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想暗地里收买千寻阁,然后把千寻阁作为空灵派的分部,这样好方便他们以商人的名义去办事。小姐,属下在查探消息时顺便带回了一些顾清裳的画稿,您看看。”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了一叠画稿,递给顾清羽。
顾清羽接过这叠画稿,放在一旁,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茶,才慢悠悠地说道:“既然她想买,那我们就让她没机会,你今日就去千寻阁,找到掌柜的,以顾清裳出的双倍价钱把千寻阁买下来,嗯~~就以三皇子的名义买下吧,相必,他也不介意自己名下多了一家店。”
顾清羽交待完毕后,便让他退下了,顾清羽本来对于首饰并不是很感兴趣,但听属下说顾清裳这么会设计,便有些好奇。于是,她翻开了手里的画稿,最先看到的这几张,名为凤求凰,就是顾清羽一年前设计的第一份画稿,线条勾勒一气呵成,粗细过渡也很自然,可以看出她的画工不错。
再看这款式,虽然只有耳环、簪子、项链这三类,但一看就能看出来是一套的,因为它的设计理念就是围绕凤凰这一核心事物贯穿三者。比如这耳环,是一对不对称的设计,左边是凤凰的翅膀,右边是凤凰的尾巴,在西昭这个首饰比较普通的国家,有这么一款第一无二设计新奇的首饰的确容易火。
接着,顾清羽又看了其他的画稿,发现他们的风格都很像,如果是顾清裳原创的,也确实有她独特的设计风格。只是这设计风格格外的现代化,特别是后面这几款,与其说像现代的,不如说和之前的一家珠宝公司的一模一样。想到这儿,顾清羽又努力回想了一下,当时确实有一家挺出名的珠宝公司,名字好像叫漆瑟,他们的产品主打的就是古风饰品,因为当时的顾清对古风的东西格外感兴趣,所以对他们也算是比较关注。
只是,后来那家公司发生了很大的一个新闻事件,据说是因为漆瑟的设计师依梦的作品被抄袭,还被反告了抄袭,便在楼顶上准备自杀威胁对方,只是,遗憾的是,依梦的威胁没有成功,反而不小心跌落了楼顶,从43楼掉了下去,最终抢救无效。但这件事并没有因此结束,紧接着就是漆瑟公司爆出了很多黑料,导致他们公司的股盘急剧下跌。为此,许多媒体认为这件事情不简单,顾清所在的媒体也准备做深度报道。
巧合的是,当时的顾清,刚好就是负责做深度报道的记者。当时因为漆瑟正在漩涡之中,许多员工跳槽,不愿趟这浑水。于是,顾清便以设计师助理的身份应聘进入了漆瑟公司,在潜伏了两个月之后,顾清成功挖到了依梦的内幕。
原来,依梦原本是一个黑帮老大的养女,从小生活在黑帮,是个跆拳道高手。那黑帮老大没有子女,原本大家以为依梦就是黑帮的未来继承人,却没想到,在她15岁时,黑帮老大找回了自己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从此,黑帮老大的重心都放在了自己的儿子身上,再也不管依梦。依梦觉得被忽视了,便离开了那个家,后来拼命学习,考上了著名大学,成了一名设计师。
顾清在调查时发现,依梦有个设计习惯,就是喜欢把自己的名字首字母加在很隐蔽的地方,比如戒指的侧边、耳环的环扣上、耳钉的银针上、簪子的花边上等等。而她的画稿上,也同样会有署名。想到这里,顾清羽回过神来,又重新翻了翻手里的画稿,发现在画稿的右下角,确实有两个字,是现代手写体,她认得,正是依梦的签名。
顾清羽仿佛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急忙把画稿放下,躺在床上,意识回到了空间。之所以来到空间,是因为她觉得自己此时激动的心情难以平复,她想自己在空间静一静。
回想起前世顾清裳的种种,的确像是一个现代人的思维。果敢又聪慧、精明又干练,对自己狠得下心来,却不允许别人让自己受一点儿委屈。她懂得同情弱小,会给弱小者一些小恩小惠,也懂得利用人心,抓住了人心的有恩必报;她懂得江湖义气,带着团队出生入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她懂得经商之道,了解企业内部的管理模式,把自己的店铺管理得井井有条。
这样的她,既有超高的设计师思维,又兼有学霸的知识储备,还有一身妙不可言的武力,不得不说,正是小说里女主的模样。那时的顾清羽怎么斗得过她呢,对于顾清裳来说,一定只是小case了。想到这儿,顾清羽开始怀疑,自己只是一个女二号,穿越到这里只是一个意外,甚至,只是给顾清裳的陪练而已。
顾清羽又想到,自己开的零食铺,若是被顾清裳看到了,指不定也在怀疑有现代人介入呢。
“看来,只是一味地复制现代的饮食是不行的,这样迟早会被顾清裳察觉,得创新才行。不如以后就从唐宋的饮食入手吧,给零食铺里多加入一些唐宋点心进去,特别现代化的东西就先不在西昭开办。emmmm,既然南云国擅长吃辣,那我便让人到南云国去开小吃铺,北覃人有喝牛奶的习惯,那我便让他们到北覃去开几家奶茶店和咖啡店,到时候就算顾清裳发觉了,也不会知道是我办的!在西昭嘛,卖些调料就行了,反正调料这东西不容易被发现嘛,谁说天下人民不会突然都想到一块儿去了呢?特别是古代,民以食为天嘛~”
“嗯,你分析得不错,只是,同样是现代人,这顾清裳难道不知道这些调料的做法吗?你又怎么保证你能是独创?”就在顾清羽大展宏图时,阎君突然出现在了她身后。
顾清羽被这悄无声息的回复吓了一跳,忙转过头来,“哎呀,我说大兄弟,你走路没声就算了,可是你别吓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