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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四章 我母妃最喜欢爱慕虚荣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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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砚把魏善白丢到了‘北宋副本’,说实话,魏砚自己都羡慕。

虽说北宋仁宗时期并没有听说过有什么美女,但是,这跟文臣们一起吹吹牛也好啊。

当然了,魏砚知道那是假的。

然而,当真的跟假的,摆放在一起。谁又能够真正分得清,到底何谓真,何谓假?

而且……

就算明知道是假的,恐怕都会愿意去尝试一下,骗自己一下吧。

不过……

现在他也老了,干不动了。为人父母的,其实说白了,不就是希望自己的子嗣能过得好吗?

把魏善白丢在北宋,在魏砚看来,对方一定会过得很好。

只不过……

他的一片良苦用心,高阳就是不太明白。

如今离把魏善白丢到北宋已经过去了差不多半个月,高阳每次见到他,都没给好脸色。

魏砚也只能是无奈。

只能说……

碰一下都不行。

魏砚只好狠下心来,躺下睡觉。

而且……

一睡就睡了几个月。

李雪雁还以为他病了呢。

毕竟,哪有正常人一睡睡好几个月的。

唔……

该不会是他这个仙人不灵了吧?

几女一合计,越发觉得有问题。

连忙一起过来查看,只见魏砚唉声叹气,他把魏善白丢到那边,本意是出于好意,那边的地,比魏知至的大魏还大呢,他在那边做土皇帝、奸淫掳掠都没人管呢。

可惜……

有人不理解。

得了!

众女一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不过奸淫掳掠这个词会不会用得不太好?

李雪雁也是不禁数落了他一番。

魏砚也是道:“算了,你还是让我继续躺着吧,人生已经没有意义了。”

都那么大个人了,居然还闹起脾气来了。

见众人都把目光落到自己的身上,高阳也是道:“我那不是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吗,你还让他十年别回来。十年死没死,都还不知道呢。”

魏砚便道:“说得他不是我儿子似的。”

“好了,你俩都别闹别扭了。”

李雪雁都看不下去了,说道:“反正又不是不能去看,时不时去看一看不就得了。”

说完,瞪了一眼魏砚。

紧接着……

又去安慰高阳。

魏砚也只好道:“一个月一次吧,只能远远地看着。”

“道歉。”

李雪雁又道。

魏砚只好把她们都赶了出去,然后独留高阳一个人下来。

要知道……

你去外面玩,你父母一直在旁边盯着你,你是什么感觉?

这必然是要破坏魏善白对北宋人和事的体验。

在魏砚软磨硬泡,再加道理的劝说之下,高阳这才重新跟他和好。

其实……

治好高阳只要一点就够了。

那就是跟她说魏善白分到的国家、土地,比魏知至的都要大。

那北宋现在是北宋,以后,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全部都是魏善白的了。

高阳不信。

魏砚又拿自己当做例子。

可高阳又说,魏善白跟他怎么能一样。

魏砚只好带着她去看看魏善白现在怎么样了。

……

新的行星。

北宋。

庆州。

因为好水川之战的失败,范仲淹被贬了,从户部郎中,被贬为户部员外郎,不过虽说是被贬了,但是职责却如故,还是在边疆进行镇守。

毕竟,说起来,好水川之战的失败,并不能怪范仲淹,只不过是韩琦不听劝,固执出兵,结果中了李元昊的埋伏。

在此之前,范仲淹已经说了,现在出兵不合适,然而韩琦刚愎自用,导致损兵折将,那他也没办法。

此时,范仲淹跟魏善白认识有好几个月了。

范仲淹今年已经五十二岁,看上去,已经显得有些苍老,鬓角发白。

只不过……

虽说头发已白,但他的精神面貌还不错。

经过这几个月的了解和熟悉,范仲淹此时也已经完全适应了魏善白的存在。

这人自称自己是唐朝人,而且还是文皇帝唐太宗之女高阳公主的子嗣,说实话,这在范仲淹看来,就是在鬼扯。

也亏得富弼能相信,而且还把这人给送到他这里来。

关键……

他也不认识唐朝的人啊。对对方的父亲,名为魏砚,更是连听都没听说过。

倒是家里不得不多一张嘴。

甚至……

这让范仲淹都不禁怀疑,这丫的是不是来骗吃骗喝的。

居然还骗到他范仲淹的头上来了。

你说气人不气人!

只见魏善白生的不错,其实也算是一表人才,估计是投效无门才不得已出此下策?

不过既然跑到他这里来,那必然是想立一番功业。

范仲淹感觉自己这里也没啥好的,要不,就给他安排当个兵?

