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倾权觉得可爱的不行,捧着她那两个花苞头摇了摇,“是是是,我们小辞不是小孩子,是大孩子~”
两姐妹逗笑,笑声传到院中,宁氏听了不由莞尔一笑,“这俩孩子,大清早的就开始闹腾……”
“倾儿和辞儿姐妹亲密,多少人羡慕不来呢!”
林氏说到这,想起自己失踪不明的几个孩子,神情失落。
宁氏看出她的隐忧,“别担心,松儿他们会平安无事,等娘那边好些了,我们就立刻出发去找他们。松儿他有些功夫在身上,定能护好华儿她们。”
沈宇松,正是二房长子。
沈倾华,是林氏的长女,沈家女中排行第二,只比沈倾辞小了十日。
当初宁氏和林氏几乎同时被诊出怀有身孕,不过林氏之前已经生过长子沈宇松,这次是二胎。宁氏就不同了,她是初孕,怀的又是双生子,自然更加紧张。
两人一直相互照料,关系亲密,直到那日宁氏发动,林氏更是紧张的不行。好在宁氏平安诞下龙凤胎,沈家终于有了嫡长女,正是沈倾权。
十日后,林氏不小心摔了一脚,也忽然发动。当时可谓凶险万分,差点就没命了,疼了整整一天一夜。好在最后有惊无险,生下一女,正是沈家二女,沈倾华。
沈倾华性子文静温柔,自小就跟沈倾权关系很好。当时林氏难产之际,所有人都觉得没有希望了,就连产婆都说准备后事,可后来嬷嬷抱着沈倾辞过来寻宁氏,结果不知为何,林氏忽然就有了气力,最终成功生下了沈倾华,人也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当时产婆都说是奇迹,定是有菩萨娘娘庇佑,其他人却觉得,是大小姐带来的福气,因为好多人都看到了,正是因为大小姐的出现,林氏才忽然有了力气。
于是,林氏也越来越疼爱沈倾权,不止是因为跟宁氏的关系,也是因为她也认为正是因为有她自己才能顺利产女活了下来。
沈倾华文静,而当初的沈倾权性子却张扬跳脱,很多时候甚至跟个男孩子似的,没有一分女子的温婉贤淑。为此,宁氏不知有多头痛,可偏偏公公母亲疼着,沈隽程护着,她就算想摆摆当娘的威仪,最终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后来连她自己也都放弃了,想着日后她总归是要出阁,留在家中的日子,就让她随着本心多
可哪里想到,世事无常,一朝风云巨变,沈家覆灭,她的倾儿,也从天之骄女沦为了阶下之囚。
她心中叹息,听着屋内的笑声,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宁氏和林氏相视一笑,小小破败的院子,却充满了温情。
一家人用了早饭,这时,黄老从隔壁回来,他刚给那位施过针,同时带回了银子和药材。
这些都是他的报酬。
十两银子,外加二十斤药材。
黄老却拿的很不安,“姑娘,那位公子的伤我也无法根治,只能暂时压制,这么多东西……我受之有愧,实在于心不安。”
之前说好的条件,是能治好才行,可他对那毒束手无策,最多也只能暂时压制毒性不至复发,这些东西,他受之有愧。
沈倾权扫了眼地上那些药材,三七,决明子,藿香,佩兰,金银花,连翘……都是些常见的药材,其中很多对于治疗风寒高热,都有奇效。
她在现世的公司是主要做医药的,所以也认识不少药材,对药材的成色和功效也有学习研究过。
这一批药材,成色极好,就算是放在和平时代,也价格不菲,更何况是现在。
如今,药材的价格甚至要比粮食更高,别说一斤,就是一两都被炒成天价。隔壁那位一出手,就是二十斤,这够大手笔的……
沈倾权眼眸微闪,随即起身,“既然人给的,就收下。你们不正好缺药材?”
黄老犹豫半晌,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将药材收下了。
先将之前欠的那五两入城费还了,剩下的,他也小心收起来,不敢乱花。
沈倾权也没拒绝,让父亲收了。
这时,外面传来敲门声,是那个叫闵风的护卫。
“闵护卫有事?”
黄老忙将人迎进来,闵风说出来此的目的,“是这样,我和公子要在这逗留几日,每日餐食无法解决。我又是个粗人,不会羹煮。想去外面买些,可如今城内混乱,许多食肆都未开门,所以候着脸皮前来,不知可否与诸位同食?”
“你们放心,我们会付食费。”
说着,就掏出了二十两银子递过来,那明晃晃的银子,晃花了众人的眼。
若是从前,沈家人根本不会看这点银两,只是如今,早已时过境迁,二十两银子,能买许多东西了。就算粮食再涨,只是几日功夫,他们又只有两人,这一下拿出二十两,也是大手笔了。
宁氏下意识看向沈隽程,沈隽程上前,“我们用的都是粗食淡饭,恐怕两位……吃不惯。”
“怎会?出门在外一切从简,我们公子说了,就照诸位的食样来。”
话说到这份上,沈隽程也不好拒绝,望了眼闺女,沈倾权不动声色对他点了点头,他这才道,“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正好,我们灶上还温着粥,若是二位还没吃,不如用些?”
人家已经给了银子,宁氏也不好让人空手回去。正好锅里还温着粥和红薯馒头,她也是想着几个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的快,所以就多做了些备着。
“那就太好了。”
“那你稍等,我这就去拿。”
宁氏转身回去,沈倾权去帮忙,沈隽程则留下跟他说话。
几句功夫,就互通了姓名。
沈隽程也终于知道他叫闵风,他家那位公子姓白,说是去幽州探亲,可中途不慎遭遇倭寇,白公子中箭受伤,他们也与家中仆人失散,这才流落至项城。
而沈隽程也说了自家姓沈,从外地逃荒来的,暂时在此地落脚,其他的没有多说。
两方都存了试探之心,沈隽程跟他聊了几句,发现此人看着出身行伍,却没有丝毫蛮横之气,反而说话有条不紊,温和有礼。与他孔武有力的外表,大相径庭。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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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护卫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