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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 第 13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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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夏和宋瑶两个人刚走下台阶,江平野就发现她们了:“宋瑶,于夏这边!”

与此同时,季清予的视线也朝着她们的方向看过来。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刚恍惚间隔着玻璃的对视,于夏没来由的有些不敢抬头看季清予的眼睛。

她朝着季清予和江平野的方向挥了挥手,算是打招呼了。

等两人走近了,江平野迎过来:“都收拾完了?”

于夏点头:“收拾完了,谢谢你们过来。”

江平野:“不用谢,我和老季被拦在楼下,也没帮什么忙。”

“那也还是要,谢谢你们特意过来一趟。”于夏抿了抿唇,视线在季清予脸上飞快扫过,心跳乱了一瞬:“我请你们吃炒冰吧。”

江平野闻言摆了摆手:“哪有让女生请客的道理!”

说着,还撞了季清予肩膀一下:“你说是吧老季!”

季清予一双深邃的眸子漆黑,看不出情绪,语气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

“那走吧,学校门口有家新开的炒冰,宋瑶昨天就说想去尝尝,今天正好一起去。”

几个人到了校门口,卖炒冰的阿姨正准备关门,在江平野和宋瑶的游说下,才勉为其难又答应帮她们做四份。

“夏夏你要什么口味?”

于夏思考了两秒:“草莓味吧。”

宋瑶点头记下,抬头看季清予:“你呢?”

“可乐。”

宋瑶转头把于夏和季清予要的口味告诉卖炒冰的阿姨,随后跟江平野两个人一唱一和给卖炒冰的阿姨哄得一愣一愣的,阿姨见宋瑶嘴甜还多给她加了两勺果肉。

“……”

于夏站在一旁说不清自己是羡慕还是什么,总之是和宋瑶成为朋友之前从来没有过的情绪。

宋瑶热情、活泼、大方、美丽、善良,仿佛她能想到的所有形容女孩子美好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宋瑶的身上。而她自卑内向,没有存在感,从前唯一拿得出手的成绩,在这个佼佼者众多的班里也显得不值一提。

直到很久以后,于夏也不清楚,宋瑶当时为什么会选择和她做朋友。

炒冰做好以后,几个人一边吃炒冰一边回家,到了第二个红绿灯,四个人兵分两路,江平野送宋瑶回家,而这边她和季清予顺路便一起往青平巷的方向走。

没了宋瑶和江平野带动气氛,于夏和季清予更加沉默,一路上两个人都安安静静的,仿佛突然从同桌变成两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于夏心不在焉小口小口吃着盒子里的炒冰,却半点草莓味都尝不出来,只觉得凉凉的。

拐过这个路口,远远就能看到弄堂口,再过一个红绿灯就能到青平巷附近了。

等红灯的时候,于夏把吃完的炒冰盒子扔进旁边的垃圾桶。

塑料盒子打在垃圾桶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声响,季清予垂眸瞥看一眼,又收回目光。

很快,人行横道的指示灯变绿,季清予走了两步才发现于夏还站在原地没有跟上来,他回头看了一眼,喊她:“于夏。”

于夏回过神抬头看他。

季清予收回目光:“绿灯了,走了。”

于夏这才意识到自己居然在等红灯的时候走神儿,她赶紧小跑了两步跟过去,混在人群里一起穿过去。

就在马上就要到对面的人行道时,右手边突然拐过来一辆摩托车。

于夏只觉得手腕被人拽了一把,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后背已经撞在身后人的衣服上,后脑直接砸在他胸口。一刹那,她仿佛被铺天盖地的皂角香气包围了。

傍晚的风丝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

愣怔一瞬,于夏的眼睫忽地抖了抖,她的头还靠在季清予胸口。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瞬间她的听觉突然异常敏锐,在一众喧嚣的车笛声,以及各种城市里人声鼎沸的繁杂声音中,于夏准确地捕捉到两声急促有力的“砰砰”声。

分不清是她的还是季清予的。

于夏慌乱地与季清予拉开距离,眼神躲闪极力掩饰着自己的不自然:“谢……谢谢。”

“嗯。”季清予不咸不淡地应着:“没事,走吧。”

于夏连忙跟上去,一路上她的脑子都乱糟糟的,她刚刚好像在季清予怀里待了好几秒,季清予会不会觉得她不矜持?

