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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章 4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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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文湛,“怎么不说话?”

赵毓,“所以,你是想直接卸磨杀驴,并且也赖着不给黄金?”

文湛低头,把赵毓刚才剩的半碗米饭吃了,随后才点头,“虽然听上去的确有些白眼狼,也不好听,不过好像就是这样。这些藩镇都是外面吃肉喝血养大的野狼,我就算是用黄金浇筑成狗链子套住他们,他们也能撕咬掉束缚。与其这样,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斩草除根。”

赵毓,“那可要小心,小心这群狼凑到一块,合起伙来咬你。”

文湛,“我小时候,父皇曾经告诉我一个故事。太|祖暮年收到缇骑北镇府司的密折,开国功臣金陵郡王与淮安侯意图谋反,太|祖想杀却担心落下诛杀功臣的千古骂名,于是将这两个人分别关在诏狱的南北两侧。那时,金陵郡王与淮安侯都知道对方也在诏狱却无法串供。”

赵毓动了动。

文湛,“怎么?”

赵毓,“我还是坐旁边去吧,你刚才只喂我还没顾上吃东西,我让你安心吃两口饭。”

文湛,“不用,这样挺好。”

他的饭碗空了,让黄枞菖又盛了一碗米饭过来。——官窑的精细瓷碗,足可以传世,瓷碗中盛放的就是玉碎珍珠,一颗一颗,浅绿色,晶莹剔透。

文湛先不吃,继续讲故事,“太|祖派人分别告知金陵郡王与淮安侯,如果他们都不说话,则两位只是削爵;如果一人出首对方,则告发者免罪,被告发者如罪证确凿,交由三法司定罪,极有可能会被抄家,其人以及长子死,其余家人流放;如果两人互相出首,则那两位身死,长子流放,家人谴回原籍。承怡,你觉得,他们应该怎么做?”

赵毓,“当然是打死也不说。不过,这是不可能的。”

文湛,“他们二人互相攀咬,扯出来的往昔罪证简直令朝野震惊。最后,不止金陵郡王与淮安侯被灭族,还牵扯进七家开国勋臣,十二家文官,如果不是大学士林邵长媳是太|祖元平公主,太|祖念旧,好歹留了一条命,那些开国文臣武几乎在那一次俱被灭族了。”

“父皇说,对待外敌可以坚壁清野;对待朝堂,只要做出一个坚固的牢笼,再告诉他们怎么做可以得到奖赏,怎么做可以得到惩罚就可以了。”

“那些藩镇就算是狼群,也绝对无法联合起来。只要把金陵郡王与淮安侯的例子反复应用,那些人都害怕惩罚渴望奖赏,反复几次,他们连奖赏都不渴望了,只会因为对方的背叛而愤怒,剩下的就是无休止的互相惩罚。”

赵毓,“呃,你多小听到的这个故事。”

文湛,“四岁。”

赵毓,“……”

文湛,“怎么?”

赵毓,“我四岁的时候,我娘给我讲的故事是: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他给大家讲故事,讲的是,从前有座山,山上有个庙,庙里有个老和尚,他给大家讲故事,讲的是,……”

文湛,“……”

随后,他拿起来饭碗,象牙包金的筷子夹起来几粒米。

“玉碎珍珠。能顿顿吃这种米的人,平时说起话来都是存天理灭人欲、圣人言、子曰诗云,只是,要是真到了关乎功勋官位田产税银女人子息的时候,让他们稍微向后退一步,就如同压着狼不让它吃面前新鲜的血肉。现在大郑国力强盛,还压得住他们,真到了国家危急存亡之秋,这些人,怕不会对社稷黎民撕裂血肉,敲骨吸髓?”

赵毓的手指抓了抓文湛的头发,像是不露痕迹的安慰。

文湛开始安静的吃饭,赵毓无事可做,他一颗葡萄一颗葡萄的慢慢吃着。

赵毓天生骨架细,二十三岁之后居然又长高了一些,就显得身量更细了,尤其是他的腰身,还真有一种楚腰的感觉,此时窝在文湛怀中,竟然像是还在少年时。

文湛还在东宫时,当时禁宫就传说储君爱细腰,有些不明就里的宫人真以为太子喜欢那种楚腰纤细掌中轻,于是饿饭的风气开始蔓延,甚至有人发明了一种腰带,一寸那么宽,用针细密的缝了,比牛皮还坚忍不拔,咬着牙往自己身上勒,弄的平时呼吸不畅,人也差点饿死。

其实,文湛只是喜欢承怡,对于他来说,承怡是楚腰还是水桶腰都无所谓,即使别人把自己腰勒成一条柳枝,他也看不见。

只是,……

“承怡。”

“嗯?”

