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海姆不是傻子,这条航道自从开通以来就没有出过事,那是罗德亲自定下的航船路线,两年来,多少船只来来往往,相安无事,为什么偏偏这次,如此大的一张单,满满一艘船的伏特加酒和原木,却被劫走了?这根本不是巧合!这是有人在背后故意捣的鬼!
拉海姆知道时已经晚了。是的,他再一次上当了。阿尔维斯狡猾如鼠,他所说的一切都是那么顺理成章,井井有条。然而,这背后却是阴谋算尽。一个侏儒……自己竟然被一个侏儒骗了!不,他不是一个人,他背后还有其他人……罗德,罗德才是这场阴谋的主使,没有罗德的允许,单凭一个阿尔维斯,他不敢这么做。
拉海姆恼羞成怒。他原本可以全身而退的,现在却落个负债累累,一千桶的伏特加酒和三百吨的木材原本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但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种种竞争,他失去了太多,甚至将名下的酒馆和妓院售卖,以换取博弈的本钱。此刻,这一千桶酒的损失就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恨,恨这座城堡里的所有人,尤其是阿尔维斯和罗德。一想到侏儒那张脸,拉海姆便气得咬牙切齿。如今,自己什么都没有了,唯有复仇,可以宣泄内心的狂躁与愤怒。
他摔碎了房间里所有能摔的东西。包括镜子,画像,艺术品等等。尽管妻子努力控制女儿的情绪,但是小女孩还是忍不住哭了起来。
拉海姆猛的推开门,冲到楼下。
“哭!哭什么?你父亲已经破产了。”拉海姆愤怒的推了自己的女儿,妻子连忙护住她,“维多利亚,我已经一无所有了,我曾经拥有的一切,现在都没有了。你痛苦吗?你愤怒吗?”
拉海姆失态狂笑着。他拉过妻子的手,把她摁在墙上。
“现在,我要杀了那个侏儒,再杀了那个高高在上的罗德。他傲慢什么?他有什么傲慢的资本?不过是力气大了一些,有一群狗替他卖命罢了。我早该走的……”
拉海姆有些语无伦次了。
妻子则伸出双手,捧着他的脸,认真说到——
“不,你不是一无所有,你至少还有我们。我,还有你的女儿,你还有我们……”维多利亚跪了下来,哀求着。“去认错吧,去向罗德领主认错,他不是一个野蛮、不讲理的人。告诉他你错了,他会放过你的,我们还可以过平民的生活。大家都是这样生活的,不是吗?我识字,会阅读,我可以在这里当教师……”
“够了!”
拉海姆一声大吼,打断了妻子的话。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懦弱?那个人害了我,害了我们整个家族,而你,竟然还想替他教书?不,我决不允许!”
拉海姆愤怒的大吼了起来。
“起来,趁我还没改变主意之前。起来……”他再次用命令的语气说到。“亚度尼斯,带着她们,离开这里。去贝卡芬城找莫斯,他会收留她们。”
“那你呢?你不跟我们一起走吗?”
妻子维多利亚惊问到。
“不,我还有事要做。这是最重要的事……”
说完,拉海姆脸上浮现出一丝可怕的笑容。那是维多利亚从来未曾见过的诡异笑容……
……
“这么说,他雇佣你杀人,目标就是我和阿尔维斯。是吧?”
罗德坐在漆黑的办公室内,询问着前来向自己告密的刺客。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个道理无论在哪个世界都适用。按照刺客的话来说,拉海姆预付了定金,等除掉目标后,再支付剩余的部分。但是刺客知道,这个落魄贵族根本无力支付剩余的赏金。同时,要混进城堡,除掉这位白熊领主,几乎是不可能的,搞不好自己还要躺着出去。于是,他识时务的投降了,临阵倒戈,向罗德告发了拉海姆的暗杀计划。
“是的,佣金三百金王冠。他先预支了五十。”
刺客说着,连那笔拉海姆给他的定金也交了出来……
“看来我的命还真不值钱,只值三百金币。”罗德开玩笑说到。“他是要求你先杀阿尔维斯,还是先杀我?”罗德继续开起了玩笑……
“是您,大人……拉海姆知道阿尔维斯是您的手下,而您,才是重点。”
刺客说完,罗德放声大笑了起来。顺便瞥了瞥一旁的阿尔维斯。小侏儒正坐在特制的石凳上,一言不发。
“我有件事我很好奇,你身为佣兵刺客,应该知道佣兵最忌讳将自己的雇主供出来。这样,你今后在这个行业也无法立足了。”
罗德转头问着那个精壮的雇佣兵刺客。他的表情陡然严肃了起来。
“我听说了大人的事迹,知道你不会亏待投诚者。事实上,我也不打算再继续从事原来的行业了。我只要求得到我该得的部分,然后我就隐归,从此不再出现。”
“你该得的部分?”
罗德故意问到。
“是的,我该得的部分。”
“那你认为应该是多少?”
“足够我下半生生活的数目。”
刺客坦言到。
“你还真是一个耿直的人。”罗德扬起嘴角,浅笑了一下,“不过我喜欢耿直的人。”
“一千金王冠,够你下半辈子过上富足的生活了。待会我的人会带你去取钱。”
罗德说到。
“感谢领主大人。”
男人低着头,认真说着。
“但是我有个条件。”罗德继续说到,“在你拿到这笔钱之前,你必须站出来,指正拉海姆。我有物证,不过还需要一个人证。你就是那个人证。你知道的,我不会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宣判一个人的罪行。因为只有证据确凿,才能真正定一个人的罪行,这是律法的要求。”
刺客本想抗拒,但是又想到那笔资金,不得已点了点头……
“唉,又一个钉子被拔掉了。但愿像拉海姆这样的案例下次不要再出现了。”
刺客走后,阿尔维斯才坐在自己的石凳上,发出了这番感慨。
“那肯定。有你这样的智囊,我相信这样的悲剧不会重演。”
罗德盯着阿尔维斯,目光中带着期待与认可。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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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倒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