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男人提前让厨房准备,安若坐在餐桌前,心里总觉得有点不太真实。
这男人什么时候对她这么温柔了?
记得早上因为弄脏了他的衣服,他发了很大的火,还没等她去哄,自己便消气了?
用过晚餐,安若赶在男人进书房的时间里,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舒适的睡衣。
等男人回到卧室,她主动开口:“要洗澡吗?”
“今天不洗。”
安若愣愣地问:“为什么?”
沈骁行眼角瞥着她疑惑又天真的表情有点想笑,但他的确也笑了,嘴角微微勾起好看的弧度:“看在你身体不舒服的份上,我就不继续折磨你了。”
这话说的……
怎么听起来怪怪的?
安若面上一红,嘴上却淡淡的说:“那还多谢沈大少大发慈悲。”
深夜。
女孩因为经期疼痛痉挛了身体,蜷缩着身子额头泌出汗珠。
静谧的空气中传来她淡淡的痛呼,为了怕吵醒男人,她死咬着嘴唇,尽量不让自己发出声音。
他们之间隔着一条棉被,这是安若睡觉之前放的。
理由是她特殊时期,担心自己像昨晚那样趴到男人身上,再弄脏他的衣服就太尴尬了!
她疼的翻来覆去,影响的沈骁行也睡不着。
“很痛?”
安若微微一愣,立即抓起被子蒙住头:“还好……”
医生说过女孩经期疼痛是正常,沈骁行看她醒来不痛不痒,以为她没事,没想到晚上会疼这么厉害。
男人拿掉隔在两人之间的棉被,长臂一伸,从被窝里揽过女孩,安若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愣住好久没回过神。
她后背隔着棉质睡衣贴在男人宽阔炙热的胸膛,随着心跳声,还能感觉到男性荷尔蒙的力量。
一只大手突然探过来,她紧张地伸出双手摁住。
“你、你干什么?”
男人薄唇贴近她头顶,磁性又灼热的气息喷洒过来。
“你像只猪一样拱来拱去,我还怎么睡觉?”
什么?
她哪里像只猪了!?
安若不满他这比喻,扭着身体想从他怀里脱身。
男人摁住她,“别乱动。”
他像一团充满热量的火焰,掌心的灼热让她腹痛得意缓解。
渐渐的,安若放松警惕,依偎在他怀里安稳沉睡。
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睡觉时第一次靠彼此这么近。
她睡得香甜安稳,沈骁行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怀里抱着这么娇软香甜的人,他满脑子邪恶想法,鼻间全是她蛊惑人心的体香,对于他来说,简直是折磨!
他不是一个遵从欲望的人,心里最大的执念就是搞垮沈家。况且这么多年也没遇见能够挑起他欲望的人,他一直觉得自己不是个重欲的人。
直到这个女孩的出现,他不止一次的想要……占有她。
坚持到后半夜,沈骁行见女孩没有难受迹象,起身去浴室冲冷水澡,用刺骨的寒意浇灭心中的燥热。
安若递交了论文,得到学校审批实习的资格。
中午她约陈可乔吃火锅,弥补上次婉拒的饭局。
“大手笔啊,能请我来这么高档的地方吃饭。”陈可乔咬着筷子,“快说,你是不是发财了?”
安若给她倒了一杯果汁,“是啊,我的实习申请得到校方审批,过两天就能去工作啦。”
“真的啊?”陈可乔一脸佩服地对她竖起大拇指,“我就说你很牛掰,没有奖励的活动你不参加,一说有奖金,你跑的比谁都快。”
安若惭愧的笑了笑。
“你想好去哪家公司实习了?”
“实习公司没得选,”安若拿出手机聊天记录,“不过辅导员给我申请了这几个公司,我觉得在申城都是名声大噪,让我在里面挑一个。”
“我们辅导员对你有意思吧?”陈可乔暧昧一笑:“别人都没得选,为什么你还能挑一挑?”
安若笑着反驳,“没有的事……”
陈可乔不信,她长得这么漂亮身材又好,大学几年不断有人追着告白,不过安若就一书呆子,男人跟书比起来,她只喜欢后者。
好不容易看上了她们师哥邹易凯,到头来还是个渣男!
陈可乔识趣地在她面前不提及有关邹易凯的事,凑过来看她说的这几个在申城颇有名声的公司。
“这还用选吗?肯定是去沈氏集团。”
安若笑意有点僵硬:“我不想去沈氏集团。”
“为什么?”陈可乔以为她读书读傻了:“沈氏集团在申城可是只手遮天,商业帝国根深蒂固,你要去磨练自己,最好去沈氏集团。”
再傻的人也知道沈氏的帝国企业有多庞大,可是陈可乔不知道她嫁给沈家大少爷沈骁行的事,万一她贸然过去实习,被沈家的人撞见免不了一顿冷嘲热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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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蛊惑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