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文书看着陆准的背影,还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哼笑了一声:“坏脾气!”
奇了怪了,没听说过陆准爱惜花。
啧,这花不是那姑娘的,是谁的?
陆老太太和文清自然也看到陆准抱了束玫瑰花出来,饶是陆老太太见了那么多事情的,这会儿看着陆准,也是有些惊愕:“他怎么回事?”
人家都是带着花去扫墓的,他倒是好,从墓园里面带了一束玫瑰花出来!
文清也没见过这状况:“我也,不太看得懂小少爷。”
陆老太太皱着眉,看着走过来的陆准,“哪来的花?”
“别人的。”
陆准说了等于没说,陆老太太被他气得够呛:“你是当我老眼昏花了?”
陆准抿了一下唇,想了想,又补了一句:“别人不要的。”
陆老太太嗤了一声:“什么时候,别人不要的东西,你会捡回来?”
陆准低头看了一眼怀里面的玫瑰花,没接老太太这话,直接岔开了话题:“您回去吧,我回公司一趟。”
今天清明,是假日。
陆老太太也懒得管他:“走吧,碍眼。”
陆文书也从墓园走出来了,她看了一眼拿着玫瑰花的陆准,摇了摇头,拉开车门上了车:“妈,啊准最近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不管他。”
陆文书知道老太太说的是反话,她笑了一下:“那玫瑰花,我要是没猜错的话,应该是乔小姐的。”
听到陆文书这话,陆老太太有了几分兴趣:“他怎么把人家带去扫墓的花给拿了?”
“我们刚才碰到的那姑娘,拿着那束花往外走,我看应该是要扔掉。”
陆文书这么一说,陆老太太也明白过来了,突然笑了一声:“他这会儿倒是连束花都知道去心疼了!”
早些时候干嘛去了?
“可不是么!”
陆老太太叹了口气,“回去吧,随他吧,他傲着呢,让他吃些苦头也是好的。”
一辈子太顺风顺水了,也不是什么好事。
陆准出生好什么都好,唯一比较不幸的事情大概就是父母去世得早,但还有个陆老太太陪着他,比起别的孤家寡人要好了。
他接管长兴后也没碰上过什么真正棘手的事情,那前三十年,可以说是活得顺顺当当的。
这不,别的太顺当了,感情就要磨一磨了。
陆文书往身后椅子一靠,“我也管不着他。”
她这个侄子啊,主意大得很!
陆准自己开车过来的,他上了车,把玫瑰花放到一侧的副驾驶。
他偏头看着那束玫瑰花,花被精心打理过了,尽管过了将近一个小时了,花瓣还是饱满娇艳的,上面还有细小的水珠,香味不算很浓,但在这狭窄的车厢里面,足够让他清晰地闻到那花香。
今天正正清明节,放假的日子,公司里面根本就没人。
陆准车子开到一半,调头回了公寓。
他捧着一束玫瑰花下车,进入电梯的时候引得不少人都往他身上探视。
陆准捧着花,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
电梯向顶层升去,电梯里面的人一个个地走了,最后剩了他一个人。
很快,电梯在顶层停了下来。
陆准拿着花进了公寓,空旷的公寓里面一片冷清,里面没有花自然也没有花瓶。
陆准找不到花瓶养着那束玫瑰花,就像是他找不到机会重新让乔晚星走向自己一样。
他把花放到茶几上,人跌落到沙发上坐下,他看着头顶上白色的天花板,觉得心口有些空。
而此时,小别墅里面。
回来的路上,乔晚星一路没有开口说过话,沈清好几次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视线落到她脸上,却什么都说不出口。
回到别墅后,乔晚星就一声不吭地回了房间。
沈清坐在二楼,心情也是极度的烦躁。
如果不是他不打女人,他的拳头早就落到许佳琪的身上去了。
当年他哥的那场事故就是个意外,谁都不想的,可许佳琪却把一切都归到了乔晚星的身上。
在这件事情上,沈清对乔晚星并没有任何的偏心。
当年沈嘉行出事之后,乔晚星守了一夜的灵人就消失了,他当时不过才十五岁,面对唯一至亲的死亡也是极度的痛苦,乔晚星的突然消失他也曾经埋怨过。
甚至有一段时间,他比许佳琪更加痛恨乔晚星。
如果不是那一天,学校放假,他提前放学回来,恰好看到乔晚星在吃药,他也会像许佳琪一样,觉得乔晚星是个没心没肺的狠人。
可他知道乔晚星不是。
如果她真的是那样的狠人,她又怎么会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患上重度抑郁,又怎么会三番两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站在天台出眺望远方。
他哥已经出事了那么多年了,他这个当弟弟都已经走出了那样的阴霾,即使是许佳琪,不也是在事发后一年就出国了。
她那些话说得那么义愤填膺,可她对他哥的死,不也早就放下了,她不过是放不过乔晚星罢了。
真正没放下的人只有乔晚星,这么些年来,她一直都活在沈嘉行出事的痛苦中。
这些都没有人知道,沈清也不想让人知道。
如果他哥哥还活着,沈清相信,他哥哥也一定会希望乔晚星明媚而热烈地活着。
这一年多,一切似乎都回归了正轨,乔晚星知道了陆准不是沈嘉行,她愿意跳出了自己编织的梦网来。
沈清以为一切都会恢复正常的,可许佳琪今天的一番话,对乔晚星而言,无疑是地狱里面伸出来的恶手,又一把将她拉回去。
而他们这些旁观者,却什么忙都帮不上。
两个小时过去了,当沈清第五次站在乔晚星房门的时候,房门被人从里面拉开了。
乔晚星看着他:“中午想吃什么?”
她脸上的血色还不是很好,但神态已经平和下来了。
沈清暗暗松了口气:“点外卖吧,星星姐?”
“好,你看看你想吃什么,我随便都行。”
乔晚星看了他一眼,从房间里面走了出来,下楼倒一杯温水。
她捧着杯子,走到阳台处,凭栏站着。
沈清看着她,心猛得一跳,
仿佛又回到了那段日子里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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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 真正没放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