直到两人慢悠悠走到弄堂口,季清予才重新开口:“天快黑了,你家住哪顺路送你回去。”

于夏心脏一慌,随口编了个慌:“不用了,我没带钥匙,我妈妈发信息说让我在这等她一起回家。”

“没带钥匙。”季清予细细品味了这几个字一会儿,随后笑了笑和于夏道别,转身往马路对面去。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于夏放学好像还回家取了东西。

季清予没再多想,随手把手里的炒冰盒子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

马路对面。

于夏站在原地,目光追随着那个挺拔的背影,看着季清予抬手对准垃圾桶,手腕微微动了动,塑料盒子在空中划出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最后稳稳落进垃圾桶。

只有在面对着他背影时,她才敢光明正大看向他。

不知道是不是说谎的代价,于夏真的在巷子口遇见了王月梅,还有张文东,这是她第二次赶上张文东送王月梅回家了。

于夏过去的时候,张文东正笑着跟王月梅说着什么,看到她以后神色变得有些微妙欲言又止,王月梅脸色也有些不自然。

那一瞬间,于夏突然觉得自己仿佛是一个巨大的电灯泡,是王月梅的累赘,更是与她们格格不入的外人。

见状,张文东率先开口:“小夏放学啦?吃过晚饭没有,叔叔带你去吃?”

于夏用力摇了两下头:“不用了叔叔,我已经吃过了,你们慢慢聊我先回去了。”

说完,步履飞快跑进巷子里。

没过多久,王月梅从外面回来敲她的房门:“小夏。”

于夏停笔没动,淡淡应着:“怎么了妈?”

“你真的吃过饭了吗?”

于夏下意识摸了摸正在咕噜咕噜的胃,抿了抿:“吃过了!”

王月梅没说什么,在门外嘱咐了两句让她早点休息。

王月梅走之前,于夏开口道:“对了,妈我今天已经把衣服和一些常用的东西搬到宿舍去了,这周日我就住过去。”

王月梅:“行,什么时候回家提前给我打电话,上次给你的生活是让你用到月底的,省着点花。”

于夏应了一声以后,王月梅才转身离开。

卧室里,于夏打开桌上的旧钱包数了数里面的钱,还有两张一百、两张五十和几张零钱,加在一起差不多有三百七十块。

她看了看日历,这个月还有25天。

睡觉前,于夏拿出抽屉里的日记本,翻开最新的一页,写上日期。

2010.9.5晴

——我好像听见了他的心跳。

周日下午,于夏收拾好了东西,又去买了一些日用品,正式搬进宿舍。

于夏的室友是个矮个子短头发带着黑色眼镜框的女生,叫张月如也是高二一班的,只不过平时在班级里没什么存在感也不爱说话,于夏也是统计家庭状况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

两个人都是内向的性格,平时在宿舍都是安安静静的,没事的时候几乎不说话,几天相处下来也还算融洽。

课间,宋瑶突然想起来于夏已经搬进宿舍的事,回头道:“夏夏忘了问你,在寝室过得怎么样?”

于夏停笔抬头看过去,想了想如实道:“除了需要排队打热水洗头以外,都还不错。”

宋瑶:“那就好,室友呢?室友怎么样?那天去你宿舍没见到,我听人说宿舍关系最不好处了,还好你现在只有一个室友。”

于夏闻言笑了笑:“你都是从哪听来的啊,我室友就是咱们班的张月如。”

宋瑶瞪大了眼睛:“张月如?”

“对啊。”于夏点头。

震惊过后,宋瑶把头靠过来悄咪咪道:“我跟你说,这个人很奇怪的,平时都独来独往,也不跟人说话,但是每次考试都是第年级三。”

“第三啊。”于夏若有所思地抬头看了一眼坐在第二桌低头学习的女生:“那第一第二是谁啊?”

“第一是你同桌季清予,第二是二班的一个女生。”

于夏点了点头,看样子如果她想拿到奖学金就要超过张月如才行。

下午自习课,吴彩玉宣布了一个消息,说是下周二有国外的学校过来参观学习,需要两位英语口语好的同学来全程参与沟通介绍,带领国外的同学和老师参观校园,同时宣传一下中国文化。

“季清予,你英语口语还不错其中一个人选就定你了,还有一个人选没有敲定,咱们班有没有积极报名的,最好要女生,另外被选上的同学在学期评选三好学生和奖学金上都有加分。”

临江一中作为省重点学校,还是第一次接待国外学校师生来参观,为了能找出两个口语好的学生不丢面子,这一次下了血本。

三好学生和奖学金的加分一出来,满座哗然。但大家平时学习的时候大多都是教什么学什么,大多数都是啃书本,几乎没有人去特地学习口语。

大家都在底下窃窃私语,但始终没有人举手报名。

就在于夏为奖学金心动,正犹豫着小心翼翼把手举到一半的时候,前排的梁思琪突然站起来:“老师,我想参加。”

吴彩玉惊讶了一瞬:“梁思琪?”

梁思琪点头,随后用流利的英语口语介绍了一下自己。

见状,班上的同学都朝她投来惊讶的目光。

“没想到梁思琪英语口语这么好啊!”

“是啊,平时藏着掖着的关键时刻来这么一下,还挺让人惊讶的。”

“哎,人家梁思琪虽然其他科不太好,但是英语成绩一直不错好吧!”

就在吴彩玉同样对梁思琪刮目相看,正要决定人选是梁思琪的时候——

于夏抬到一半正打算往回收的手,突然被季清予拦住,反手捏着她的胳膊举高,嗓音淡淡:“老师,于夏也要报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13 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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