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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一代三杏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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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他们也是要进城找祖母他们的,这老头看起来似乎对项城很了解,救他也算是做个顺水人情。

“老人家不必如此,你先缓缓,等一会我们再进城。”宁氏上前道。

“寰儿,把水囊拿下来,再拿点吃的来。”

“好嘞娘!”

沈宇寰听后,忙解下后背的水囊,想了下,又拿了两个红薯来。

“老人家,你先吃点东西,有力气了,我们才好进城。”

“多谢夫人……”

老头眼睛红了,感激的几乎说不出话来。

他颤颤巍巍接过来,小心翼翼的捧着,似乎生怕弄掉了。

骨瘦如柴又佝偻的样子,实在可怜,让人不由心酸。

宁氏看着不忍。

一看他就是许久没吃东西了,面黄肌瘦,脸颊凹陷,骨瘦嶙峋……这一路,他们看过太多这样的人。

就算是他们,当初也是如此,所以更能体会他的心情。

可他们一家要比他幸运很多,至少他们一家此刻都平安的在一起。

“老伯,您喝水。”

沈倾辞递给他水囊,老头儿看着眼前粉嫩可爱的少女,不由想起自己那被人打死的小孙女。

一时间,老泪纵横。

“您、您怎么了?别哭啊……”

“抱歉,让姑娘看笑话了,我只是……想到我那可怜的孙女了……”

原来,黄老头一家也算是这里有名的杏林之家,一门三代,皆是良医,在方圆百里算是极其有名的人家。

可自从两年前,各地接连战乱,倭寇入侵,贼寇到处烧杀掠夺,再加上天灾饥荒,导致流民暴增。他的孙女,就是死在流民手中。

还有他的婆娘,儿媳妇……最终只剩下他们孤零零的三个爷们。

半个月前,一帮乱民冲入他家中,将他一家洗劫一空,还打断了他儿子的腿,至今儿子还卧病在床,无法行走。

他的孙儿,为了赚钱养家,换些米粮,这才冒险进城。可没想到,这一去就是两日未归。

他在家苦苦等着,没办法,只能借了村长家的牛车,想进城寻他。殊不知,刚到城门口,就碰上了打劫,连自己都险些丢了性命。

是他错了,他早该想到如今外面的形势,可他担忧孙儿性命,才会冒险借了牛车入城,引人觊觎,进而遭受杀身之祸。

听完他的话,沈倾权一家不由唏嘘。

这遭遇也实在可怜。

“老伯,您放心,我们会找到您孙儿的。”

“没错,我阿姐可厉害了!有她在,你就放心吧!”

沈宇寰一脸骄傲,好像厉害的是他似的。

宁氏瞪了他一眼,黄老伯看着他一家人和睦温馨的氛围,不由羡慕又敬佩。

能在这乱世,还能一家人平安无恙,一定是有真本事的。

他看着站在一旁,把玩着匕首的少女。

二八年华,长身玉立。

神色清冷淡漠,乍看犹如世家名门的千金大小姐。

若是忽略她那身破烂的衣裳的话。

一个人外表可以伪装,但气质却伪装不了。

老头儿走南闯北这么多年,眼力还是有的,这一家,绝非普通人。

特别是眼前的女子。

只是懒懒站在那,可一身冷厉的气势,却已经震的周围那些暗怀鬼胎蠢蠢欲动的人,不敢上前。

若是他们真的能将孙儿找到,那……

……

他们一家进了城。

花了6两银子,可把几人心疼坏了。

谁能想到,一人一两进城费!

沈倾权猜到,应该是上面为了防止流民涌入,才制定的进城规矩。不过一两银子,这跟明抢也没什么区别。这世道,有几人能出的起一两的入城费?

怕是趁火打劫吧。

黄老头也没想到,这入城还要缴入城费!还是一两!

就算是让他家底掏空,都掏不出这一两银子啊!

没想到他们一家竟然也帮他了,他心中的感激无语言表。

“这一两银子,就当是我老头借你们的,日后不管怎样,老头绝对如数奉还!”

他深深朝沈倾权一家拱了个礼,沈倾权看了他一眼,心中满意了稍许。

懂得感恩,没有得寸进尺,很好。

她自然不会白白救人,大夫在乱世里,也是宝贵的人才。更何况,如今阿娘有了身孕,身边需要一位精通医术的大夫。

正好这老爷子擅长医术,他一家,也都是有名的杏林高手。

一门三代,全是医官,她身边正缺这样的人才。

她系统内虽有不少医药和器械,可她却并不精通医术。乱世中,她要建立属于自己的军队和势力,医官是必不可少的。

战士前方冲锋陷阵,后方若无保障,万万不行。

就算不是为此,只说眼下这一路逃亡,一家人磕磕碰碰难免受伤,还有祖母,二伯他们,若是找到他们万一有个伤痛,也能马上治疗不是?

她擅谋,向来喜欢走一步想三步。

这是那个人曾教导给她的。

她脑中忽然闪过一个男子的身影。

身姿挺拔,宛如仙绦。

懒散的靠在椅背,逆着光,五官颠倒众生。他习惯性的上挑着深邃的眉眼,对着她低语:

“倾倾。”

宛如恶魔的低吟。

……

“倾儿?倾儿?”

她一激灵,猛地回神,对上阿娘担忧的目光,“你怎么了?没事吧?”

“我没事,阿娘……我们到了?”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翻滚的情绪。

“到了,这里就是济药堂。”

沈倾权望去,可眼前的铺子七零八落,已经被洪水冲垮了,只剩下一堆断壁残垣。

“怎会这样……”

黄老头心中绝望。

他们入城以来,所过之处,几乎都是这般景象。

房屋,商铺,建筑,倒的倒,塌的塌,还有大半被冰冻上了。若非是天降寒霜,将洪水冻住了,恐怕此刻他们根本进不了城。

这时,远处忽然有一群官兵冲来,“让开!给我滚开!没长眼啊!”

他们一个个蛮横的推开前面的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街上的百姓见了他们,就跟见了阎王似的,纷纷四处逃散。

只见官兵后面有三个骑马的人缓缓走来,马声嘶鸣,马蹄套着防滑的蹄钉,为首的男子贼眉鼠眼,可不正是之前在城墙上她见过的那个让射杀流民的人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四章 一代三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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