“你要是女子,分娩的时候肯定会受罪。”

赵毓,“……”

一不小心,一整个葡萄沿着喉咙骨碌下去,差点噎死他。

文湛连忙放下碗,帮他轻拍后背。

赵毓,“你怎么会有这么奇诡荒谬的想法?不过,如果我是女子,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你甚至都不会认识我。”

他本来想着随便说完,这话茬就算过去了,谁想到文湛却追问,“为什么?”

赵毓,“这不是明摆着吗?”

文湛,“嗯?”

赵毓,“你有几位庶姐,其中两位和我年纪相仿,甚至有一位还与我同年,另外一位只比我小七个月,那我问问你,我说的是哪两位公主?”

文湛,“……”

赵毓知道他记不住,轻轻摇头,“清河长公主与容川长公主。你看,如果我不是顶着皇子的名号去毓正宫读书,就会同这两位长公主一样,你根本连人都分不清楚。”

“你不一样。”文湛有些加词狡辩,“你就算不去毓正宫读书,我们在禁宫中也会遇到,我对你一样会动心,我们还是会在一起。”

赵毓叹口气,继续说,“我就不问你这两位公主的乳名了,想来你也不记得。那我问问,你知道这两位公主被赐婚的时候多大吗?”

文湛,“……”

赵毓,“清河十三岁,容川十四岁,都不到十五,按照民间的说法,都没有及笄。”

文湛,“哦。”

赵毓,“如果我是女子,就是先帝庶出的大公主,肯定在十三四岁就被赐婚,那个时候你才九岁,还在毓正宫临字帖,你怎么可能记得一个宫女所生的庶出姐姐呢?不过,这个设想挺有意思。”他被文湛这个荒谬的想法勾起了兴趣,“要是我是女子,我肯定不会认识你,我们也不会有这一世的姻缘,那我会同谁有姻缘呢?文湛,我问问你,这两位公主的驸马是什么人?”

文湛,“清河嫁入汝南侯府,容川的驸马应该不是勋贵,好像姓谢。”

赵毓,“你居然知道?”

文湛,“帝婿的族谱,我肯定知道一些,不过不够仔细。”

赵毓,“清河长公主的驸马是嫡次子。驸马是虚职,娶了公主驸马的前途就毁了,汝南侯舍不得嫡长子的前途,就拿小儿子来同公主成婚。清河可以嫁入勋贵家族,这还是因为她的母妃是杜贵妃,他外公是当年的首辅杜皬。”

“至于容川长公主嘛,她的驸马就是熊县一个富户,当然,谢家占着雄县三分之二的土地,富的有些流油了,并且曾祖父曾经是昭宗时的礼部尚书。谢驸马尚主是因为谢家科举之路实在坎坷,连续几辈子,不要说进士,连个秀才都没有一个,再不和权贵拉上一些关系,下一年的地租子都要开始缴了。”

赵毓自言自语。

“我娘当时只是一个比宫女稍微高一阶的美人,崔家又是草根,那些勋贵肯定不会为了一个亲娘如此贫寒的庶出的公主就毁了一个子弟的前途,那些勋贵家族注定与我无缘了。那么,我能认识的人,……,哦,有楚蔷生!不对,如果我不去毓正宫也不可能认识他,再说,先帝也不会为了一个庶出公主就毁了一把镇国利剑的前途。最后,好像只能剩下老崔。他是我表哥,估计舅妈会让他尚主,他又野又倔,肯定不乐意,但是我娘与舅妈镇着,估计他乐意也得乐意,不乐意也得乐意。

“哈哈哈哈哈,实在太有意思了。文湛,你看,我想来想去,如果我是女子,最后居然是老崔尚主。”

“咦,说起来,老崔走了好像有段时日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雍京。”

赵毓笑完,忽然发现皇帝的脸色不太对。

此时,文湛微微低着头。

虽然他这个样子可以凸显那两道鸦翅一般的眉,让他有一种不可言说的清俊,只是他这个清俊的颜色不太对。

文湛将瓷碗拿起来,看了看其中的玉碎珍珠,那种淡绿色看起来就像他的脸色一样,随即放下碗,“不吃了,饱了。”

“呃,……”赵毓轻声问了一句,“我是不是又说错什么了?”

