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末时节的诺斯卡,风雪肆虐,无尽荒原上猛犸巨兽在低吼长吟,冰霜巨龙的传说在孩童老妇间流传。
“这将是一个漫长的冬季,不是吗?”
格雷提尔从户外打猎归来,他带着一头血牙野猪,这是他和冰原狼伙伴合作打猎到的。冬天来了,动物越来越少。即便是一头野猪,也要运气好才能遇得到。
“漫长的冬季,不过不会太久。”
格雷提尔说着,将这头被放血致死的野猪丢在桌上,抽出匕首,从野猪肚皮切开一道口子,熟练的将里面的内脏掏出来。
“很快,我们就要南下。冬季,对于南方来说并不冷。那帮肥佬养着膘,正等着我们去开宰。”
“但是,雪狼氏族和海牙氏族还没有答应加入我们。”
长老塔贝克低声问到。
“他们会加入的,我保证。”格雷提尔说着,将一块看似是肝脏的东西取了出来,肥腻腻的血水将他的双手染成了血红色。
两天后,他们踏上了北上劝降之路。多年前,格雷提尔是父亲阿萨巴尔曾经带领血矛部落南下掠夺,然而,在进军黑锤堡的路上被罗德带领的基斯里夫北境联军击溃,当时出征基斯里夫的部队全军覆没,几乎没有人从那场屠杀中逃出来。
格雷提尔作为阿萨巴尔之子,也是血矛氏族唯一的继承人,自从那天开始,他便发誓总有一天,要带着部落大军,带着仇恨,重返黑锤堡,手刃杀父仇人,得到血神赐福。
三年来,格雷提尔隐忍求生,并且靠着自己过硬的战斗素质一次次征服周边的对手,吞并周围部落,或者取得他们的支持。
终于,三年后,一支庞大的诺斯卡部落联军出现在了基斯里夫北方。在巨魔国度以北,它们几乎未逢敌手。
格雷提尔如今便是这支部队的首领,他联合了大大小小六个氏族,总兵力达到近一万五千人。而且,他们都听命于自己。事实证明,在诺斯卡,取得军队的绝对领导权,不是靠年龄,也不是靠知识和地位,而是靠武力。只要你够强,就可以领导最强大的部落。
而现在,只剩下雪狼氏族和海牙氏族还未答应加入他的队伍。而这两个氏族,一个擅长捕捉野兽替他们作战,另一个擅长海战。格雷提尔吸取了他父亲当年的教训,要击败罗德,攻下黑锤堡,不能战术太单一,他需要海陆两路同时进军。而海牙氏族无疑就是这条战术上最关键的一条。
……
“巴罗什。”
“你应该叫海洋之王-大酋长-巴罗什。”
海牙氏族的长老站在大帐内,低声提醒到。而坐在正中央的大酋长巴罗什则一脸冷峻,他年龄是格雷提尔的两倍,是一位五十几岁的中年酋长。有着沧桑的外表和众多故事的男人。
巴罗什对于格雷提尔这个年轻人的提议向来不同意,海牙氏族是一个海上劫掠著称海盗氏族。他们从来不耕种,靠着捕鱼业和掠夺来维持生活。氏族内的成员几乎个个都是捕鱼能手,海盗猎人。他们在酋长巴罗什的带领下已经这样生活了近半个世纪。
然而,格雷提尔的到来打破了这份平静。事实上,氏族内也存在着两派,两个声音。以氏族长老和酋长为首的保守派认为他们应该继续从前的生活,到近海劫掠,靠捕鱼为生。而另一派,以年轻的骑兵队长库克为首,认为应该加入格雷提尔的大军,南下洗劫。这将给部落带来真正的财富和繁荣。只是,在巴罗什的强压下,这股声音日渐消减。
“缩头乌龟-巴罗什。”
大帐内,格雷提尔一脸不屑的回到。这番话立即引起了在场其他人的愤怒。一些长老甚至要当场将这个桀骜不驯的年轻人轰出去。
“格雷提尔,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叫嚣?不要以为白爪氏族、雷斧氏族他们臣服于你,我们也会臣服于你。你有什么能耐,可以统领部落的军队?告诉我,你打算将所有人引向何方?死亡还是流放?我们已经一百年没有成功入侵过基斯里夫了。”
部落长老带着敌意,大声质问着。
格雷提尔则镇定自若,他一脸不屑,走到大帐中央。
“懦夫才会这样认为。没有成功入侵过,那是你们根本没有想过。你们连想都不敢想,自然更不敢做。所以,百年来,你们只能窝在这个小渔村,过着所谓平静的生活。然而,百年后,你们的子嗣们将忘记自己的传统,他们将忘记自己是诺斯卡人,忘记自己祖父是如何在这片严酷的土地上征服巨兽,并且带着它们南下,碾平南方佬那些脆弱的城墙和石屋。”
格雷提尔振振有词的说到。可以看到场上并不是每个人都对他带有敌意,那个部落的骑兵队长库克便一脸欣喜。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想?想和做是两码事,格雷提尔,你好像忘记了你父亲是怎么死的,他就是想法太多,带着自己的氏族南下,结果呢?被不到两千人的基斯里夫联军全歼。告诉我,你的想法就是步他后尘,成为一头死在南方的狗吗?”
长老继续逼迫到。
“注意你的言辞,否则,我不介意将这里夷为平地。”
格雷提尔威胁着,他的确有这个资本,部落营地外,便是他的部落联军,足足有上万人,军团中甚至还有一头成年猛犸象。一旦这头巨兽发飙起来,整个海牙氏族的渔村将面临灭顶之灾。
所有人不再说话。直到氏族酋长巴罗什亲自开口——
“不管你的想法是什么,猛犸征服者格雷提尔,你是你,你是血矛氏族在这世上的最后继承人。你想为你的父亲报仇,那是你的事。海牙氏族不想参与其中,这是我的领地,我的船,我不会让我的人民为了你的一己私欲去冒险。一个内心极度渴望复仇的人,必然是一个不理智的人。我不会让他们跟你去的。更不会冒险让他们南下逼近基斯里夫内湾,那是一块危险的海域,有帝国和基斯里夫的战列舰。只有疯子才会那样做。”
“如果你识趣的话,最好现在就离开这里。否则,就算你让猛犸象踏平我的领地,我也不会屈从你的。”
巴罗什说着,脸上露出了可怕的凶狠表情。像两头狼,互相凝视着对方,寸步不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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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血矛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