兴旺,繁华盛世,但是,缺白银。”

现在市面上的白银一部分采自浙江福建交界处的云和的银矿,还有就是市舶司与西洋通商,以丝绸、茶叶还有瓷器换的白银。

可是,不够,似乎永远也不够。

不够,而天下人都想要的东西,价格就贵;反之,则贱。

“也是。”赵毓点头。

这些他都知道,所以,他才知道哪里窖藏了大量的现银。

今早,文湛在他耳边说情话的时候,赵毓就忽然反应过来:

——如果说文湛对他的迷恋如同天下对白银的渴求,那么,多少都不嫌多,而,多少也不足够。

此时,之于文湛来说,他对于这份感情就会过于看重以至于患得患失,而之于天下众人,他们就会不惜一切希求白银,窖藏起来,如有可能,永不示人。

这种事,他当年去江南筹军饷的时候见多了。

江南等闲一豪族窖藏白银就超过百万两,家藏四、五十万两白银的人家在膏腴之地只是中等,而户部一年的税银不过七、八千万两。

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因为缺白银。

所以,多少白银也不够多。

这些人,藏了那么多,还是害怕。

黄棕菖安慰他,“祖宗,别担心,银价打下来,也不会是一地鸡毛。雍京乱不了。”

南城。

一家茶馆。

周围是荒地。

薛宣平有些焦急的等在这里,他得了信,今天会在这里看到赵毓,有很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非常重要,比他在西北道的演武堂等萧老大从天津港回来,还有,比等待几个雍京城有名的的当铺给他们送两百万两现银还要重要。

他刚喝了一壶茶,就看见了赵毓,刚刚在茶馆木栏外面的荒地下马。

他身后还有几个人。

此时,赵毓身上穿着一整套缂丝的长衫。

虽然老薛知道老赵这个人出手阔绰,身家巨万,并且几乎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挣钱能力,他似乎可以在虚空中划出一道口子,而用麻袋等候在那里,就可以流淌出难以想象数量的白银,但是,……

他这套衣袍。

有些,……

赵毓身后就是上次在绮镇同他不清不楚的那个小白脸。

居然,也是一身缂丝。

薛宣平眼尖,只瞄一眼,他就能分辨出赵毓和那个小白脸身上的衣料来历非比寻常。

——贡品!

难不成,最近雍京的银价波动已经影响到禁宫大内?平时不可一世的制造局居然开始暗自向大户贩卖贡品缂丝来贮藏白银?

这个想法太疯狂。

薛宣平虽然读书不多,但是他也知道,大郑国法煌煌,这种缂丝只能是那些王公贵族的皮,只能包裹那些苍白虚弱、犹如鹿彘一般肥大的肉|体,就比如当年想要混军功却死在西疆的徽郡王的小孙子。等闲小老百姓想要这样一身皮,怕不要把自己身上的皮扒一层下来吧。

老赵敢穿这个,……,难不成,想要去一个‘仙人跳’的局?

他们这是要假装王公去骗白银?

赵毓一过来,径自坐在薛宣平对面,拿着一个茶碗就开始牛饮。

“老薛,我昨天得了个信儿,沈臻回雍京城了。”

“谁?老沈?”薛宣平的脑袋摇晃的好像是拨浪鼓,“不可能!他老丈人当年说过,只要他老人家还有一口气在,老沈这辈子别想踏足雍京城!只要不听话,哪只脚丫子进来砍掉哪只,要是整个人进来,直接剁掉命根子!”

赵毓,“他老人家不会出什么事了吧,比如,没有气了?……”

“不可能!”薛宣平一口咬定,“八月十五他老人家做寿的时候,我还去了。当时我送了一百斤挂面,五十个寿桃馒头,还有二十坛老酒。酒宴的时候他老人家还吃了一只烤鸭子,看不出哪里不对劲。不过,……”

赵毓,“怎么?”

薛宣平有些迟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坏事做多了,疑心生暗鬼。我总觉得,那位老人家那天有些犯困,酒宴没开的时候打了几个哈欠,后来我一直跟萧老大说话,也就没再注意,等酒席开了之后,老爷子入席,又是一副红光满面的模样了。”

赵毓不说话,瞥了他一眼。他心思动了动,暗自想了一下,不好,这白老爷子一会儿打哈欠,一会儿有红光满面,怎么看怎么像是烟膏上瘾。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记得这个。”薛宣平还挠了挠肥大的脑门,一副不得要领的样子。

赵毓手指在桌面上滑动了几下,没说话。

文湛问了一句,“沈臻的岳家是谁?”

