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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赶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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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多久,三辆骡车从山上下来,沈倾权有些惊讶,眼神询问的望向父亲。

沈隽程道,“用了八十斤白面,跟人换的。”

她离开前,为了以防万一,给家人留下了两百斤的粮食。这个时候,粮食可要比骡车值钱多了。更别说,这骡车已经陈旧,显然是用了好多年。

城内虽流民多,但富户也不在少数。只要有门路,还是能换不少东西。这些都是丁长善弄来的,还有些铁锅,烧水的,厚棉衣和棉鞋等等。

她给的都是细粮,所以能换来不少。

沈倾权听后,不得不再次感慨丁长善的心细和周全。

骡车停下,黄老和黄小大夫从上面下来,还有祖母。祖母颤颤巍巍上前,沈倾权立刻去扶她,老太太紧紧握住她的手,半天说不出话。

沈倾权告诉她救人的事,但并未讲细节,可老太太光是想象也能知道这其中的艰险。

“老二,先抱灵儿上车,让黄大夫在车里给灵儿诊治。”

沈隽鸿小心翼翼抱起昏迷的灵儿,将她带上骡车。黄老进了骡车,沈倾权和林氏也跟了进去。

趁着给灵儿诊治的阶段,沈隽鸿让所有人先到路两边休息,给马喂食,烧水做饭。

马儿跑不动了,无论如何肯定要休息。不过眼下危机并未解除,他们休息片刻就又要出发。

马车内,黄老正给沈倾灵针灸。须臾,他诊治完,“……她伤势太重,如今我先给她清除颅内淤血,最快今晚就能醒来。她左手骨折,其他地方也有许多挫伤,接骨之事,我儿擅长。只是他腿不便……”

原来黄老的儿子腿摔伤了,已经卧床许多天,沈倾权让丁泰过来,将黄老儿子从旁边的骡车里背了出来。

这是她首次见黄老儿子,他叫黄志深,中年男子,三四十左右,看着十分削瘦,脸色也很不好。一看就是长时间生病,严重营养不良。

他周身有一股彬彬有礼的气质,对着她微微颔首,随即上了骡车,给三妹妹正骨。

大概一炷香后,他下车,脸色更为苍白,甚至连下车的力气都没,最后还是丁泰给背下来的。

沈倾权心知,正骨需要耗费体力,更何况还是对他这么一个病人。她拿了三瓶的人参精华液给他,还有几颗养气益体丸,接下来还要赶路,若是撑不住就麻烦了。

黄志深望着手里的药,诧异望着女子离去的身影。

终于,三妹妹的伤全部处理完,一些身上的,则是由林氏和宁氏给她上药。看着她遍布伤痕的身体,林氏再次眼泪滂沱。

外面,黄沅昌也在给二叔和大哥哥他们包扎伤口,还有丁泰他们,伤的也不轻。就连沈倾权身上,也有不少伤口。

宁氏发现时,眼睛都红了,边给她上药还边抹眼泪,两个小家伙也眼泪巴巴,不断给她吹着手上胳膊上的伤口。

“哪有这么娇弱。”

她好笑,心中却暖暖的。

“肩上的伤还不好透,又添新伤,伤口这么深,恐怕日后会留疤。”

宁氏心疼不已。

沈倾权浅笑,浑不在意。长疤算什么?她又不是娇滴滴的女娥,更不是从前那个待字闺中的沈家大小姐。她要走的路,荆棘丛生,日后受伤的次数只会更多。

包扎完伤口,她下车去找父亲,告诉丁长善一刻钟后出发。

“我知道大家很累,但如今还未脱离危险,此地不宜久留。”

几人聚在一处,商议接下来要走的路。

“嘉诚县也不安全,此处没有城墙阻挡,倭寇一来,很快就会沦陷。”丁长善拿出早已准备好的舆图,这舆图画的很潦草,但该标注的都标注了。他想到会有用,特地从别人手中买下来的,花了10斤细粮。

“姑娘请看,我们现在在此处。这里有一个驿站,恰好在出嘉诚县三十里的地方,若可以,我们今晚应该会在这里留宿。”

沈倾权随着他指的位置,目光在舆图上打转,陷入沉思。

“父亲,您觉得呢?”

“驿站也不一定安全。但如今大雪越下越大,露宿在荒郊野外怕更危险。”沈隽程道。

沈倾权颔首,跟她想的一样。

“先出发吧,离开嘉诚县再说。”

于是所有人上马,三百多人的大队伍,开始缓慢移动。

糟糕的是,雪似乎没有停下的征兆,给他们赶路增加了不少困难。路上湿滑,为了加快速度,让那些腿脚不方便的老人和孩子妇孺坐车,青壮年步行。

一个时辰后,他们进入嘉诚县。嘉诚县几乎是一座空县,街头上没几个商铺,就连行人也都个个神色匆匆。

整个小县给人一种破败荒芜的感觉。

他们原本想找地方买些粮食,可找了半天,竟然连一家粮铺都没找到。就算有,店面也早就破败不堪,人去楼空。

他们从荒芜的街上驶过,偶尔看到两边屋内有人,可下一秒他们就会砰的紧闭门窗!

看来这里的人对外来人很警惕。

沈隽程低声对她道,“尽快离开吧。”

于是他们不再停留,直接穿过小镇离开了。等上了官道,众人悬着的心才微微松了几分。

之后就是不断赶路,沈倾权骑马走在队伍前,沈隽程心疼她,让她回骡车上休息。

“你奔波了一晚,去睡会。”

于是她上了骡车,打算浅浅眯会。哪能想到一觉,外面天已经黑了。

她看了下时间(之前升级时系统赠送的手表),晚上八点左右,她竟然睡了两个时辰!

车厢内不算暖和,但却铺着厚厚的褥子,挤一挤完全可以躺下三四个人。她身上盖着两层厚厚的被子,脚下暖暖的,是汤婆子,好像是丁叔买的。

她掀起车帘,顿时一股风雪直往脸上拍,忙放下来,用绳子重给固定好,随即询问阿娘这是到了哪。

原来他们已经走出了大概二十多里,很快就能到驿站。

她趁机查看系统内情况,这不看不知道,一看才发现,她任务进度条竟然已经涨到了83%!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六十四章 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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