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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侯府,后山书房。
随侯世子石慎正在看书。
他父亲随侯石寰目前正在北疆军中,他的母亲随侯夫人只是深宅妇人主持中馈却管不了外面的事,所以,目前侯府他当家。也许是他生性过于谨慎的原因,他看书的地方在侯府的后山,四处站有四个府兵,阵势不算大,却多出了一丝肃穆之气。
侯夫人带了饭食炖了补品亲自送过来,并嘱咐说,“今晚在四大皆空请那个赵毓喝酒。王妃临走的时候嘱咐过,如果晚上有机会说,就说让他们家那个小舅子尹徵同咱们家的恺儿一道去雍阳书院读书,如果没有机会说,你就多喝酒,什么都别说了。”
石慎为人做事都同幼弟石恺不一样。
他一出生就是随侯世子,以后要承袭王侯爵位,又有长子嫡孙的风范,为人贵重。
如果不是石恺惹了祸,侯夫人也的确不想让这个儿子出面应酬,不但求到一个商人的头上,还要向一介草民敬酒。
石慎听着倒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我知道了。”
侯夫人让人进来摆饭,“离喝酒的时候还早,中午多吃一些,晚上肠胃不空。”
石慎放下书,看着进来四个身上穿灰衣的粗使丫鬟拎着四个食盒进来。今天的菜式同往常一样,四凉四热,还有一份鸡汤。
他看见那边为他布置筷子的女人,以她的年纪说是女人还为时过早。
她皮肤白皙,比一般的郑人姑娘都白皙,也透,眼睛珠子显得有些浅,一缕微微卷曲的头发垂在腮边。
这是很典型的西疆人同郑人生的杂种。
现在雍京显贵家中有人偷偷买进这样的奴仆,身份极其低贱,买来异常便宜,弄死弄伤都不值得心疼,但是她们有些人长的极好,就如同眼前这个,就像是脚边的一只香气四溢的白花,用脚狠狠踩进泥土中,还可以使泥土留下芬芳的味道。
这是秘密。
毕竟,雍京的贵人们和这种任人买卖的奴仆有任何风流事都是丑|闻。
但是,石慎不怕,因为活人死人都出不了后山书房。
侯夫人当然知道这些事情,一个人的忍耐力是有限的,所有的情绪波动都需要一个出口,有人喜欢征歌逐酒,有人喜欢京郊围猎,有人喜欢将平日无法实现的杀伐放逐在一些低贱的活物身上,诸如猫、狗,或者是西疆的贱|奴。
走时,石慎将女奴留下。
她的脖子真漂亮,纤细诱人,似乎手指捏在上面就可以拧断,到时候就像天鹅一下,低垂下来,一定显得楚楚可怜。
石慎想着,手指已经抚摸上去了,……
“世子。”女奴忽然有手指按住他的,“我自己把自己卖进侯府,又花了十两银子买通下厨管事才能让侯夫人看到我,进来为世子摆饭菜。我入了世子的眼是为了单独同世子说两句话。”
石慎松开原本扼住怒女脖子的手指。
一股力量掰开他的手指,虽然那股力量并不大,他用力一样可以治住她,但是,那就没有意思了,毕竟,从这个怒女一开口就已经同往日不一样了。
——“世子,我是来解救您的,您将要大祸临头了呢!”
尹府。
“闺女,回家住几天。我给你戴了红豆酥和西疆蜜瓜,还布置了一书房的书,肯定比你舅这边的好,足够你看了。”
“亲爹,您不在家的这几天其实我回去过一趟,看门的赵大叔和烧火的赵大妈还给我做了一顿饭,只是那些书,我实在是看不下去。”
赵毓心思动了一下。
书单是崔珩写的,就算他有些不太正经的加入一些诸如《绣榻野史》《品花宝鉴》之流的东西,可是最后经手的人是柳丛容,这个人跟随文湛多年,文湛性子那些无趣把他熏染的一塌糊涂,他买的书,绝对不可能有不适合格非看的存在。
赵格非坐她爹手边的椅子背上,“亲爹,我娘在的时候倒是说过你不穷,只是,你每天穿着这种衣服,真的很难让人相信咱家吃了上顿还有下顿,所以,这钱就不要乱花了。”
赵毓看看自己,——布衫,柔软舒服,好穿极了,怎么就让人觉得吃了上顿没下顿了呢?