赵毓还没开口,薛宣平有些诧异,“小哥,你不知道吗?老沈的丈人爹是白歙。”

即使文湛喜怒不形于色,此时也有些茫然。

——白歙。

薛宣平说话有些口音,他甚至刚开始听成了‘白蛇’,不过他意识到,这两个字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的名字,所以,想了想,还是觉得另外一个不知名的歙字比较合适。

这是,……

赵毓,“凤化二十七年的进士,致仕之前是五品翰林,一直在编书。”

文湛在翰林院常见的是一些新科入选的庶吉士,或者是一些文采出众的宿儒,似白歙这位几十年的宦海,离开官场之前才是五品官员,并且还在翰林院这个清苦的地方编书,除了天承殿的大朝会,几乎没有任何时机可以面圣。是以,文湛不但没有见过他,甚至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

薛宣平又问,“小哥真的不知道白歙这个人?你不是在翰林院供职吗?”

文湛看了他一眼,“我不在翰林院。”随后,他对赵毓说,“我原本以为翰林院是个清苦的地方,权位不高,没想到,那里的人说话也这样霸道。”

赵毓却说,“这位老人家只是清贵,他可不清苦。他老娘是当年内阁大学士郑末的大闺女,嫁妆丰厚,福荫子孙几代人。雍京北城有几个铺子都是他们家的,扬州,金陵,苏州还有广州都有买卖,要说这日子过的相当不错。他老婆出身也不错,云中人,和尹部堂还是一表三千里的远亲,陪嫁丰厚。要说这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日子太和顺了就出麻烦。他们家大姑娘那里都好,就是眼瞎,看得上老沈。”

尹部堂?

薛宣平听着就是一愣。

这不太像赵毓说话的口气,平时,他提到他老丈人尹明扬,都是直接说‘绮罗他亲爹’,或者是‘我老丈人’,像现在这样装模作样的称呼西北王为尹部堂,还是薛宣平头一次听说。

不过,这样的念想没什么大不了,薛宣平龇牙一乐,说了别的事。

“嘿!”薛宣平,“什么眼瞎,那是大小姐没见过男人,出个门上个香遇见了老沈,就被猪油蒙了眼。不要说爹娘,就是脸面性命都不要了。那位大小姐怀着身子进了沈家,彩礼什么的都没要,还倒贴了好多嫁妆,要不是白老爷子正经有手腕,这位白大姑娘就连这个正室的位子都捞不到。只是,这些事都是风流罪过,说出来也没啥大不了,这位姑娘眼瞎倒是真的,她最后也是真可惜,……”

文湛不太愿意听这些事,他那双鸦翅一般的眉微微皱了一下。不像薛宣平,文湛对于带着香|艳气息的内宅秘闻没有任何兴趣。在他心中,皇室宗室、王侯权贵家族、门第清贵的士大夫家族的女子都需要恪守礼法,宁可刻板无趣到犹如一张惨白色的宣纸,薄脆到似乎一碰就碎,也要被端正的挂在墙面上,名字以名家的颜筋柳骨端正写好,刻在家族几道牌坊上。

薛宣平也没有再说,就问赵毓,“这次老沈来雍京,可有些来者不善。”

赵毓还是不说话,他扭头看着茶亭外面,薛宣平发现那里有几个人,明显就是赵毓带来的,在外面晃动。

日头快要到晌午,赵毓忽然起身,他从袖子中拿出一个小布袋,手掌向里面一扎,掏出一把混合了茉莉粉,滑石,还有白面的白色细粉末向外走。此时,一个身穿粗布衫的小厮打扮的小子在外面买包子,刚买好,捧着油纸包裹的肉包子边走边吃,赵毓过去,手中的白色细粉一把拍在那个小厮的脑门上!

顿时,那个小子的脸蛋子就好像是刚从面缸中用力折腾一番后的尊荣,除了双眼和鼻孔,剩下的都是白色粉渣。

赵毓用一种说不清楚那里的口音先是念了咒,随后对小厮说,“你已经中了我金花大神的符咒,你的魂儿被我收了,日头落下之后,金花大神要用你的魂魄炼成丹药,吞下之后可长生不老!如果你想要魂魄归位,就要听我差遣,我乃金花大神座下大弟子,法号无量子,……”

文湛,“……”

薛宣平揣着手,龇牙乐,“又来这招。”

文湛侧了一下眼睛,难得开口,有些纡尊降贵的意味,“这招是什么招?”

