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洪朵儿的父亲是西疆人,名字是浑·撒怜丁。
因为过于怪异,所以他进入大郑疆域的时候改了名字,以洪取代浑,丁取代撒怜丁,所以他现在的名字是洪丁。
一个急色匆匆的人求见洪丁。
一进门,那个人没有见礼直接说,“大当家的,宁淮侯崔珩回冉庄了。”
“什么时候?”洪丁一惊,“他不是一直在东海吗?”
那人说,“千里疾驰,前日到的雍京,今日回的冉庄。”
洪丁闻言,眉头紧皱。他真不喜欢这种感觉,一种事情悄然失控的预感让他极其不舒服。
“大当家,事情不做是不成了。如果我们立刻动手,还有三四成的胜算,如果不动手,那我们这一年多的心血就彻底白费了。”
洪丁很缓慢却坚定的点了头。
赵格非没有挑拣任何东西,她就是很安静的坐在外间屋,确保自己听不到她父亲与宁淮侯的对话。
整件事件过于诡异。
虽然看起来她父亲赵毓同这位宁淮侯好像很熟悉,但是对于她来说,这位崔侯爷完全就是陌生人,她在陌生人的地盘上做不出随意不见外的举动。
“大小姐,饿了吧。”
刚才那位引他们过来的酱色长衫的中年人端着一个托盘过来。
“我给您做了点心。冰糖炖的莲子菱角,还有桂花和玫瑰酱。这些都是从湖里面现摘得,您先垫垫饥。表少爷同侯爷还有事情说。”
“多谢您。”
赵格非起身。
虽然她是尹明扬的外孙女,虽然她亲爹交友有些奇诡,可是归根到底,她只是一介草民的女儿,在侯门公府这种地方,能小心一些自然就要小心一些。
“大小姐,您不用这么客气。我是侯府管事,您叫我崔二就好。”
“礼多人不怪。”
那人见赵格非这样,心里感觉其实挺受用的,又客气了两句,见赵格非挺喜欢吃桂花酱的冰糖莲子菱角,又让人盛了一碗给她。
崔珩拿了加了紫藤香料的猪油膏卸下脸上的戏妆,一个清秀的小厮捧着铜盆跪在他面前,让他洗脸。等他把脸上的事情弄清爽了,又过来两个丫鬟帮他卸下头发上还有身上的行头。最后,一位明艳动人的小美人双手捧了崔珩的衣服过来,是一件深色蜀锦长衫,为他换上,最后还拿着梳子帮他把头发重新扎好。
赵毓安静坐一旁坐着,眼睛看着茶盏,不知道想什么。
“你那个闺女,还没给太贵妃瞧过吧。”
“没有。开头几年太乱,回不来雍京,格非自然见不到我娘。现在嘛,我娘连我跪死在她寿春宫大门口都不见我,更不要说见格非了。”
崔珩彻底收拾清爽了,让那些人都出去。他喝了一口茶,眼睛转了转,“你不会冲着你娘用苦肉计吗?”
“没用。”赵毓手指拨弄这茶盏中的茉莉,“我当年顶着亲王的名头都能混成草民,而我娘和先帝没有任何肌肤之亲的情形下都能成为贵妃,这就说明我娘比我精,我骗不过她。”
“说到这里,我也挺奇怪的。你说,你怎么就回来了?”崔珩忽然凑过来,“你都走了这么多年了,我以为你同那个狼崽子的事儿就算过去了。”
赵毓不知道想到什么,就是笑。
那种笑非常温和,甚至带着蜜一般的甜美,却是极度疏离的,没有其他人涉入的途径。
不,也许有,只是那个人不是他眼前的崔珩。
“其实,怪不得我娘翻脸。”赵毓忽然说,“当时她也以为我与文湛的事情就过去了,结果她说了一句话。”
“什么?”
“她对我说,——儿子,你已经熬了十年,再熬十年,这辈子就过去了。我当时听着心里就是一惊。”
“怎么?”
“我以为我这些年过的挺合心意的,怎么在她眼中就成熬着了?”赵毓想着就是一乐,“所以我说,我娘比我精。原来我一直以为我比她聪明多了,现在看起来,咱俩叠一起,没准能赶上她。”
崔珩就手拿了块点心,慢慢吃起来,“你不怕再次被卷入漩涡中?”
赵毓,“难道你还不明白嘛。”
“我们一直在漩涡中,根本就没有升大罗生天的路,就我们这样的出身,从娘胎里一落地就注定了动荡,一辈子不得安宁。”
……
终于,赵格非见她亲爹和宁淮侯出门。
他们今天就在崔宅吃饭,等到饭菜上桌,赵格非果然知道她亲爹口中的’今天有好吃的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桌菜就像一桌姹紫嫣红开遍的美景一般。蜜火腿,白玉虾圆,翡翠豆腐,雪菜汤鳗,鳕鱼狮子头,开水白菜。最后一人一盅黄焖通天翅。
期间有管事的将七天社戏的戏单拿了过来。
崔珩让他把戏单给赵毓看,“你看看,这个安排好不好?”
