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维护了洛雪的安全,但明岳并不像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
这一整晚,明岳坐在帐篷的一角里盘膝打坐,除了偶尔起来走动一会,其他时候都在静静的练功。
大家同处在一个帐篷里,但却几乎没有交谈。
如此勤勉的修炼,让洛雪感到颇为惭愧。
在洛家,修炼最勤的,是洛雪的二叔洛明阳。
可即便是二叔,每天也有一半时间用来赏花、喝酒、陪伴妻妾、吟诗写字。
明岳,像是一个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牵挂的孤魂,默默的壮大着自身,却没有守护的对象。
在洛雪的心头有一丝窃喜,觉得明岳守护的对象就是她。
然而明岳没有那种贵族扈从的殷勤,甚至连话都没和她多说几句。
盘膝打坐,炼气聚神,中间的闲暇之余,明岳站在帐篷外面的草原上,默默的仰望着星空。
还是那片熟悉的星空,但这片大地上已经物是人非。
她还活着吗?
他们还活着吗?
微微的风吹过草原,明岳看见了夜风中那个佝偻的人影。
大祭司拄着那根不起眼的拐杖,弯着腰慢吞吞的走了过来。
虽然先前有一点冲突,但重新见面的两人看起来颇为和睦。
大祭司用手在胸前和颈部画着一个虚拟的十字,然后慢慢低下头:“霜狼部落的卑微祭司诺亚,拜见尊敬的半神。”
显然,大祭司已经从郑山那里得知了明岳的详细来历。
包括那个山洞,那口奇怪的透明棺材。
明岳轻轻点了点头,然后笑着反问:“你们称呼我们是半神吗?”
“我们这边叫半神,”大祭司拄着拐杖慢吞吞坐在草地上:“中原人那边的叫法,更加杂乱些,尸解仙、引导者、谪仙、启蒙者,据说还有人被称为大圣至成先师,总之,一个个都不像是普通人的样子。”
明岳颇为感慨的点点头:“那时候的人类,在如今的你们眼中,确实像是神灵一样的强大了。”
大祭司平静的说道:“神而为明,便不该过问人世间的一点点小事。”
明岳嘲讽的微微一笑:“作为一个淬炼灵力的老人家,欺负一个小孤女,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既然您这么说了,那我们彼此各退一步,”大祭司恭敬的说道:“当您在霜狼部落的时候,我们会把您和洛家人当成最尊贵的客人……但是为了部落的安全,那个女孩不能离开这里。”
说着,大祭司站起来,向明岳深深一鞠躬。
明岳轻轻点头,但没有说话。
少年目送着大祭司佝偻的身影缓缓朝远方走去。
对于大祭司的让步,明岳略感意外。
少年回到帐篷,将大祭司的决定告诉了洛雪姐弟两人。
洛雪出乎意料的高兴。
奔波了数千里,终于逃到了霜狼部落,如果能够在这里安定的待一段时间,那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什么时候离开,会不会遇到危险,对于洛雪来说,都太遥远了。
前一天还是在为了活命而逃亡,后一天就能过上安定的生活,这对洛雪来说,已经很好了。
明岳向女孩点点头,他像往常一样盘膝坐在帐篷的角落里,闭着眼睛开始继续修炼。
丝丝缕缕的天地灵气循着周天运转,在明岳的体内生生不息,一部分转化为纯粹的力量流入气海,而另一部分在经脉中反复流动,逐渐消耗,强化着少年的肌体。
沉睡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明岳,如今也只能用这种缓慢的方式,来逐渐恢复力量、锤炼身体。
而时间,成了这个世上最有意义又最没有意义的东西。
……
第二天,洛雪姐弟俩就在霜狼部落住了下来。
美丽而聪慧的女孩非常守规矩,她平时呆在帐篷里,向弟弟洛阳传授清河洛家的秘术。
在闲暇的时候,洛雪也会带着弟弟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散步。
一连几天下来,姐弟俩都过着这样平静而清闲的生活。
而郑山与郑西关叔侄两人,以及那几个忠心的商队伙计,从此便再也没有出现过。
洛雪很识趣的没有去询问“郑叔”的下落。
女孩知道这位忠心耿耿的郑叔,未必像他表面上那么忠诚。
也许,如果不是因为有明岳的陪伴和守护,如今安宁的生活,会变成地狱般的处境。
想到这里,洛雪转头看了看明岳。
这个年纪与自己相仿的少年漠然站在不远处,脸色平静的看着蔚蓝的天空。
洛雪不知道这个神秘而强大的少年在观察着什么。
心里有些茫然的女孩曾经一次次占卜,但始终无法看透命运的安排。
既然看不透,女孩决定静静等待,静观命运的脚步。
……
又是三天过去了。
在霜狼部落整整呆了八天之后,洛雪终于见到了郑山。
郑山的胳膊上留着一道血痕,手里拖着一条健壮魁梧的脚踝。
郑山的脸色很焦急,很愤怒,另外还带着一点点悲伤和惶恐。
渐渐的,郑山走的近了,明岳和洛雪已经能够看清楚他手中拖着的人。
是郑西关。
郑西关满身是血,躯体被郑山拖着,在草地上滑行前进。
曾经强大、充满力量的大汉眼睛盯着天空,瞳孔中没有什么神采。
在郑西关的胸口到腹部,明显凹陷了很大一块下去,应该是被什么重兵器击碎了胸腔。
看这个魁梧巨汉脸上的青灰色,他应该已经死了半个时辰了。
郑山走到洛雪面前,他将郑西关的遗体丢在地上,然后冷冷说道:“飞鱼卫了来,西关为了保护你们死了,现在该怎么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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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宁静与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