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年的生活依旧按部就班的进行着,高二下学期各种竞赛都开始报名,作为年级前三的尖子生,于夏无疑是各科考试的重点观察对象,即使成绩下滑了五分也会被老师格外关注。
高二下学期开学第二个月,宋瑶便以艺考生的身份离校,离校前一天晚上宋瑶自掏腰包请几个人一起去吃了一顿火锅,
席间宋瑶喝了几瓶啤酒,一直抱着于夏说好舍不得她,于夏只能耐心安慰宋瑶,祝她艺考顺利。
没了宋瑶这个枢纽在,她和季清予仅有的那点交集变得更少,再加上期中考试以后重新排座位将原有的顺序全部打乱,失去了和季清予同桌的身份以后,课余时间更是几乎没有任何交流。
没有宋瑶时常找她玩,她的生活也从高二上学期的丰富多彩,变得有些乏味可陈。
这天大课间,于夏再一次被吴彩玉叫到办公室。
“于夏,上次我说的竞赛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报名这周就截止了,有什么顾虑你可以跟老师说。”
于夏低头看着吴彩玉办公桌上的报名表,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勇气,问:“老师,我能知道季清予报名了哪科吗?”
历年来,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目有五大学科,分别是数学、化学、物理、生物、信息,并且在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总决赛一等奖,并且入选国家队的同学才能获得保送资格。[1]
“季清予?”吴彩玉怔了一瞬才道:“他从高一开始就参加过各种计算机和机器人大赛,这一次也是选择了他擅长的信息学。”
于夏点了点头:“谢谢吴老师。”
顿了一瞬,于夏郑重其事抬头:“我想,我知道要选择哪个学科了。”
从前她总是追着季清予的脚步,走他走过的路,这一次,她要为她自己走一次,她要去开辟自己的路。
“我选化学。”
这一次,希望我能都能在各自的领域闪闪发光。
竞赛集训定在高二下学期的暑假,期末考试刚结束,于夏就马不停蹄奔赴化学竞赛暑期训练营。
训练营的地点在隔壁B市,赛前培训分两个周期,一个周期为七天,中间间隔半个月,跟于夏一同参加训练营的还有二班的一个男生,叫陈思文。
训练营里人才济济,第一个周期尽管于夏跟得有些吃力,但也勉强能跟得上进度,直到第二个周期开始,于夏明显能感觉到自己心有余而力不足。
她依旧延续着从前的题海战术,每天都泡在寝室跟成堆的试卷作伴,做题量是其他同学的三倍不止,尽管每天都保持着高强度的学习,但最后一次测试的成绩还是卡在中间不上不下的。
有的时候,她甚至会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学习的这块料,明明她已经付出了比别人多三倍的努力,却还是远远不如别人。
十几天的光景转瞬即逝,训练营结束以后,老师们组织了一次集体野炊活动,也是活动当天,于夏才知道原来这十几天她一直都跟季清予在同一个训练营,只不过科目不同,教室不同。
而于夏也因为多花了许多时间留在教室和寝室做练习,错过了许多遇见季清予的机会。
老天仿佛跟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于夏一时有些不知道该开心还是该难受。
野炊的地点就定在B市的山上,烧烤架什么的都是临时买的,烤的肉类和蔬菜也是早起去市场买的现成的。
两个班级加在一起一共十六个人,一共八顶帐篷,两个人睡一顶。
训练营里男生居多,大部分的脏活累活都被男生包揽,于夏和另外两个女生一起去树林边上捡了一些树枝。
回来的时候正好赶上搭帐篷的人手不够,老师便喊她们过去帮忙。
集训得这些日子于夏也就跟同校的陈思文熟络些,正当她准备过去帮陈思文时,于夏就清晰地听见一道熟悉的嗓音喊她的名字——
“于夏。”
于夏心脏猛地一抖,下意识抬头看过去。
对面,季清予正一手扶着帐篷一手拎着搭帐篷的工具,“过来帮我一下。”
他看着她眼底全是坦荡,相比之下仿佛一直举棋不定的她才是那个心思龌龊的人。
这是自期中考试以后的第一次碰面,于夏收拾好自己的情绪以后才走过去,生怕被人看出端倪。
季清予抬眼看过来:“帮我拿下那边的支架。”
于夏照做,把支架递给他。
季清予没抬头,伸手接过来自顾自地装帐篷,于夏就在他旁边不尴不尬地站着,她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该从哪开始说起。
就在她考虑是不是要换个人的时候,季清予突然开口:“集训得怎么样?考试有把握吗?”