他剥开一粒葡萄,喂到文湛嘴边,文湛也吃了。葡萄用冰水湃过,味道是冻的,更显出清甜的味道。

文湛咽下才说,“不是你说错了,是我错了,我不应该想一些有的没的。你如果不是你,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还有,……”

“如果你只是庶出的公主,母后不会对你多有忌惮,至于你是不是父皇的骨血,只要父皇认了,母后也不会计较,……,我也是。”

“那样,你永远只是我的庶姐。我可以为承怡你做出悖逆列祖列宗的事,只是,让我对一个娇纵的庶姐念念不忘,甚至可能在她嫁为臣妇之后,还对重臣之妻有非分之想,这样的事情,我做不出来。”

赵毓又给他剥了一粒葡萄,“你怎么会忌惮我?我没有资格成为你的敌人吧,……”

“你天生有蛊惑人心的天赋。”文湛吃掉葡萄,还不忘咬咬赵毓的手指尖,“你很轻易让别人喜欢你。”

赵毓,“应该是我遇到的人都很宽厚。”

文湛居然点头,“没错,这天底下最良善的人都在大正宫。”

赵毓,“……”

……

南郊荒地。

这里毗邻猎宫,在皇家猎场外有一大片山林。

楚蔷生今日休沐,赵毓约他出来骑马,赵格非也在。赵毓想着,连续几天的暴雨,天气凉爽,他们在猎场外骑马散散心。

赵格非好久没有出来骑马了,她在楚府乖顺的像个真正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秀,有些闷,这次终于可以出来骑马,她一撒欢,就跑的快了些,将她爹和楚蔷生甩在身后半里地的位置。

赵毓毕竟是写请客票的人,他勒住马,等了一下楚蔷生。

“原本想约你打马球。”赵毓,“后来想了想,还是出来骑马悠闲一些。”

“我不会马球。”楚蔷生说,“那是勋贵们的喜好。”

“呃,……”赵毓,“也不能这么说,主要是勋贵家族一般喜好骑马,家中都养马,所以他们的孩子们从小骑马习惯了,也就顺便喜欢打马球了。格非也喜欢马球,她并不是勋贵闺秀,只不过家中一直有马,并且我岳父他们也不限制她,让她同男孩子们一起学。格非现在打的不错,就是回到雍京,这里的闺女们一个比一个安静,她也找不到伙伴一起玩了。”

楚蔷生,“我小时候家中没马,但是村子中有土马,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我小时候骑着它上山打猎。马倒是会骑,就是不会打马球。看样子,你说的家中有马,应该是有好马。”

“呃,好吧,你说的,就是对的。”赵毓,“一会儿,咱们去吃点好东西,这边有家酒楼,上次我和格非还有我家那个小舅子过来了一趟,饭菜都不错。”

“承怡,给格非议亲吧。”楚蔷生将马勒在赵毓身边。

赵毓没想到他忽然说这事,“这事先不着急,我想等格非大一些,问问她的意思。”

楚蔷生,“你身边没有合适的女眷,我让我夫人做这件事情。格非终究是尹名扬的外孙女,你准备的嫁妆丰厚,再认我夫人为养母,夫婿的门第不会辱没她。”

赵毓看着远处,那个几乎已经走远的姑娘,勒住缰绳,折返回来。她在马背上冲着他们笑,那种光彩比正午的阳光还要令人炫目。

赵毓忽然问楚蔷生,“不会是出什么事了吧,再担心格非的前途,你也不像喜欢说这种事情的人。”

过了一会儿,楚蔷生忽然笑了一下,虽然这个笑有些意味深远,“福建水师提督的夫人,通过徽郡王新纳的侍妾与宫中的崔太贵妃有些往来。这位提督是尹家的表亲,而后宫这位贵人,想必是看中了格非,有那么一点想要让她进宫侍奉的意思。”

赵毓,“……”

半晌,他好像才回了神儿,“这是尊夫人打听出来的?”

楚蔷生,“有些事情,她们知道的更细致。”

赵毓拍了拍脑门,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好,“我娘也是被我逼的没法子了。老楚,让你看笑话了。”

楚蔷生,“这到不是什么笑话,不过我说的,也是我想的。

承怡,我知道你想要格非为自己寻一真正心仪之人,只是大郑礼法森严,世间没有给女子这条路。如果你是一女子,你同陛下也没有这一世的姻缘。

莫说女子了,世人有多少人可以有只得一人,心意相通,白首不相离,生同衾死同穴的福气?

我没有,崔珩没有,裴檀也没有,如果不是陛下守了十年,你最终归来,你同圣上也没有。

如何取舍,还是看你自己的想法。”

楚蔷生说什么话都是点到即止,这一次,他的确越矩,赵毓却非常感激。

“好,你的话,我回去一定好好琢磨琢磨。”赵毓见格非到近前,“先吃饭,我敬你两杯酒,用的都是甜酒,多喝一点也不会醉。”

“我能喝烈酒。”楚蔷生,“你喝吗?”