薛宣平也看了看他,对文湛这种表面上温文尔雅,实际上傲慢无礼也是看不惯,不过,看在赵毓的面子和文湛好歹表现的儒雅的样子上,他还是解释道,“老赵这是拍花子,老辈子传下来的行当。江湖上有人缺了八辈子德,用这招拐小孩儿,老赵学来装神弄鬼。他能让壁虎大仙上身,还能叫魂和镇鬼,……,呃,好像风水也能看,藏精聚气,挪移祖宅。反正,不管多荒谬的话,只要让他那张脸一本正经的说出来,没有人不信的。当年宁州欠军饷,老赵去嘉峪关讨钱,说他夜观天象,掐指一算,驻守那里的一位封疆大吏有更远大的前程,不可说,不可明说。但是这个前程不能凭空砸下来,需要撒大量的银子,做一场大法事。于是老赵身披法袍,围住月破星巾,挥舞霓裳霞袖,手执十绝灵幡,做了三天的法事,愣是从宁州搬来十万军饷。”

文湛也不知道薛宣平说的是哪位‘具有不可说前程的封疆大吏’,只是问,“你口中的这位大人,现在可封侯拜相?”

薛宣平摇头,“他死了。”

文湛,“……”

薛宣平,“那一年宁州大旱,这位大人居然伙同一帮奸商屯粮,民怨沸腾,激起了民变,最后让宁淮侯拿着圣旨给宰了。老赵后来说,这位好像是什么什么星宿下凡,如今在人间功德圆满,回归天庭了。”

文湛,“……”

薛宣平,“我觉得宁淮侯崔珩到像个星宿。”

文湛,“……”

“小哥。”薛宣平,“我当年倒是远远看过崔侯爷一眼,长的真周正,还会吹笛子。当时听见人家吹了一曲,就是好听。怨不得古诗总是说什么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老赵也跟着人家崔侯爷学,就是学的不精,他,……”

文湛截断薛宣平的话,“如此无稽之谈,居然有人相信。”

“信!”薛宣平却说,“盛世乱世,人命如草芥。要是没有这漫天神佛,苦了今生修来世,小民百姓怎么熬下去?”

文湛的眉不经意的微微皱起,“我不是说百姓,我说的是那位官员。”

“读书人更信这个。”薛宣平乐的眼睛都没了,“所求的太多,心太大,道路又艰险,自然开始求神拜鬼。佛祖他们倒是不太喜欢,因为我佛太超脱。”随后,他又来了一句,“这是老赵的话,我挪过来的。小哥你千万别跟别人说。”

文湛,“怎么?”

薛宣平极其憨厚的咧嘴一笑,“如今是太平盛世,皇帝老儿端坐金銮殿,咱们在这里偷偷说盛世老百姓活的也不容易,皇上他老人家不爱听。”

文湛清了清嗓子,“皇帝,……,他老人家?”

薛宣平,“怎么,不对吗?”随后,他掰着手指说,“今年是元熙十三年,皇上他老人家登大寳的时候,怎么也得三十几岁了,如今这又过了十三年,估摸着也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再加上人家是君父,我们尊称一声老人家,也算子民的一点孝心。是呗,小哥?”

赵毓带着那个已经懵了的小厮过来。

他低声说,“这是老沈的小伙计,他带我们过去。”

薛宣平都不用问赵毓怎么认得这个好像面缸里面刨出来的家伙,直接伸手到小厮脸上,用手指沾了点面渣,闻了闻,心说,好像里面加了一些附子花的干粉末,果然,这让人晕的更快了。

此时,有人带过来几身旧衣服,赵毓与文湛换了衣袍。

那个满面白的小厮带他们到了一个院子外面,这里看上去好像是繁华逝去的残渣。

薛宣平有些纳闷,“老沈来了雍京肯定不想安生,他在这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到底做什么生意?”

赵毓,“烟馆。”

薛宣平听着就向后倒了一步,“我原来只是觉得这小子为了攀附心术不正,现在看来,果然是坏到根了。对付这样的恶人,还需要老赵你这样的能人出手。翠江阁的小红今儿摆酒,我得过去捧场。”

说着,就想要脚底抹油。

赵毓揪住他的后脖领子,拽了回来,“我与老沈不说话,要是今天遇到他,得需要你这个人在当中牵线搭桥。”

“不对!”薛宣平摇头晃脑,“你不是与老沈不讲话,你是与老沈现在那个小老婆不讲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64 章 64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新书推荐: 初次热恋 不悔 恋爱和足球当然是全都要 海啸末日,但我是海洋之主 只会黑暗料理的我如何登顶 万人迷穿进向哨乙女世界后 [足球]主席小姐 触手也能让男人生子吗[GB] 陷落春日 [娱乐圈]万物皆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