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闹喧哗的酒馆,来回往来的人群,贝尔托从马背上下来,将自己心爱的战马交给酒馆侍童照顾,便和塔林纳姆径直走进了酒馆。
这是巴托尼亚边境小镇,有着熟悉的气味,熟悉的天空和草坪,连泥土的气息都仿佛散发着芬芳。
三年了,整整三年,贝尔托男爵从自己在的领地出发,只身一人,游历世界,到处探险,他去过风雪肆虐的诺斯卡,斩杀过凶猛的冰原狼和剑齿虎;去过帝国,在森林里与最野蛮的野兽人搏斗;也去过席尔瓦尼亚,和吸血鬼正面交战;还去过基斯里夫,与亡灵巫师血战;在边境亲王领,他们成为雇佣兵,血洗亡灵海盗……现在,他们回来了。
贝尔托对自己的家园有着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倒不是说像女人那种娇滴滴的恋家情节,而是一种保护家园,热爱家园的炽热情怀。为了这个家园,他可以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维护他的荣耀与尊严。为了这个家园,他可以粉身碎骨,在所不惜。
“我妻子经常说我是一个疯子。”
坐在酒馆内,点了几瓶小酒和点心,贝尔托跟塔林纳姆聊起了他的家乡往事。这是塔林纳姆第一次听这位老骑士讲起自己的家乡。
“他说我不务正业,放着自己的领地不管,跑去外面鬼混。说我不思上进,别的领主都要为如何扩大自己地盘,如何让自己的家庭变得更富裕而努力,而我,她说我整天只会喝酒打架。”
贝尔托说着,痛苦的饮下了一口葡萄酒。是的,痛苦,尽管他没说,但是塔林纳姆也看得出来贝尔托很痛苦,他的脸色十分难看,皱纹布满额头和眼角。显得十分苍老。
“但是!但是她不知道!真正的巴托尼亚骑士就应该游历世界,历练自己,救死扶伤,帮助弱者,惩治邪恶!这才是真正的巴托尼亚骑士。她……她懂个屁!”
老骑士说着,吐了一口鸡骨头,又闷着灌了一杯酒。
“但是你爱她,你仍旧爱着她,对吧。”
塔林纳姆看着老骑士贝尔托说到。他的声音十分平静,近一年来的相处让他熟悉了这位外表冷酷,内心火热的老男人。他的确是一个老男人,有着一腔热血和过人的武艺,无奈世道苍茫,人们的价值观扭曲。传统的骑士精神正在一点点的失去。塔林纳姆看得出来,他看得出来眼前这个男人是多么渴望回到那个热血男儿舍身杀敌的年代,是多么渴望回到那个纯真,没有污染的时代。然而,他却做不到。他生在这个年达,看到的只有扭曲的人性和腐朽的王权。
人们酗酒斗殴,或者坑蒙拐骗,只为眼前的蝇头小利。
贝尔托没有正面回答塔林纳姆的话,他眼睛黯淡了下去,抓起酒壶又倒了一杯葡萄酒,咕噜咕噜下肚,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暂时让他麻痹自己的神经。
“我爱她,我当然爱她……”
老骑士终于说到。
“你呢?塔林纳姆,你有恋人么?”
贝尔托抬起头来问到。
“我?我没有……我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
塔林纳姆害羞的答到。
“那好,很好,我奉劝你,今后也别碰女人了。不要投入你的情感,不要对女人抱太大希望,她们……”
贝尔托说到一半,又独自吞起了酒。好似葡萄酒有一种魔力,可以让他忘却许多,许许多多烦闷的事。
“啊……”
正当两人敞开心扉,聊起过往的时候。一旁,酒馆大厅里响起了一名女孩子惊恐的叫声,和几个小混混下流的辱骂声。
塔林纳姆转过头去,正好看到两个纹着纹身的小青年正对着一个酒馆的女工动手动脚。女工被挤在角落里,衣衫不整,绝望的看着周围的人,但是无人吭声,甚至食客们看到之后还纷纷逃离,走出酒馆大门,酒馆的老板则只是看着,同样不敢吭一声。
只见四五个小青年要么赤手空拳,要么拿着铁器,逼近女孩。嘴里尽是一些肮脏的话。
塔林纳姆愤怒难忍,贝尔托则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嚼着果仁,一脸平静。
“去吧,不要留情。”
终于,老骑士下达了指令。
塔林纳姆这才猛的起身,他大步向前,目光紧盯着几名村霸流氓。
“嘿,嘿,嘿……”
最外面的一个混混正准备阻拦,却被塔林纳姆一个推搡,直接推倒在地。桌椅被推倒,发出刺耳的响声。另外四个小流氓立即转过身来,一脸敌意。
距离塔林纳姆最近的那个小混混举起匕首就冲了过来,岂料看上去并不强壮的塔林纳姆一个侧身躲过刺击,顺势抓住对方的匕首,翻转手腕,猛的发力,将匕首调转方向,直接刺进了那个小混混的心窝里。
塔林纳姆又顺势拔出匕首,在第三个小混混挥舞着铁棍砸来之时,一个弯身躲开攻击,将对手扑倒在地,手中匕首顺势下压,血红的刀刃穿过皮肤,将小混混的喉咙刺穿。
剩下的两个流氓慌了神,仅仅几秒钟,刚才还有生龙活虎的几个同伴已经成为了倒在地上的一具具尸体。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出手敏捷的人。
凝视片刻之后,两人迅速逃窜。一个试图打开窗户跳窗,而另一个试图从大门冲出去。只见塔林纳姆先是抓起匕首,用力投掷,染血的匕首高速飞行中扎中其中一人的后背,匕首从颈椎骨处插入,一刀毙命。
另一个刚刚冲到大门口,就被塔林纳姆抓住衣服,重新拖了回来。刚要起身,便被塔林纳姆踩在脚下。他沾着马粪的皮靴踩着小混混的脑袋,还没等酒馆老板反应过来,塔林纳姆便一脚踩烂了流氓的脸。留下一滩殷红的血迹……
“天啊,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酒馆老板从惊恐中缓过神来,走到塔林纳姆面前,气急败坏的大叫了起来。
“没看到吗?我们在帮你除恶棍。”
塔林纳姆低声说到。即便刚才那一番打斗激烈,但是他却大气不喘。镇定自若。
“你们除不完的!你杀死了他们,他们的同伙过几天就会来的!就算你们待在这里也没用,等你们走了,他们一样还是会来的!”
酒馆老板嘶声喊到。着急的语气和忧心忡忡的脸让塔林纳姆很是无奈。帮了别人,到头来却遭人责骂……
“算了,算了,你们走吧!赶紧走。我这店怕是要关门了,我也要带着我的孩子们去哪里躲一躲了。”
酒馆老板自言自语着。塔林纳姆无奈只能收拾行李,准备和老骑士再次上路。这时,那个一直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孩却跟了上来,他抓住塔林纳姆的衣角——
“带我走吧,求求你。他们还会再来的,下次,我会被打死的……”
女孩带着哭腔说到。
塔林纳姆看了一眼娇弱的酒馆侍女,又看了一眼身旁的贝尔托。贝尔托没说话,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塔林纳姆这才将女孩从地上扶起,“带上你的行李,跟我们走。”他说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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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故里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