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李红苕有些恍惚走神,叶珏又开口问道:
“怎么了红苕,你不愿意吗?”
接着叶珏想了想,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继续道,
“也是,毕竟这活还是挺熬时间的,而且也有点累,你要真不愿意的话那就不学,我自己来也行。”
李红苕回神,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这是个好机会,如果叶珏真的愿意教自己,那么自己怎么也不能错失这个可能会改变生活的机会。
就算叶珏是试探,自己最多也就是挨顿打罢了,这收益是远大于风险的。
于是李红苕赶紧开口道:
“不不不,夫君,我愿意学,我愿意学,夫君真的愿意教我吗?”
叶珏笑着说道:
“那是当然啊,你要是学会了之后,基本就可以不用去干农活了,单凭这个咱们过日子就已经足够了。”
李红苕摆摆手道:
“就算我学会了也还是会干农活的,能多赚不少钱呢。”
叶珏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计较什么,等到了赚钱的时候,李红苕自然不会继续盯着农活了。
毕竟人的眼光是会提升的。
将布包放在了阴凉通风的地方,叶珏打了个哈欠道:
“行了,时候不早了,赶紧睡觉吧!”
李红苕点点头,回到了柴房内,叶珏将厨房的灯吹灭,也回到房间休息起来。
躺在床上的叶珏隐隐有些兴奋,自己总算是跨出半步了,目前来看,一切都要比自己想象的要容易一些。
怀揣着对明天的期待,叶珏沉沉睡去,而在柴房中,心情激动的李红苕,翻来覆去的怎么都睡不着。
实在是今天叶珏给她带来的惊讶太多了,每一件事都是平时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
特别是制糖的事情,简直让李红苕震惊到无以复加。
最主要的是,叶珏竟然还愿意教自己制糖手艺,这真的就像是梦一样。
李红苕甚至都掐了掐自己,想要知道自己是不是陷入了梦魇之中。
大腿上传来的剧烈痛感是那么清晰,这让李红苕非常肯定,自己没有做梦,这一切都是真的。
只要有了制糖的手艺,那么欠下的账很快就能还上了,家里也可以添一些物件了,吃穿也就不用担心了,甚至自己还可以攒下钱,盖一座大房子。
到时候再随便种点地,那自己的生活该有多美啊?
想着想着,李红苕的眼眶就开始湿润了起来,两行清泪就这么无声落下。
她的泪水是苦涩夹杂着喜悦。
只要自己学会了制糖的手艺,那么自己的生活就一定能够得到改善,所以这个机会,无论如何自己也要抓住。
带着对新生活的向往,李红苕眼角挂着泪珠就这么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叶珏早早就从床上醒来,走出房间发现李红苕还没有起床,叶珏洗漱的动静就尽量控制的很小。
洗漱好之后,叶珏又来到厨房,煮了锅粥,顺便给李红苕卧了颗野鸡蛋。
看着火候差不多了,叶珏将柴火给夹了一些出来,让灶里的温度还能继续维持一会,这样等李红苕起来粥绝对还是热的。
做完这一切之后,叶珏背着放着包袱的背篓,朝着村口走去。
村子里没有专门跑车的人,但是去往城里的车几乎是每天都有的。
因为村中有几户人家的孩子,在城里的学塾读书,这些孩子的家长也就轮换着来送孩子去城里。
一般谁要搭车,随便给一两个铜板就好了。
来到村口之后,叶珏看见,今天赶车的是叶鸿伟。
从辈分上来说,这应算是自己的叔叔,不过自己本来也就跟村之上其余的亲戚不太相熟,倒也不需要表现的很热切。
叶珏走到了叶鸿伟身边,冲他点了点头,然后就坐上了驴车。
叶鸿伟愣了一下,心想这小子怎么跟自己打起招呼来了,平常他不都是很瞧不起自己这些农民吗?恨不得用鼻孔看人,这是还没睡醒有些糊涂呢?
不管这小子怎么回事,总之自己不理会他就好了。
驴车上的几个半大的孩子,看见叶珏上车之后,纷纷皱起眉头,脸上堆满了嫌弃的神色,然后统统往里面挤了挤,都不想跟叶珏沾上边。
不过他们也只敢如此了,要他们出言训斥那可是绝无可能的。
谁都知道叶珏是村中最大的混蛋,他脾气上来了,可不管你是谁家的儿子,你是不是孩子,该动手绝对不含糊。
可能在叶珏的认知里,自己也还是个孩子,所以才这么肆无忌惮吧。
对于这些孩子的举动,叶珏并没有什么表示,之前叶珏的所作所为,令人厌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自己想要改变也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
而且自己现在这状态也挺好,坐在车上这些孩子都不敢说话了,一点都不嘈杂,还给自己空出这么大一片空间,多好,多懂事啊。
这不比后世的那些熊孩子可爱多了?
莫约到了卯时,叶鸿伟在村口张望了一下,确定不会再有人过来之后,就坐上驴车,赶起车来。
毛驴慢悠悠迈着步子,拖动着后面类似板车的车架,晃晃悠悠在田间小路上行驶着。
看着两旁的稻田,远处的青山,嗅着晨间最为清新的空气,叶珏感觉心旷神怡。
后面的孩子看着异常安静的叶珏,不禁开始面面相觑。
这不是他们认识的叶珏啊!
以前叶珏坐在车上肯定要跟他们吹牛的,吹嘘一些在城里如何如何潇洒的事迹,也会吹嘘他认识多少朋友,是怎样跟这些朋友对酒当歌,挥金如土的。
总之翻来覆去就这么些事情,一直吹嘘个没完,这么多年剧本几乎都没有变过的。
这也没办法,叶珏的知识水平就这样,而且平时也真的就做这些事情,要让他编新的出来,好像还真的有些困难。
这些事迹,孩子们耳朵都听起茧子了,要让这些孩子们背四书五经他们可能背不下来,但是要说让他们背叶珏的这些事迹,那他们肯定能一字不落的背出来。
可想而知,叶珏到底说了多少次,他对这些孩子荼毒有多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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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奇怪的叶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