他在大本堂有新衣,但是那些衣服的料子都是上用内造的,在外面穿着惹麻烦。
赵毓自己的衣服都已经洗旧了,布料去除了浆水变得很柔软,穿在身上不扎不挺括,特别舒服。
再说,他根本不是那种’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来装点自己门面的人,衣着上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赵毓,“这次的衣服是你黄瓜叔给洗的,他粗苯,拿着一个棒槌在大石头上来回砸,就弄成了这个样子,不过,这衣衫还是能穿的,估计到明年也不用换。闺女,我最近根本没花钱,更不要说乱花钱了,你怎么了,又到哪里找了这么多感慨?”
赵格非狐疑的看着她爹,“咱家书房里面那些书,呃,亲爹,我都没仔细看,只在外面的书柜上看到三本书就已经很惊人了。一本是宋代绍兴府刻《春秋左传正义》;一本是柳公权的字帖,那是真迹;还有一本则是成吉思汗灭金之后开印的《玄都宝藏·云芨七笺》其中的一卷,那是存世孤本!不说别的,仅仅这三本书就比咱们家的宅院贵了,亲爹,我知道您有钱,可是有钱也不要乱花。我只是想要看几本书,可不是书痴,没想着弄几本书把咱们拖累的吃了上顿没下顿。”
赵毓一听就明白。
估计这些都是文湛让柳丛容从大本堂的藏书阁搬过来,同样的东西放在文渊殿不显山不露水,但是出现在民间就惊世骇俗了。
“书不就是让人读的吗?”赵毓拍了拍赵格非,“没事儿,你要是不想看这些,我再给你弄点别的。别怕,我虽然不会让你吃喝嫖赌过三辈子,但是,咱爷俩这辈子应该饿不死了。”
管家过来,刚进屋就听见赵毓对大小姐说什么吃喝嫖赌过三辈子,于是他苦口婆心的教育了赵毓一顿,不要在大小姐面前乱说话,随后,他又千叮咛万嘱咐的说尹桂宝儿的确傻,姑爷带出门一定要小心看管,不要再让他被什么下个套给套住了。
此时,后院开饭。
赵毓和他闺女在这里好好吃了一顿,尹徵也塞几口排骨和一碗米饭。
饭后休这些人息了一下,醒了之后又看了一会儿书,还喝了茶,刚好可以让肚子没有那么撑,但是也不空。他们这样一直等到快要掌灯,赵毓才领着尹徵去四大皆空坊。
尹桂宝儿在这里看的有些目不暇接。
他都不用装,所有人一看,就知道他是个雏儿。
一举一动都带着生嫩。
但是,他看着姐夫赵毓可不一样。
这位姐夫一进去,见了周熙就坐了,笑语盈盈的开始聊天。旁边有娇嫩嫩的小姑娘捧着清茶过来,赵毓都没有用手接,手指点了点桌面,让人家放下茶盏,似乎在他眼中,这些小姑娘就是一群会倒茶的物件。
尹桂宝儿都不敢看那些小姑娘。
只觉得她们一个一个的把云中尹府中最美貌的丫头们都比成了沙土。
——怪不得自己往姐夫房里塞的人,他一个都没有用正眼看过。
屠明珠到了。
这是雍京城最当红的倌人,应了周熙的局就盛装出席。
尹桂宝儿就看见她恍若神妃仙子一般,她进来带来一阵香风,丝毫不豪奢,比那位敢穿黑色缂丝袍的六哥身上的味道差远了,不过屠明珠的香气更勾人,如梦似幻,犹如空谷幽兰。
屠明珠认识周熙,而周熙为她引荐了赵毓。
她走过去,如同名门闺秀一般施了礼,“赵老爷,上次没有见到您,多有得罪,您不会怪罪我吧。”
赵毓曾经下过名帖请过她,当时想要试试他的琴技,看是否合适做赵格非的老师。
结果,人家没有回应。也许是赵毓在雍京城没名没姓,人家不想应酬,后来赵毓想着给自己的姑娘找个倌人做老师也的确过于离经叛道,这事就算不了了之了。
没想到,屠明珠居然还记得他赵毓的名字。
屠明珠话音一落,她就再前凑了一步,手指在赵毓手背上,轻轻一刮……
她有这个本事,外表看起来冰清玉洁的,暗地里全是销魂蚀骨的味道,等闲男人被她这么一刮,早就酥了。
尹桂宝儿在旁边看着眼睛发直。
他想着自己要是被人家这么一弄,当场就得扣了茶盏,弄湿衣衫。
结果,……
屠明珠对付赵毓用这招一点不管用。
赵毓没动,就是笑,“罚,一定罚!”