于夏低了低头:“还好。”
不知是不是她太过紧张的缘故,于夏甚至忘了问季清予,而谈话也以这句“还好”而结尾,直到野炊结束都没能再有下文。
九月初,于夏正式升入高三,教室也从原本的育才楼搬到对面的行知楼。
许多人还没从高二的最后一个暑假的回味中清醒过来,就被连推带赶的推向高三,做不完的试卷,记不完的知识点和背不完的单词,大大小小的测试压得人几乎透不过气来。
十月底,临江的天气越来越冷,于夏的头疼脑热也不断,有好几次早上都是在被窝里被冻醒的,发着低烧上课更是常事。
竞赛的前一天一中组织了一次小考,为了让参加竞赛的同学能保持最好的状态,考出好成绩,学校特意在这一天给参加竞赛的同学放了一天假,免得第二天没有精气神。
不用参加考试那天,于夏早晨醒了吃了两片感冒药,在寝室睡得昏天黑地,直到下午考试结束,迷迷糊糊听见张月如的开门声,她才知道自己睡了一整天。
自从上次的事以后,她和张月如在寝室几乎不说话,更别提互相照顾了。
清醒了一会儿以后,于夏掀开被子量了个体温,看着体温计上的数字,于夏轻轻叹了口气,只希望今天晚上能退烧,不要影响明天的竞赛考试。
换好衣服以后,于夏刚走出寝室,手机就响了。
她接起来:“陈澈?”
“我的小祖宗,我都打了一整天了你怎么才接电话?”
许是发烧的缘故,于夏反应了几秒才看了看手机,上面显示有二十几个未接电话,全是陈澈打过来的。
过了一会儿,于夏才开口:“抱歉,我今天一直在寝室睡觉,手机静音没听到,怎么了吗?”
许是嗓子发炎的缘故,于夏的声音听起来有些哑。
“也没什么事,这不是听说你明天要参加竞赛,今天过来看看你准备得怎么样了,结果打你电话也不接,你这个电话要是也没接,我就要上去你寝室找你了。”
于夏:“你在楼下吗?”
陈澈靠在路灯上,仰头看了看女生寝室五楼的位置,笑得痞坏:“那可不!老子都在你楼下吹了三个小时西北风了。”
于夏下意识往楼下看了一眼,语气有些抱歉:“那个……你再等我两分钟,我这就下去。”
陈澈笑笑:“行,别着急,不差这两分钟。”
说完,陈澈挂断电话,随手丢掉手上的烟,用力用脚碾灭。
知道于夏生病以后,陈澈先是带她去药店买了感冒药和退烧药,又带她去学校食堂吃饭。
晚上食堂人少,陈澈去窗口给于夏大了两样她喜欢吃的炒菜,又去买了一杯热牛奶端回来放在于夏面前:“先吃饭,吃完把药吃了。”
于夏点头:“谢谢。”
陈澈冷哼了声:“瞎客气什么,先吃,吃完了再跟你算账。”
于夏拿筷子的手停在半空,她抬头看过去:“算什么账?”
陈澈冷下脸:“我今天要是不来找你,你是打算病死在寝室?”
“……”
突如其来的关心让于夏鼻尖有些酸,忽然没了底气,她摇了摇头声音微哑带着点哭腔:“没有。”
操——
陈澈眉心一跳,忍不住飚了句脏话:“你别哭啊。”
这还是他第一次见于夏哭,突然有些自责和手足无措起来,他从上衣口袋里翻出一包纸巾,骨节分明的手指随手抽了几张递过去:“我这还没说什么呢,你哭什么啊。”
“……”
“哎,行行行,我错了我错了,你是爹,我不该凶你,别哭了别哭了。”
于夏抬手一把拿过他递过来的纸巾,扭过头不看他:“快闭嘴吧你,谁说我哭了!”
却不想,这一转头却看见不远处,季清予正跟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一起打饭。
那个女生穿着这个季节最流行的驼色大衣,带着同色系的围巾,扎着高马尾,侧脸线条流畅,一看就是个美女。
随着两个人位置的不断变化,于夏也看清了那个女生的正脸,
很漂亮,很许恬一样漂亮。
她还来不及细想,刚刚抑制下去的情绪就再一次决堤,于夏只觉得眼眶越发酸涩难忍,心底也泛起一阵难以言说的情绪。
原来就算是没有许恬也会有张恬王恬李恬,而可以光明正大站在他身边的人,大部分都是像他一样颜值又高又耀眼的人,总之永远都不会是她。
她以为这大半年来减少和季清予的交集,她就可以如愿放下这个人,可此刻汹涌的难过,和无数个夜里在日记本上留下的那些不为人知的名字,都再一次昭示着她的内心。
她放不下。
这段时间的疏离只不过是她自欺欺人罢了。
看到他和别人在一起,她还是会难过,还是会嫉妒,还是会想哭。
原来,感情是不可抑制的东西。
暗恋像是一片寂静荒芜的沼泽,里面满目疮痍,寸草不生,而她困在沼泽中央,越是挣扎陷得越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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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第 28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