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季忱内心深处是记得她的吧?
就算不记得她,或许记住了这首曲子。
谢幕的时候她的视线故意落在季忱身上,对方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所以在四目相对后,她故作娇羞地跑出来。
果不其然,季忱也跟着出来,默默地尾随身后。
只是,这男人傻呆呆的站在那干什么呢,不应该跑过来搭讪,或者问她为什么会那首曲子?
闷葫芦长大了还是个闷葫芦!
宋薇薇等不到对方反应,她决定主动出击。
合上化妆镜,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故意走到栏杆比较低的地方,装作脚滑栽倒的样子,身子往湖水里极速下坠!
季忱慌忙跑过来,人已经掉进水里炸开一团浪花。
当即,他没有任何犹豫的脱下外套,慌乱地解开手腕上纽扣,“扑通”一声扎进水里。
走廊上有人高喊:“有人落水啦!”
紧接着是纷乱的脚步声……
宋薇薇不会游泳,年少时她被母亲逼着学习各种豪门礼仪以及高档场合所用的娱乐项目,唯独游泳她学不来,怕水。
小时候差点淹死,还是顾朝跳进去把她捞上来。
这次真是豁出老命来了,希望季忱不要让她失望。
跳进来的这一刻,她呛了不少水,明明捏住鼻子做好换气的准备,却还是狂喝了不少水……
几秒后,她听到落水声,迷糊中看到一道黑影快速地朝自己游过来。
她眸子深谙,一如小时候他赤裸上身跳下水,像无处不在的骑士,总能在她最危险的时候出现。
人影慢慢靠近,那张稚嫩黝黑却又充满男人味的脸逐渐化成英气斯文的俊脸。
一只有力的大手握住她,力量顺带她到怀里,男人轻而易举带她冲破湖面——
哗!
水声蔓延。
两人探出头,众人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惊叹,紧接着闻声赶来的保镖焦急地护送他们上岸。
顾朝站在走廊里,眸光黯然地望着季忱将人从水里抱出来。
他垂在身侧的手握了一下。
他这是怎么了?
刚才看到她落水,居然有一股冲动想要跳水救人,他是疯了吗?
除了沐颜,这个女人是第二个能让他下意识冲动的人。
……
佣人手忙脚乱地推开房间,宋薇薇身上披着一件长外套,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
她轻轻打了个冷颤,抿唇对身旁的男人道:“谢谢季少爷救命之恩。”
季忱浑身湿透,白衬衫紧贴在结实壮硕的上身,隐约可见线条分明的胸肌……
他接过佣人手里的大毛巾披在身上,语气温文尔雅:“责任在我,来庄园都是为祖父祝寿的上宾,是我疏忽大意,没考虑到长廊上的隐患。”
季忱绅士地避开目光,不去看湿身的女人,言语带有歉意:“实在抱歉,给宋小姐带来了惊吓。”
宋薇薇心里颇为满意,幼年对季忱模糊的印象就是,不爱说话,性子闷,但为人非常礼貌绅士。
她想说什么,忽然鼻子泛酸,又是猝不及防的一个喷嚏。
“宋小姐先去换衣服,免得感染风寒,有什么需要只管让佣人通知我。”语罢,季忱低声吩咐女佣前面带路。
听说这次宴会是季忱一手操办,他为防止宴会发生意外,事事亲力亲为,安排的细无巨细。
还为客人提供更衣服务。
宋薇薇挑了一件小香风的裙子,以前她和季忱大多数相遇的时候都是两家族互相做客。
她从小性子就野,母亲为了让她显得淑女一些,穿衣风格偏向乖乖女,所以如果季忱还记得她,会因为这个对她产生好奇吧?
季无忧和周明月匆忙赶过来,看到刚换好衣服的季忱,简单换上一身笔挺的黑西装。
“哥,你没事吧?”季无忧跑过来担忧地看他。
“没事。”
看他没事,季无忧一颗心放下来,紧接着不悦地道:“你也真是的,这么大一个人了,身为季家大少爷不知道什么场合孰轻孰重,逞什么英雄嘛!”
“来参加宴会的都是季家客人,就算不是看在祖父寿宴的份上,我也不能见死不救。”季忱轻笑着拍了拍她,“好了,我心里有数。”
几人不说话了,这时楼上传来声音:
“宋小姐身材真好,这衣服本来放在衣柜里不出众,穿在你身上顿时让人眼前一亮,真漂亮。”
几人同时抬头,只见一身粉白色古典长裙的宋薇薇轻噙着笑意,她简单打理了长发,步伐慵懒地踩着阶梯一步步下来。
周明月一看到她,自动进入战斗模式。
季无忧愣住。
再看季忱,他眸子掠过一抹熟悉的倩影,这风格……
他记得有一次沐颜参加舞蹈比赛时穿的跟这条裙子相似,当时她着急忙慌的没吃早餐,他偷偷往她书包里塞了她喜欢吃的青团。
宋薇薇虽然穿着朴素,脸上重新画了淡妆,但是跟珠光宝气的她们站在一起,一样高贵地宛如泽世明珠。
这是多年来她受家族熏陶,以及从小随心所欲养成的自傲。
宋薇薇看了一眼她们俩,笑盈盈地道:“谢谢季少爷招待,这衣服很合身。”
周明月眼妆本就附带攻击性,经她这一挑衅,瞪着眼睛恨不得把她生吞活剥!
季无忧微微蹙眉:“哥,你跟她认识?”
季忱单手插兜,骨子里的教养让他不可以盯着对方一直看,哪怕他心里再怎么忍不住。
他自然地移开视线:“刚认识……”
“刚才要不是有季少爷在,后果真不堪设想。”宋薇薇故意把话说的暧昧不清,“季少爷不仅长得玉树临风,更是有一颗怜香惜玉的心。”
“……”
周明月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我当是谁呢,卸了妆我还真没认出来。”她讥讽一笑:“这不是娱乐圈鼎鼎大名的绯闻女王么?”
季无忧也跟着附和道:“哥,她可不是什么正经客人,供人逗乐的戏子而已,还是跟她少接触的好。”
季忱轻声提醒:“无忧,来者便是客……”
他从小独立的性格养成了尊重他人的习惯,更不戴有色眼镜看人,在他眼里人不分三六九等。
“她这种的也算客人?”周明月冷笑一声:“阿忱哥哥,你可别被她这张整容脸给骗了。她一直绯闻不断,为了笼络资源,连七十岁的老头都不放过。”
“就是。她前段时间还跟蓝臻的顾总传出绯闻,刚消停几天,结果又黏上了我们季氏旗下的施一博。”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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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章 一颗怜香惜玉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