赵毓点头,“喝。那咱们白天不喝酒,晚上到我那里,挖两坛子老窖,让赵大妈给弄点花生米,咱们喝大酒。”

他们到酒楼,因为大人们都不喝酒,格非只有酸梅汤喝,饭菜吃的也简单。三人吃饱,赵毓去结账,赵格非感觉这里的酸梅汤味道不错,让小二用瓷坛子装了两份,拎着去牵马,酒楼前面的街道上有一队人马徐徐过来。

这些人穿着装扮同郑人无异,甚至比一般百姓更华贵一些,只是他们的鼻梁高高,眼睛珠子像琉璃一样,外人一看就知道是西疆那边的异族人。

大郑与西疆十六国打了一百来年的仗,那边很多土地都被撒了盐,原本就贫瘠的地上更是几乎寸草不生。

西疆人为了避战祸也会到大郑的疆土上来生存,虽然日子不好过,但是好歹没有战乱,可以吃上一口安生饭菜。

这里属于南郊猎宫,骑马向北走一个多时辰就是雍京南城,那里歌楼舞榭多,秦楼楚馆也多,西疆有些姑娘漂亮,能歌善舞,她们在雍京讨生活,也多在南城这些地方。所以,在这里出现这队人并不引人注目。

这队人均骑马,众人马中央是一辆马拉车。

那辆车走的也算平稳,不算歪扭,由于这里的官道有些坑洼,车轱辘一下子陷入一个坑中,那些西疆人只能下马推车。他们毕竟人高马大的,一下子就把车从坑中推出,于是,这些人继续上马,在人群中前行。

赵格非看着他们走远,忽然,眼睛瞄到一个东西,她拎着两个坛子到坑前面,蹲下,从坑中拿起来一根苇草,半青不黄的,像是今天清晨刚在河边摘下。

“亲爹,您看这个。”她拿过去给赵毓看,“刚才过去一队西疆人的马队,他们还带着一辆马车,马车曾陷泥中,这是我在泥中捡到的。”

赵毓拿过那根苇草,——上面打这二八一十六个万字结。

“桂宝儿?”

赵格非,“您也觉得是我舅?他不是已经跟随杨进回云中了吗?算算时日,应该早到了吧。”

赵毓反问,“我不在雍京的时候,尹府有没有你舅平安回家的消息递过来?”

赵格非摇头。

赵毓将苇草插|入袖中,“糟糕,可能出事了。”

楚蔷生看了看他们,“怎么了?”

赵毓让他与赵格非赶紧上马,“我小舅子可能让仇人绑了。”

于是,这三人快马加鞭回雍京,却被拦在雍京南门外三里地。

楚蔷生微服也是私事出城,没有带关防,此时,他们只得下马,周围均是被阻拦进城的百姓们,甚至还有几辆官家的马车与一些出城打猎被阻拦回城的华服子弟们。所有人,无论任何人,任何身份,是否有人命关天的要事,无论他们是否有耐心,是否愿意,均在这里等候,据说,此时雍京九门封闭,任何人不允许进出。

半个多时辰之后,官道上过来一队人马,远远看过去声势浩大,却几乎鸦雀无声。

旗官举着宁淮侯-崔的大旗。

现是骑兵。

中间一辆囚车,上面的人看不清楚面目,却是身带重枷,手腕上缠绕着玄铁打造的镣铐。

后面则是步兵。

赵格非忽然拉了一下赵毓的袖子,“亲爹,看,外祖父!”

赵毓晚上看不见东西,白天还算耳聪目明,他在众多人看到他岳父尹明扬,此时大太阳异常毒辣,更显得远处的那位老人脸色颓废。

随后,他看到了崔珩。

老崔的脸色更难看,原本他就像个小白脸的奸臣,现在更像缕游魂了,眼睛下面是青色的,还带着病态。

不知道怎么了,崔珩感觉心神有些不宁,他忽然向人群中看了一眼。

赵毓踩在一块土嘎啦上看着他。

崔珩扭过脸,忽然感觉手指有些抖,勒不住缰绳。

他从袖子中拿出一个小葫芦,里面是兑好的阿|芙|蓉药酒,他喝了一口定了定神,再抬头,雍京南门上的巨大匾额,已经在眼前。

而此时,那边的赵毓却一直死死的盯着他,像一根刺,一直扎在他后背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44 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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