年轻人,不好好自食其力,光靠别人,是绝对不行的。

范仲淹还自发地给魏善白讲起了人生道理。

魏善白倒也是诚实地道,我父亲也说过,要是论文,我未必比得过这里的人,唯一的出路,也就只有从军了。

范仲淹这一听,便直接给他安排当了个小兵。

给魏善白安排入朝为官很难,但是当个小兵,他还是可以很轻易地办到。

但没想到,魏善白竟然啥也不懂。

据说竟然连街头斗殴,都没有试过。

更别提什么军阵。

当然,一般普通人也未必懂得这些,只能是让魏善白去跟前辈学。

范仲淹真不知道魏善白的父母是怎么想的。

你既然要让他当兵,你起码得让他看起来能打。

但是,他一看,怎么跟个绵羊似的。

此时的魏善白还不清楚他的能力。

刀枪棍棒这种东西,可以说,魏砚的所有子嗣都不擅长。

不过魏善白骑马还行。毕竟……有时候,他也会跟魏元夕她们一起打马球,凑凑人数。

他跟范仲淹一说,范仲淹也是表示,那得大宋有马才行啊。

从范仲淹的口中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马匹的贫乏后,魏善白也是不得不感慨,在大魏,那马可是漫山遍野都是。

到了这里,竟然连驿马都变得那么紧缺,关键还都是些劣等马。

这种马,在大魏,奴婢骑着都觉得嫌弃有没有。

范仲淹也从魏善白的身上了解到了不少,包括他口中的大魏。

你还别说,这小伙子说得还真真似的,以至于范仲淹都不得不相信,他说的说不定是真的。

可这又怎么可能呢?

若是缺少了些耐心的人,说不定就把魏善白当骗子。

不过范仲淹会看人,他知道骗子不会像魏善白这样。

而且……

你见过骗子敢来从军的,要是骗子,待在富弼府里不好?

来他这做甚。

庆州这,可是对抗西夏的最前线,若是这里丢了,那大宋的关中一带,便算是全丢了。

既然此地如此之重要,那城防压力也必然巨大,西夏大军随时有可能攻向这里,一般人,估计跑都来不及吧。

范仲淹其实也有问过魏善白怕不怕。

魏善白表示,我能开门,随时都可以撤退,怕什么。

当然,他心中并没有说出来,不怕。直接回道。

范仲淹倒是看出,他似乎有点没什么底气。

也对!

一个完全没有打过仗的百姓,你要让他上战场,那不怕是不可能的。

到了庆州以后,范仲淹便对兵制进行改革。

率先打破了大宋祖制,要摆脱将不知兵、兵不知将,另外,还把大量老弱残兵淘汰下来,换上年轻的,精锐的士兵,力图打造一支强军。

另外……

在城防上,也是命他的长子范纯祐,在一路上修建了不少的城寨,用以阻挡西夏的进军。

可以说,范仲淹在军事上,还是有一些才能的,虽说或许并不如其他历史名人一样的有名。

这天……

魏善白便跟范仲淹的长子范纯祐一起回来向范仲淹报告,城寨又修好了一个。

显然,两人已经成为不错的死党,毕竟范纯祐今年十七岁,而魏善白,也同样是十七。

这年轻人就是容易打成一片。

不过魏善白一开始的时候,还不怎么敢说话,直到今天,等终于混熟了。

也才敢发话,回来后,跟范仲淹道:“为什么我们不能主动出击?这样老是修城寨,总感觉将士们都缺了一股气。我见过我父皇点兵,那气势,可不是这样的。”

“你父皇,你父皇,你总是把你父皇挂在嘴边。你倒是让你父皇出来,让我们也看看啊。”范纯祐也是打趣道。

其实魏善白也想,可问题是,他发现自己的开门竟然对大魏用不了了。

不然,他高低给范仲淹整几万匹军马来。

“唉,我父皇回去了,不然,要是我父皇出马,别说西夏,你就是大唐来了,也得认输投降。”

“你就吹。”

“我吹什么了,我父皇一生打仗没输过。”

“那你怎么不会?”

“当儿子的,又不一定非要跟父皇一样。”

“你啊,就别老是做皇帝儿子的梦了。而且这话在这里说说就好,要是到外面,别人指定把你当成是疯子。”

“唉~我这说大实话,怎么就是没人信呢。”

魏砚带着高阳,近距离观测。

但是范仲淹、范纯祐、魏善白三人,却好像根本看不见两人一般。

魏砚心说:你看。

这小子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简直可以说是乐不思蜀。

好像是察觉到了什么,魏善白嗅了嗅不知从那里飘来的香气。

紧接着……

他就皱起了眉头,四处张望了起来。

“你们有没有闻到什么香气?”

“什么香气?”

范仲淹跟范纯祐也是疑惑问道。

“没什么,可能是我出现幻觉了。有种母妃就站在身边的感觉。”

高阳正准备感动得想哭。

结果下一秒,魏善白就直接换了张嘴脸,“我母妃最喜欢爱慕虚荣了,她用的焚香,都要是全长安城最贵的。”

魏砚让高阳冷静,因为他们的儿子说的很对。再说了,都长这么大了,还打,就太丢人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两百六十四章 我母妃最喜欢爱慕虚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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