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朝掏出一盒烟,磕在桌上弹了两下,点燃一根叼在嘴边,淡淡的烟气弥漫……
他眼神恍惚,不知道是烟熏着了还是怎的,微微红起眼眶。
何速突然伸头过来,一脸八卦:“你跟那宋小姐什么情况?几时暗恋人家的?”
他听护士们闲聊才得知,宋薇薇是位明星,难怪长得那么漂亮……
顾朝淡淡道,“蓝臻旗下珠宝有一季新品上市,最近在征集代言人,她是参赛选手。”
“真的只是合作关系?”
“不然呢?”
毕竟是自家兄弟,何速不是那么爱八卦的人,但关系到他单身问题,一直追问。
“一点没看上?”
顾朝被他追问的心烦,“没有。”
“得了吧,你我还不了解,真要对别人没兴趣,她受伤你干嘛那么着急?”
男人沉着眸子,脑海里回想起宋薇薇在舞台上丝滑流畅的舞蹈,姿势动作行云流水,举手投足间跟沐颜很像,他尘封在心底的记忆匣一下子打开。
看到她的第一眼,顾朝按耐不住心底的思念,起初他觉得两人容貌有三分像,跳舞的动作和一些肢体习惯相似,特别是她当时跳的那支舞,简直是沐颜栩栩如生的出现在面前……
所以在宋薇薇住院这段时间,他派人去调查她的身份背景,可结果不尽人意。
她不是沐颜,真正的沐颜在八年前沐家变故时身陷火海,他在废墟里整整找了一个星期,却被目击者告诉,女孩死在了那场烈火中。
宋薇薇是瞿城人,瞿城与申城相隔甚远,他很清楚的记得沐颜生前没去过这地方,所以两人毫无干系。
她出身普通家庭,因爱好歌舞才被选上女团成员,慢慢走向大众视野。
顾朝揉了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沐家的人全葬身在那场烈火,连同沐颜无一生还,这是迄今为止所有人都笃定的事实。
可他不愿意承认,甚至一直没放弃寻找她。
心里始终相信她还活着,只是一次次的希望和失望,他自己也不清楚什么是真实,什么是虚幻。
“阿朝?”
何速看着面前男人愣愣出神,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突然面露痛苦一副悲怯的表情。
男人猛然回过神,“……什么事?”
护士敲响办公室的门,何速想说的话给打断了,他扬声喊:“进来。”
“何医生,vip病房的十八号患者要出院,你批准一下。”
护士递来出院证明,身为主刀医生的何速要亲自签字。
他微微瞥眉,“不是不建议她出院么?这还没好彻底呢!”
“她嫌在医院太闷了,家属说带她回家静养。”
病人执意出院,何速又没权利干涉他人自由,只好叹息道:“真任性!”
末了,他看了对面男人一眼:“宋小姐闹着出院,你要不要过去帮忙劝一下?”
顾朝一瞬间有点懵,愣了几秒才明白他说的“宋小姐”指的是宋薇薇。他微抿了嘴唇:“她出院关我什么事?”
“……”
那天把人抱过来的时候态度不这样啊!
何速一时间摸不着他怎么想的,以前他的那些过往又没跟兄弟们提起过,所以沐颜的事他不知道。
……
每天上下课,两点一线的生活安若越来越适应,这栋别墅对她来说变得很安心,没有当初那种排斥感。
今天周末,男人没去公司,从吃过午餐就一直待在书房,安若期间送过茶点,看他很忙便没有多打扰。
闲来无事,她研究菜谱,做了一些甜点小吃分享给佣人。
佣人先前看她不爱说话,冷冰冰的不敢跟她主动搭话,现在熟络以后安若跟他们打成一片,主仆情浓郁深厚。
男人单手抄兜站在窗前,眸子深深的望着院子里跟几个佣人蹲在空地烤地瓜的女孩。
这几天她心情不错,跟佣人们相处融洽,做的甜点小吃会喊他们一起分享,这别墅因为她的存在慢慢变得有人情味起来。
安若划开地瓜皮,上面插上几颗草莓点缀,又加热了新研制的奶茶和一盘剥好的板栗。
他工作那么忙,把自己锁在书房几个小时,现在肯定饿了。
沈骁行一根烟还没抽完,敲门声突然响起,紧接着女孩轻柔的嗓音传来:“能进来吗?”
他赶紧摁灭烟蒂,挥了挥周围的烟气:“进……”
安若脸上带着轻笑,缓缓走进来:“我给你送点吃的。”
一下午她送了两三趟,这晚饭看来不用吃了……
沈骁行心底掠过丝丝暖流,眉宇舒展着柔意,有她在身边……好像不那么孤独了。
女孩轻瞥了瞥眉,闻到一股浓烈的烟草味,“你抽烟了?”
男人没说话,他手边烟灰缸插着还未燃尽的烟蒂,就是最好的证明,这屋里又没有其他人。
安若随口说了句,“少抽点,这东西对身体不好。”何况他吃着药,对腿恢复没好处。
话音刚落,她愣了一下,自己是不是管太多了?
正当她要开口解释,男人应声笑道,“好,我都听夫人的。”
夫……人?
再看他说这话时嘴角噙着淡笑,嗓音低磁醇厚,很是撩人。
干嘛这么暧昧的喊她!
安若脸颊微微泛红,她轻咬了咬唇把托盘放他面前,温柔着嗓音:“你尝尝我烤的地瓜。”
男人轻笑一声,用勺子挖着吃了一口,给出言简意赅的评价:“好吃。”顿了顿,他又道:“怎么想起烤地瓜了?”
她对于吃食还有什么不会的?
“冬天就适合喝奶茶吃地瓜。”安若忽然想起幼年经历,轻笑着道:“小时候在孤儿院吃的东西总是不够分,院长妈妈就会烤地瓜给我们吃,捧在手里烫烫的,咬下去又香又甜,非常美味……”
沈骁行眸子暗了暗,这好像是她第一次在他面前提起小时候的事,说这话时潋滟的棕眸像揉碎了星光,回想童年经历脸上带着幸福的笑。
可听在他心里很难受,胸口闷闷的,很想知道她幼年都吃过怎样的苦,连这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回忆起来都这么容易满足。
安若瞥见男人分神的样子,她眉眼微微低垂,从没有因为出身自卑的她,忽然觉得配不上他……
就像书上说的那样,遇见真正喜欢的人,你的第一反应是自卑,是怯弱。
兜里的手机忽然响了,惊得两人微微回过神。
安若拿出来一看,是安澈打开的,于是她想也没想的接听:“小澈……”
“是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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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我都听夫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