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毅又一次接到了内线电话,他想起刚才的陆准,心都颤了颤。
挂了电话,徐毅深呼吸了好几口气,才抬腿往那办公室的大门走过去。
“陆总?”
门刚敲响,里面就传来陆准的声音:“进来。”
徐毅推开门走了进去,没敢走得太近,在办公桌半米前的位置就停下来了:“陆总,您找我有什么事?”
那办公桌前坐着的陆准正皱着眉,“我桌面上的仙人掌呢?”
徐毅愣了一下,他是万万没想到,消失了三个多月的仙人掌,陆准今天会问起来。
听不到徐毅的回答,陆准以为他忘了,“我记得这里以前放了一颗仙人掌。”
那是乔晚星放的。
当然,这话陆准没说。
徐毅抿了一下唇:“那仙人掌,好像是被宋小姐扔了。”
陆准听到他这话,脸色一下子就沉了下来:“什么时候扔的?”
“就是上次,宋小姐来找您……”
陆准记性很好,他连那仙人掌在哪个位置上放着都记得这么清楚,上次宋溪月来的事情他自然是记得的。
他敛着眉,眉眼间明显带着几分不悦,“我知道了,出去吧。”
徐毅松了口气,不敢停留,应了一声就转身带上门出去了。
回到座位上,徐毅才觉得奇怪。
陆总怎么突然之间,那么关心一颗仙人掌?
乔晚星因为江濯神似陆准而包养他的事情在圈子里面传得有板有眼的,有人信,也有人不信。
当然,这信的人自然是比不信的人多。
然而这对乔晚星而言,并没有什么影响。
这种事情,秦楚自然是不信的。
秦松柏问到她跟前,她嗤之以鼻,只有一句:“怎么,全世界就只有陆准一个男的吗?星星就非要扒着他不放吗?”
秦松柏被秦楚怼得哑口无言,一旁的陆准却像是个没事的人一样。
秦楚最受不了陆准这态度,她拿起包包起身:“哥你快给我让开,我约了朋友介绍给星星,要迟到了!”
秦松柏让一侧退开,让秦楚先走。
许越先听出了秦楚话里面的重点:“楚楚什么时候当媒婆了?”
秦楚看了许越一眼,“要你管!”
许越没想到自己也被连坐了悻悻地摸了一下鼻子。
这时候,秦松柏也反应过来了:“你介绍谁给乔晚星啊?”
秦楚压根就没回答他的问题,人已经走到包厢门口了。
陆准看着秦楚消失的方向,黑眸沉了沉,但他也没说什么,越过秦松柏走到了沙发那儿落了座。
秦松柏跟许越对视了一眼,两人都没开口再说任何与乔晚星有关的事情。
陆准不是说了么,别再提了。
那ok,他们不提就是了。
秦楚刚才那话可不是故意说给陆准听的,她是真的约了朋友介绍给乔晚星的。
这朋友是京城那边的人,她采访认识的,家境虽然比不上陆准,可人好啊,长得也好,智商还高,虽然在创业,但未来可期。
秦楚之前想给乔晚星介绍人,也不是想想而已,不过一直没碰到合适的,恰逢六月那会她接了沈知齐的采访,一通才放下来,秦楚发现沈知齐这人比陆准只好不差。
再加上最近圈子里面说乔晚星对陆准还没死心的事情,秦楚实在太气了,就试探地问了问沈知齐,没想到沈知齐没拒绝,她连忙就约了乔晚星。
八月的凉城热得很,秦楚到咖啡厅的时候,沈知齐人已经在了。
沈知齐今天穿得休闲,下身是牛仔长裤上身是白色t恤加一件薄外套,十分的清爽活力。
秦楚特意叮嘱了乔晚星今天穿得漂亮一点,不过乔晚星那张脸,她就算是披个麻袋来也是好看的。
乔晚星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没怎么出门了,她本来就白,闷了一个多月,今天穿了一条浅蓝色的长裙,皮肤在阳光下白得发光。
人刚从那红色的法拉利下来,素雅清凉得让人看一眼都能压压心底的燥热。
她看了看时间,怕迟到了,一路上走得有些快。
一进咖啡厅,秦楚就对着她招手。
乔晚星勾了勾唇,抬腿走了过去。
看到桌上的男人,乔晚星敛了一下眉眼:“我迟到了,不好意思。”
男人看了她一眼,笑着开口:“是我早到了。”
秦楚暗暗赞叹沈知齐上道,她连忙介绍:“星星,这是沈知齐,沈总,这是乔晚星,我闺蜜。”
“久仰。”
乔晚星点了点头,“沈总。”
秦楚陪着两人聊了一会儿,随即就找借口先溜了。
秦楚一走,卡座上身下乔晚星和沈知齐两人。
对于乔晚星,沈知齐早有耳闻,但今天才算是第一次见面。
“乔小姐和传闻中似乎有点不一样。”
沈知齐倒是绅士,打量适时,并不会让人觉得冒犯。
乔晚星喝了口咖啡,“沈先生觉得我应该是怎么样的?”
她声音很淡,语气也很平,仿佛只是随口一问。
“持靓行凶。”
沈知齐说着,补了一句:“如果冒犯到乔小姐了,我先说声抱歉。”
“没有冒犯。”
乔晚星看了他一眼:“沈总倒是人如其名,君子谦谦。”
“乔小姐高赞了。”
两人不咸不淡地聊着,乔晚星算不上热络,也算不上冷淡。
不过感情这种事情,又怎么是那么简单的。
乔晚星坐到四点半,主动开口提出了离开。
沈知齐也没挽留,两人都只是给秦楚一个面子。
沈知齐结了账,两人一同出了咖啡厅,没走几步,就看到对面车上下来的宋溪月了。
自从那一次饭局之后,乔晚星和宋溪月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碰面了。
她看了一眼宋溪月,并不想打招呼,直接就跟沈知齐分别:“沈先生,我的车在那边。”
沈知齐挑了一下眉:“我的车也在那边。”
这就巧了。
乔晚星弯了弯唇:“那就一起吧。”
反正也不过几步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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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非要扒着他不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