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静含向来是不愿意提及自己的青春期的。
她的青春期总是离不开一个叫慕遥的女孩子。
慕遥会每天和她一起上学放学,会和她分享一份冰淇淋,会跟她用同款的文具……
她喜欢慕遥,她离不开慕遥,但她也嫉恨慕遥。
那时候她长痘,微胖,还戴了牙套,头发和穿着都土里土气的。
站在仙女一样闪闪发光的慕遥旁边,显得那么黯淡,又那么可笑。
偏偏慕遥又是她最好的朋友,她不得不和她站在一起。
上了大学之后她才松了一口气,她摘掉了牙套,换了发型,开始学穿搭,她变漂亮了。
最重要的是,她和慕遥考了不同的学校,她再也不用听别人说,你看那谁谁谁,是校花的朋友。
她渐渐的开始,选择和年少的那个,自卑又敏感的自己和解。
特别是在慕遥的父亲过世之后,她反而隐隐有了种优越感,她想,自己总算有一点能胜过慕遥——她父母健在,家庭美满,她还是个独生女。
可是偏偏又出了那场毁灭一切的车祸。
祁玉为了慕遥走了。
慕遥闪闪发光,熠熠生辉,从小到大,就遮掩掉她所有的光芒。
最好的年纪,她只能活在慕遥的阴影里。
她好不容易渐渐走出了,又因为慕遥,她喜欢的男孩子也离开了。
她知道这个男孩子永远都不可能爱上她。
但她只是想看着他,以朋友的身份在他身边。
这么渺小而又卑微的愿望,也被剥夺了。
那些陈年的恨意卷土重来,她再也无法忍受。
怕是永远无法和解了。
无法和慕遥和解,也无法和年少时的自己和解。
不过她想,还好,她已经不是那个不起眼的静含了。
她现在是林总,她穿着裁剪得体的品牌西装,背着昂贵的包包,拥有自己的事业。
她也算得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轻而易举就可以把慕遥捏死。
苏韶已经走了。
她站在顶层写字楼的落地窗前,看着那个女人背影。
她想起多年前,无数个少女夜话,她和慕遥缩在被窝里,说着苏韶的坏话。
那时候她义愤填膺,她是真的心疼慕遥。
那些日子,是再也回不去了。
……
《衣香鬓影》的主要场景都在B城拍摄。
慕遥已经订好了机票,但她没想到,Susan居然送来了两张。
“你也要去?”她问Susan。
“我肯定一起去啊。上次我没跟组,你就出了那破事。我可不想再被你吓唬一次。”Susan话锋一转,“不过,这张机票不是我的。”
话音未落,正在刷牙的岑寂就走了过来,拿走了这张机票。
他现在是完全把慕遥的公寓当自己家了,刷完了牙,又去厨房轻车熟路地给自己做了个三明治当早餐,一边吃一边对慕遥说:“我要去B市出差,刚好一起。”
出差是假,查岗是真,让慕遥天天跟祁珩一起拍戏,他还是不放心。
在飞去B城之前,还有一件大事,便是季鸿礼的手术。
岑寂陪着慕遥,等手术结果。
这场手术实在太过漫长。从上午一直到下午两点,都没结束。
慕遥没有吃午饭,岑寂让助理琳达买了一些面包牛奶过来。
“先吃一点垫垫肚子吧。”
“没胃口。”
“你也不想,季爷爷醒过来,就看到你一副虚弱的样子吧?”
他说动了慕遥,慕遥简单地吃了一点。
他看慕遥食不知味,安慰道:“这是国内最好的心外科医生了。术后我也安排了最好的陪护。你就放心吧。季爷爷一定会安然无恙的。”
“谢谢。”慕遥发自内心地说了一句。
谢谢你愿意借钱给我,帮外公治病;也谢谢你那天救我出水火,让我免遭王景卿荼毒;还要谢谢你,帮我教训钟盈盈,让她再也不敢随便欺辱我……
虽然你的爱我无法承受,虽然你我之间有很多不愉快,但我还是要谢谢你。
托岑寂吉言,季老爷子安然地度过了这场手术。
术后,一些亲朋好友纷纷过来探望。
慕遥没想到,里面居然有林静含。
她抱了一束绯红的剑兰花过来,放在了季鸿礼的床头,“季爷爷,我来看你了。”
虽然休息了一周,但季鸿礼毕竟还是老了,这么大的手术,身体很是虚弱,眼睛也有些浑浊,看不太清楚。
“你、你是?”
“我是静含呀。您不记得了?”
她的笑温柔而和煦,仿佛从不曾背弃过。
季鸿礼也并不知她和慕遥的过节,冲她还是和蔼可亲的。
慕遥在一边看的心烦,但也不忍拆穿。
待到老爷子睡过去了,她才把林静含拉到门外。
“你来做什么?!”
林静含也冷下了脸,“我来看爷爷,我能做什么?”
“你能不能离我的生活远一点?”慕遥看到她就头疼,老是觉得她没安好心,“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正要争辩,那边岑寂拎着一个保温桶走了过来。
桶里是他委托家里阿姨炖的汤。
看到林静含,他也有些诧异。
就他所知,当年祁玉死后,她和慕遥几乎是老死不相往来。
去年慕遥被冷藏,也是她的操作。
“林静含?!”
林静含看到他,呼吸微微一窒。
“你也来看季爷爷吗?”他把保温桶交到慕遥手里,把慕遥推到了身后,一副护犊子的模样,“上次你爸爸跟我谈投资合作的事情,我们还提到了你,今天总算见到本人了。”
虽然以前,他们四个人是最好的朋友,但是若论亲疏,他还是和祁玉、慕遥关系好些。
那时候他对她好,愿意带她玩,也是因为她是慕遥的闺蜜。
现在这对闺蜜已经反目成仇,他也没必要爱屋及乌了。
他的语气和眼神,都带着隐隐的警告。
林静含get到了他的意思,无非是林家的生意也要仰仗岑家,劝她不要不识抬举,再乱动慕遥。
她现在也不欲跟慕遥争个长短,转而笑问:“你们俩复合啦?”
慕遥想要否认,岑寂却迅速地回应了:“对呀,到时候来喝喜酒。”
她握紧了拳头,指甲卡进了手心,钻出一片血痕。
走出了医院,她打了个电话。
“喂,是我。交代你的事情,可以去办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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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他也没必要爱屋及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