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转来转去就那么几家权贵,沈舒窈出入烨王府的事自然也不是秘密,很快就传入了有心人的耳朵里。
此时的静安王府,清乐郡主正摘了凤仙花染指甲。
手生得纤细白嫩,一看便知是一只养尊处优的手,鲜艳的红染在三寸指甲上,与雪白的肤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竟形成一种触目惊心惊艳的美感。
“郡主,您的手,可真好看。”帮她染指甲的丫鬟笑着恭维道。
江晚妗抬起已经涂好了的右手,自嘲的笑了一声:“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入不得他们的眼。”
突然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事,江晚妗的眼中闪过一丝忿忿之意。”
那沈舒窈到底有什么狐媚功夫,迷得那些人团团转,昨日才收到消息说宋翩月给她送了两个护卫过去,刚又有人来禀告说沈舒窈在烨王府带了大半日,晌午进去的,傍晚才出来。
至于他们在王府做些什么就不得而知了,江晚妗越想越气,水性杨花的女人。
放眼整个京城,能配得上宋翩月的只有她了,还有太后中意的烨王妃是她,就算她瞧不起这个位置,也轮不到她沈舒窈。
沈晚池这边也听了风声,拎着今日上街刚买的胭脂,随意找了个借口便到了沈晚妗的院子。
“妹妹今日上街瞧见些新出的胭脂十分称姐姐,想着也只有姐姐的容貌能撑得起这些颜色了,便买了些回来,姐姐瞧瞧可用得上。”
沈晚妗随意翻了翻那成色极为普通的脂粉,便知道江晚池不单单是来给他送胭脂这么简单,只是好听的话谁都爱听,命一旁的丫鬟将胭脂收下了,也就没有计较那么多了。
“妹妹有心了,我倒是不常涂这些胭脂。”
自从上次丞相府的事情,江晚池当众出丑,丢了静安王府的面子后,姐妹俩的关系便没有从前那般好了,江晚池在府里的地位一落千丈。
“姐姐容貌本就惊艳,自然不需要这些庸脂俗粉的衬托,等日后嫁到了烨王府,跟烨王殿下两个人,可谓是男才女貌呀。”
“呵?嫁到烨王府。”江晚妗眼中闪过一丝嘲笑之意,不屑的说道:“皇上独宠徐贵妃,皇后娘家势弱,以后是怎样的局面,还是个未知数啦……”
虽然现在有太后为烨王撑腰,天启国尊崇孝道,皇上如今还不敢忤逆太后。
但太后毕竟年纪大了,也不知道还有几个年头,若是最后太子登基,烨王恐是留在京城的机会都没有,自己可不要去那乡下的地方与村妇为伍。
若是烨王有野心,想争一争太子这个位置,实力雄厚或许还有一线生机,否则最后怕是死无全尸,她也得跟着陪葬。
江晚妗也没那当皇后的野心,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将军府才是最好的去处。
江晚池收胭脂的手微微一顿:“看来姐姐还是舍不得宋将军,可太后终归是不愿意的。”
江晚妗从小就要强,小时候陶齐公主燕倾禾与她并列京城双姝,江晚妗喜欢摆弄琴棋书画,燕倾禾却喜欢骑射。
那年宫宴上燕倾禾有意激怒江晚妗:“连马都不会骑,算什么第一才女。”
江晚妗岂是轻易认输的人,所以她一个从未骑过马的弱女子,就爬上了那比她还高的一匹棕色黑马。
刚开始马匹还算温顺,带着她原地转了两圈,江晚妗正面露得意之色,然后那马就像发了疯似的带着她狂奔,江晚妗吓得面色苍白,死死的抓住缰绳,不敢乱动。
是宋翩月如神邸降世救了惊慌失措的她,那时候情窦初开的她觉得男子就应该是这样的。
从那以后江晚妗的心中再也放不下旁人。
不久后就听见宋翩月投身军营的消息,她巴巴的等了三年,明里暗里的拒绝了多少上门提亲的人。
直到他班师回朝的那一天,她特地起了个大早,认真的梳妆打扮一番站到了城门口,宋翩月骑马经过她身旁的时候她呼吸都忘了。
宋翩月目光移了过来,然后毫不停歇的移了开去,在他眼里,她同那些百姓并没有什么不一样。
他不记得她了,自己心心念念了三年的人,以为他也如是,没想到人家根本不记得自己了。
饶是如此,心中还是忘不掉那个人,倒是可笑至极。
她江晚妗何时有过这么狼狈的时候。
“姑祖母一心想扶持烨王,可皇上这些年独宠徐贵妃,”江晚妗嘴角带着讥诮的笑:“皇上长情,那烨王未必能撼动太子的位置。”
江晚妗说对了一半,那皇上确实长情。
清乐郡主虽为女子,却十分受静安王宠爱,从小在跟前长大,耳濡目染的对局势也算看得透彻。
江晚妗想了想又道:“就是便宜了沈舒窈了。”
提到沈舒窈的名字,江晚池眼中闪过一丝凛然之意,她今日来的目的就是沈舒窈,丞相府害自己当面出丑的仇她还一直记恨着。
这个机会她等了许久,终于是等到了。
江晚池起身在江晚妗耳朵旁低语了几句。
沈舒窈回到院子里已经是傍晚了,怕又生出什么乱子,从后门悄悄回的国公府。
云书两个丫头知道如今有暗卫在贴身保护小姐的安全,倒也没那么担心了。
云书递给了沈舒窈一份帖子,笑着说道:“这是今日宫里送来的。”
沈舒窈接过,扫了两眼,原来后日便是一年一度的皇家祭祀了,基本上京城中的世家都会收到邀请。
国公府收到这个帖子也并不奇怪。
云书见沈舒窈兴致缺缺的,明明出去心情还不错,不明白向来十分沉得住气的小姐,这几日瞧着心情起伏这般的大。
殊不知,沈舒窈的心情起伏只和一个人有关。
当日宫宴上燕景宣对一众贵女视而不见,甚至对第一才女江晚妗也不给面子,偏对自己另眼相看,除了拿自己做挡箭牌以外,沈舒窈也不是没想过什么旁的理由。
如今看来倒是自己自作多情了,或许从一开始自己就是那个女子的替身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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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少年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