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佩佩前世本就是高材生,经过后世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的摧残,基本功本就扎实,再加上暑假期间,还仔细阅读了高中课本和做了杜飞跃给她带回来的习题,所以一开学便是学霸般的存在。
此次一开学摸底测试,沈佩佩的成绩甩了第二名几条街,很快在学校便出名了!
尽管在特殊年代,学生比老师还拽,但是作为老师都还是比较欣赏刻苦学习的学生,由于有着沈佩佩这个神一样的战友,赖小兰也受了影响,变得十分努力!而反观其他学生,上课一条虫,趴在桌上睡大觉,问啥啥不会!
下课却成一条龙,串门吵闹、打架找茬的,一样没落下!
而班主任马老师也是头疼不已,只是偶尔会在上课的时候会委婉的骂几句学生,要求学生们好好学习,毕竟建设社会主义的需要的是知识分子,然而底下学生却不识好歹,甚至会针锋相对,导致马老师被气得天灵盖发麻。
学生们的想法很简单,上高中就等于混日子,最喜欢被老师骂,因为一旦开骂后马老师便刹不住车,从上课骂到下课,很快就会放学了。怀揣着这样的小心思嚣张的惹怒老师,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老三届时候的高考题很简单,但是考中的比例也不高的原因之一了。
除了不少学生田间地头劳动远离课堂外,最主要的原因则是思想的抛锚,成天不思学习,与老师对着干,能学好才怪!
沈佩佩如此努力则是有着自己的小心思,明年就要开放高考了,目前自己还是高一,所以必须今年期末考试考好后向学校申请跳级,而后明年才能顺利参加高考,绝不浪费时间!沈佩佩很有信心!
放学后,准备去供销社买点花布,毕竟赚钱也是一等一的大事,上次已经说好了画几个花样子要让秀云这个裁缝试试,结果因为搬家、学习等各种事情耽误了!
赚钱这事儿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就是得要有“造反”精神,不是揭竿起义闹革命那种造反,而是要有不同常人的“逆反”心理!这年头人人都得过且过,顺其自然,但是为啥后世都说在七八十甚至九十年代是遍地黄金的年代?哪怕大街上卖一坨屎也能赚钱呢?
那便是敢于走常人不走的路,有着一定的“造反”心理!
沈佩佩揣着兜里的布票和钱,很快选了三种不同颜色的布,排队买好后,突然在成衣铺那边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好巧不巧,每次都在供销社这边撞见!
不就是暑假时跟她唱反调抢同一条连衣裙的唇红齿白吗?
而此刻跟在她旁边的却不是她那不讲道理的母亲,反而是一个有些谢顶的微胖男子,虽然隔得远远的,可惜两人动作频率保持一致,很难不让人发现这是一对!
唇红齿白选了一件的确良衬衣,然后再仔细的挑选纱巾,不时的回头瞧瞧征求谢顶男子的意见,瞧这阵仗难不成真让她这嘴说中了,这唇红齿白还真的是个三儿?
虽然看不起男人的具体长相,但是瞧这像个发面馒头一样的背影,年纪绝对大这姑娘三十岁,啧啧啧,口味真重!看来哪个时代都不缺这种败类,别以为这个时代的人就思想淳朴,越穷才越多精怪!
拿着买好的布料,揣好此前画好的花样子,沈佩佩骑着自行车再次回到了四方生产队小河村,推开自己的院门后,院子里种的金菊开了,满院子飘香。
很快隔壁听到动静的福婶和小豆子也跟着过来了,瞧见沈佩佩也是一阵高兴!
福婶是越看沈佩佩越喜欢,现在沈佩佩成为生产队的读书代表,杜飞跃据说在农场也是当了领导,这小日子是越过越旺,滋润得不行!往后要是再考上了工农兵大学,这沈佩佩就是四方生产队第一个大学生,第一只金凤凰!
福婶笑眯眯的点了点小豆子的头道:
“小豆子,你看看,要向你佩佩姨学习,以后好好读书,别成天去芦苇荡摸野鸭蛋、山坡上打滚的!”
小豆子不满的嘀咕了一阵:
“我才不要读书呢,我要像杜二军杜三富那样,就钻山洞挖地道,也能赚钱!”
福婶越听越气,这大孙子太不懂事了,半大小子气死老子,十岁的孩童啥也不懂,成天打野心思也学歪了,不好好读书,指不定到头来也像杜二军那样成了个偷鸡摸狗没良心的,到时候连畜生都不如!
“都说了不准你跟着这俩流氓混,你咋老跟着人家啊?等会我非告诉你阿爷不可,看不打断你的腿!”
小豆子听到一阵后怕,赶忙藏在沈佩佩身后,拉着沈佩佩的衣角睁着大大的眼睛哀求道:
“佩佩姐,你跟我奶说说,别打我~~~”
“你个小兔崽子,没大没小的,要喊姨!”
沈佩佩瞅着这一幕,心里直犯嘀咕,这杜二军和杜三富难道不仅仅是倒卖,还参与盗墓了吗?
“小豆子,你给我说说,这俩人经常去哪些地方?挖什么地道?”
说罢,还掏出了一颗奶糖,小豆子接过奶糖后,倒豆子一般的全倒了出来:
“杜二军还有杜三富还招了村里好些人跟着去转山呢,我们也跟着去过,诺~就在山背后那边,拿着一根铁棍子挖地洞,然后钻进去,让我们跳进去把土背出来,每次给两毛钱哩!”
说完还舔了舔糖纸,意犹未尽。
沈佩佩吃了一惊,这不是洛阳铲、挖盗洞吗?
福婶也有些狐疑道:
“这杜二军就是个流氓头子,现在也不去生产队上工,反而日子越过越好,王菊花还在村里显摆,说他们家杜二军和杜三富出息了,又是买了收音机又是买自行车等,也不知道咋回事,如果热火朝天的还打算盖房子,生产队里好些人都羡慕!”
说完还摇了摇头,人啊,过得都是命,峰回路转的都说不清楚!
但是直觉觉得杜二军不是个好人,然后也一脸严肃的正告小豆子,少跟着瞎混!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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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回村发现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