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少年,他像是个硕大的蝙蝠,倒吊在王思仁前方的树木上,面带微笑看着他。
看起来很诡异的景象,让王思仁打了个寒颤。
不过王思仁很快看清楚了,少年用双脚挂着树枝,纯靠着脚力就吊在了树上。
王思仁的想法是:这少年是个有本事的人,他是从树冠上一路飞跃过来。
以这个少年的能力,或许可以带自己脱离困境。
王思仁伸出手臂喊道:“少侠,带我走!”
然而让王思仁失望的是,少年折了一段树枝,然后从大树上掉了下来。
看着少年如此作死的行为,王思仁捶胸顿足的大哭:“完了,全完了,你下来干什么?!”
少年看着王思仁的样子有些好笑,他走到马车边向王思仁伸出手:“我叫明岳,想要向大叔讨口水喝。”
“喝水?”王思仁痛苦的喊道:“这么多巨狼围住了我们,你还有心情喝水?”
明岳苦笑:“那给我喝点酒?”
少年的话像是提醒了王思仁,这位胖乎乎的老商人抓起马车里的酒囊,咕咚咕咚就是一阵豪饮。
看着王思仁鲸吞牛饮的样子,少年有些心痛的说道:“老叔,多少给我留点吧?”
王思仁大怒:“留点?我马上就要死了,你还不让喝个够?”
少年微微一笑,他摆弄着树枝说道:“我帮你赶走巨狼,你给我一整袋酒,如何?”
“你说真的?”王思仁大喜,他从马车上拿起另一袋酒:“若是赶走了巨狼,这一袋都是你的!”
少年点点头,转身朝着巨狼那边走去。
看着少年的背影,王思仁又有点担心:“喂,你要多少人帮忙?我让伙计们给你助阵!”
明岳笑着摆摆手,然后晃了晃手中的树枝。
看到明岳走来,狼群立刻躁动起来,发出“嗷呜嗷呜”的怪叫!
这些巨狼的身高比明岳还魁梧,黑蓝白三色相间的毛皮,透露着邪魅和暴力。
狼群朝着明岳呲牙,森冷的利齿闪烁着嗜血的光芒。
王思仁有些看不下去了,他大声喊道:“少侠小心,莫要逞能丢了性命!”
明岳回头朝王思仁笑了笑,然后抬手将树枝丢了出去。
对面的狼群一阵骚动,一只巨狼高高跃起,将树枝叼在嘴里。
周围的巨狼扑过来争抢,被那只巨狼轻松躲开。
看那些巨狼不甘心的眼神,王思仁不禁拍手叫好。
胖乎乎的商队头领恨不得这些巨狼立刻开始自相残杀!
然而那只巨狼叼着树枝,一路小跑到明岳面前,然后将树枝丢在少年脚下。
明岳弯腰拾起树枝,那头巨狼一阵摇头摆尾、跃跃欲试。
长着一双蓝色眼睛的巨狼还发出“嗷呜~汪”的叫声。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哪是狼?
这分明是一条狗吧?
明岳随手抛出树枝,那些巨狼果然争先恐后的跑过去争抢。
王思仁和商队的其他伙计目瞪口呆。
这……居然全是狗啊?
可这么多年来,为什么没人发现这些巨狼是狗?
王思仁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一个结果:没有尝试就没有正确的判断。
人们每次看到巨狼,要么逃跑,要么拼命,谁会想着跟这种凶恶的生物交朋友?
更何况这些巨狼极不好惹,最喜欢蜂拥而上,扯住人和货物,瞬间撕咬成碎片。
明岳让商队拿了五十多斤各种食物放在地上,然后陪着商队继续赶路。
坐在车上的王思仁伸着脖子,只见那些巨狼吭哧吭哧的吃着自己留下的干粮,这才松了口气。
“以后如果再遇上这种怪物,丢些食物给它们就好,”明岳笑着说道:“这些家伙只要有吃的,便不会伤害你们,说不定还会护送你们一程。”
王思仁将一袋子酒递给明岳,少年却摇摇头。
“君子之交淡如水,”明岳微笑着说道:“还是给我一袋水吧。”
王思仁微愣,连忙让伙计给明岳拿了一袋清水过来。
明岳道了声谢,他打开水袋喝了几口,然后将水袋盖紧。
“少侠这是还要赶远路吧?”王思仁嗫嚅着问道:“不知道可有什么事情老夫能够帮得上忙?”
明岳犹豫了一下,然后轻轻摇摇头。
少年晃了晃手中的水袋:“一袋水已经足够了,我们就此别过。”
王思仁惊讶的看着转身离去的少年,只见他竟不是要返回皇朝内地,而是要重新深入荒原。
两鬓斑白的商队头领想阻止少年去大荒原送死,但少年的行动速度不亚于奔马,不多时就已经离开了数十丈。
一个商队伙计在王思仁身边说出了他的心里话:“东家,他就拿着一袋子水,独自在荒原上游荡,这不是找死吗?”
王思仁苦笑着说了句“谁知道呢”,然后吩咐大伙儿加快脚程。
临行前,王思仁回头远眺。
只见少年的身影只剩下一个小点,很快便消失在王思仁的视线中。
王思仁相信,这个叫明岳的少年必然不是去荒原上自寻死路的。
……
大荒原上人烟稀少,这里到处是致人于死地的天弃山,还有各种各样凶猛的异兽。
但只要熟悉这里的环境,未必不能从死路中求一线生机。
郑山就是这样的人。
陪着洛雪深入荒原之前,郑山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已经走过很多次了。
离开祁兰山之后,郑山护送洛雪姐弟,在大荒原上艰难跋涉着。
路并不艰险,但路上的各种事物足够艰险。
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什么水能喝、什么水不能喝,什么生物无害什么生物残暴,荒原上的规矩和注意事项,比清河洛家的卦书还厚。
但没有了飞鱼卫的追杀,似乎这些天灾猛兽也变得温柔可爱了。
郑山信誓旦旦的向洛雪说道:“小姐放心吧,除了我们这些常跑蛮荒之地的人,就算是飞鱼卫也摸不清门道的。”
洛雪点点头,她惘然看着前方:“可是天下之大,何处才是我们的容身之所?”
荒原上的风萧萧瑟瑟的吹过,让人满心凄凉。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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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无家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