赵毓拿过来,发现这次的戏单分两部分。
一个是在冉庄外面的河道边搭大戏台,曲目全部是漕河梆子的《投江》《西征》《封侯拜相》《沧州役》,最后是全套的《杨家将》和《大闹天宫》,这样既有忠臣良将的悲凉,也有老人小孩子爱看的打闹,非常合适在清明节给广大父老乡亲看。
另外一个,则文雅风骚多了。崔珩想要在林子边搭建一个小园子,里面摆上桌椅板凳,中间围成一个空当,让他从雍京带回来的昆腔班子唱。曲目都是一些靡靡之音,才子佳人什么的风雅故事。这里则让冉庄那些有头有脸的家的女眷过去听,省的她们在光天化日之下,大风小扯的,和一群庄稼汉混在一起,显得不那么典雅。
赵毓点头,“挺好的。闺女,你刚才挑了什么,过两天听戏的时候打扮的漂亮一些,可以结交一些小姐妹,以后没事的时候可以和她们游园喝茶了。”
赵格非看了看他,没说话。
赵毓意外,“不会吧,闺女,你还真跟他客气呀!”
崔珩则在一旁笑着说,“咱这姑娘是名—门—闺—秀,和你不一样。这样看起来,令岳家教当真是好。”
他说着一招手指,方才伺候他穿衣的明媚艳丽的那个小美人上前,恭敬的蹲了一下,“侯爷。”
“你帮大小姐挑几匹布料,现赶制衣服来不及,就看看府里还有没有雅宅的衣裙,料子用江南刚运过来的那些丝缎纱绡,按照大小姐的身量拿几套,换着穿。还有,拿一对大一些的南珠耳环过来,大小姐还不到十五,戴不了珠钗,咱们在别的地方好好装扮,保管让咱闺女艳压群芳。”
赵毓,“艳压群芳做什么,种花吗?”
“你别管了,就这么去做吧。”崔珩对那个小美人吩咐,那人赶忙去准备,“还有,这些不重要,我再给咱姑娘找两个丫头陪着,不怕有人使坏。”
赵毓点头,“这是正经事。”
于是,第三天,赵格非就被她亲爹和这个刚见面但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的表叔给装扮了一番,领着两个据说防着别人使坏的小丫鬟,去新搭的园子听戏去了。
洪朵儿也在。
她们现在算是一对儿不太对劲的绢帕交。
第一次见面,赵格非陪着她亲爹相亲,而相亲的对象就是洪朵儿。但是当时她亲爹没有看中人家,反而看中了人家的亲娘。
赵格非问她,“你喜欢哪折?”
洪朵儿,“我第一次听,听的不太懂。他们说的好像不是直隶这边的话。”
赵格非,“这是昆山那边的话。”
洪朵儿,“现在唱的是什么故事?”
赵格非,“浣纱记。这是古战国的一段灭国红颜的往事。古越君王勾践被俘,越国名臣范蠡将美女西施送给吴王夫差,后来越国君臣奋发图强,终于攻下吴国,夫差自杀。后来范蠡功成身退,带着西施泛舟而去。”
洪朵儿有些感叹,“真凄美。”
赵格非,“你没有听过这个故事吗?”
洪朵儿摇头,“我们家行商,不读书的。家里只教记账打算盘,还有盘点货物,除了这些,别的都不教的。赵姑娘,你家里给你说亲了吗?”
赵格非不是第一次碰上这样的话题。
事实上,从她十岁开始,外祖母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一直在说这件事,还说她这样的其实想要说一门好人家特别难,虽然是‘西北王’尹明扬的外孙女,可是家里没有母亲,父亲地位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如果不早早筹谋,怕以后不是做老姑娘就是给人做续弦或者高门之妾,只是她爹似乎完全不着急。
“没有。”她摇头。
洪朵儿,“真羡慕你。”
那边换了一折新戏。
这次是《十五贯》,黑暗腐朽的吏治之下的民生之苦。
她们也不说话,眼睛耳朵都被那种凄凉的故事和唱腔吸引了过去。
赵毓既没有去那边草台班子听漕河梆子,也没有去陪着赵格非去听昆曲。他自己端着一个紫砂壶就在自己屋子里面,拿着一根拐杖左敲右打。开春他在院子中种的两根拐杖真的发芽长出了嫩叶,于是小院中也有一丝的春意。
“这位宁淮侯真会挑折子戏的剧目。”院子中有人说话,“天子治下,官吏要是都如此这般,我这个位子早就坐不稳了。”
赵毓出来。
他看见文湛在光天化日之下,负手站着,一双眼睛盯着他种的那两跟拐杖。今天皇帝终于穿的比较朴素了,是一件半旧的蓝色衣袍,显得文气很多,并且他身上也没有熏浓重昂贵的香。
他身后无人。
“咦,只有你一个人?”
“柳丛容去河边听戏去了。他是东川人,从小进宫,没听过那些,感觉很新鲜。”
“黄瓜,哦,黄枞菖呢?”
“司礼监今天该他当值。”
文湛看完了那根长了嫩芽的拐杖,伸手带了一下赵毓,将他揽进屋中。
两个人紧贴墙壁站立。
文湛比他高,此时低头,耳鬓厮磨了好一会儿,又伸出舌尖沿着赵毓的耳廓轻轻描画着。
赵毓感觉特别痒,像被一只名贵的狗舔,除了痒就是痒。
他受不了都笑出声了,“你这是做什么?”
“前几天从禁宫翻了一个春K宫密档出来,试试。”文湛看着他,“你不教我,我自己学。反正我就在宫廷,这些东西有的是。”
赵毓,“学这些做什么?你从小为人端正,学不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别学歪了,要是出了什么事,……,堂堂帝王马上风,写在青史上,多难看。再说,这种事情是要看天性的。我们小的时候一起在毓正宫读书,内阁杜阁老为人方正,法度极严,在他的管教之下我也能学的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说到底,我就是这样的人,根骨都是歪的。”
说着,他微微抬头,牙尖在文湛左耳垂上轻咬了一下,皇帝差点没站稳。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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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章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