他说完,众人就是一愣。
屠明珠如此绝美的姿色低声下气外加手指这么一刮,别说不怪罪她,就是为她做裙下之臣火山孝子,任其予取予求都心甘情愿。
赵毓却不,人跟木头一样,还驳人家的名字。
赵毓反过来,牵了屠明珠的袖子,“罚你,喝三大杯!”
闻言,屠明珠知道这个过结已经过去,她这才将心放回去,脸色也缓和了上来。
只是,赵毓欲扬先抑,两句话,已经把屠明珠的节奏打乱了。
赵毓人长的柔和,说话的声音也柔和,“屠姑娘能来就好。一会儿我们这里有贵客,希望姑娘不吝琴艺。”
“一定,一定。”
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表演的余地了,就安静的坐在一旁,似一盏美人灯。
石慎进屋,听见这个如同疏影横斜水清浅的院子有隐隐丝竹的声音,他这才知道自己来晚了。
他是请客的人,却最晚到,实在是失礼。
周熙在一旁打圆场,“刚才灯花就一直爆,贵客到了。世子爷,一向安好?”
石慎,“安好,有劳周先生挂念。”
说完,他看见周熙身后的人!
周熙说,“世子,这是赵毓。”
赵毓?
也许,应该称呼他为崔玉?
石慎以为,这人早已经死去,埋骨于戈壁无尽的黄沙之中。
十一年前,西疆肃州,什叶镇。
当时他叫崔玉,瘦的像个鬼。
一开始,石慎就暗中注意到他。雍京来的公子哥,自以为是到以为自己很好养活,原本每日就是粗茶淡饭,结果真正到了边陲,他差点饿死。崔玉每日强撑着连小半碗饭都咽不进去,瘦的脱了样子,穿不了最轻便的铠甲,也拉不开最轻便的弓。大家原本以为他是世家子弟跑过来蹭军功的,结果,这个人从头到尾就是庶民一个。
石慎到不会觉得崔玉是老百姓,那种娇生惯养的劲儿,一般家里可养不起。这应该是哪家大人倒了台,子孙流落在外。不过,至于是哪家大人,他没有兴趣知道。他来边境,为了买奴仆。什叶镇这边多有战事,西疆贱|奴价格甚至不如一袋子草料。
石慎在这里挑拣了十个女奴,白皙的皮肤,琉璃色的眼睛,高昌遗民的血统,其中有两个特别漂亮的,直接弄死在边陲。
这里根本没有人管这些事,高昌人,在郑人眼中都不算是人。非我族人其心必异,长成那个鬼样子,肯定是妖魔。
崔玉却多管闲事。
石慎以为自己把所有的痕迹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可是,这个崔玉不知道怎么做的,凭借蛛丝马迹就像猎犬一样嗅到自己跟前。那一天,他就在别苑的角楼上,跟着帘幕看着门外的崔玉。崔玉应该无法看见他,却似乎能感知到什么似的,抬头看着自己。
应该说,他们从头至尾,素未谋面。只是,石慎知道崔玉,而崔玉不知他。
杀几个贱|奴并不是重罪,尤其对于雍京侯府世子来说,更不是罪。只是,说出去不好听。随侯世子温文尔雅,完美无缺,他可不想在雍京城有这个奇怪的流言。
当天晚上,石慎设计了一场大火烧了崔玉的住所。第二天,刮了一整天的沙尘暴,那个地方已经被掩埋在黄沙之下了。
时隔十一年,他们在雍京又见。
那个人还活着,成了赵毓,而自己则是第一次出现在他面前的随侯世子石慎。
赵毓这个人身份成谜,背景莫辨。
他拥有猎犬一样的敏锐嗅觉,关于早年的恩怨,自己既然已经出现在他面前,那么他早晚能闻出味道。
此时,石慎这才明白今天书房那个女奴说话的真正含义。
——“世子,我是来解救您的,您将要大祸临头了呢!”
那女奴笑的像一朵白莲,只是那双眼睛冰碴子一样,“您只有按照我的法子做,才能安然度过难关。上天留给世子自救的时间也已经不多了。听,世子书房外面流水的声音,就是正在流逝的时间,哗哗哗,挡不住了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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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章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