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近来心情不错,从基斯里夫城“请”来的那帮贵族看起来真的和拉海姆扛上了,通过阿尔维斯的情报,这帮人先是掌握了拉海姆动身前往帝国的信息,并且得知拉海姆正在和贝克港的帝国商人们谈一笔生意,这笔订单的具体内容是拉海姆将从黑锤堡的猎户们手中收购各类毛皮,一个月后用船拉到贝克港售卖。并且,拉海姆已经收取了帝国商人的定金作为采购资金。
得知情报后,贵族夸雷亚拉、斯卡加德、克莱夫三人立即采取行动,抢先一步,从猎人们手中收购春季毛皮。并且囤积在仓库中,准备等拉海姆回来,再高价卖给他。若是这位对手不买,他们便转手卖给基斯里夫南方各城镇。总之,就是和拉海姆对着干。
拥有情报,拥有人员,还拥有后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可谓一开始就奠定胜局了。一周后,意气风发的拉海姆从帝国返回,正准备收购毛皮时,却发现猎户们手中已经没有多余的毛皮可以卖给他。气急败坏之下找到源头,向几个基斯里夫佬寻求货物,结果是三人联手将价格抬高到令人无法接受的地步。按照阿尔维斯的话来说,拉海姆若是接受了这样的价格,这张单就是不挣反赔。
无奈之下,拉海姆只能让人到其他地方收购原始毛皮,再转手运到黑锤堡,最后再从黑锤堡码头将货运到帝国。路途遥远,利润已经被吞噬殆尽。
旗开得胜,而罗德在这场“贸易战”中没有出面过一次,可谓两袖清风,仁慈领主的形象依旧。在外人看来,这便是——此事与我无关,都是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只有知道内幕的人才知道,一切都是阿尔维斯和罗德早就计划好的,名望很重要,这是罗德一开始就和阿尔维斯达成的共识。
而真正让罗德心情愉悦的,其实并不是这件事,拉海姆的失败是注定的,只不过是时间问题;真正让罗德心情无比愉悦的,其实是厄孙祭司叶斯科维奇似乎找到了熊骑士的训练之道。
一个月前,罗德将这位一直跟随在自己左右的厄孙萨满任命为厄孙神殿的大祭司。短短一个月内,神殿招收了不少信徒。其中不乏信仰虔诚者,按照叶斯科维奇的说法,他一直致力于教导这些信徒信奉纯正的厄孙之道,其中一位是驯熊师,在信奉了萨满之道以后,试图与自己的熊沟通,虽然失败了,但是却给了叶斯科维奇一个启发——
何不以此为模板,培养厄孙战士?挑选信徒中身强体壮者,让他们接受格斗和体能训练,今后若是成功进阶的厄孙信徒,可以给他们两个选择,一个选择是进入大森林,接受熊神的试炼,成为一名真正的厄孙战士,同时驯服一头熊作为他们的坐骑,回来后便是一位真正的熊骑士。
另外一个选择是继续留在神殿内,侍奉厄孙。虽然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毕竟独自进入黑暗森林,驯服灰熊,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办到的。不过如果办到了,一年半载后再回来,便可以成为真正的熊骑士,那是无上的荣耀,也是厄孙对信徒的认可。说白了,也就是受到厄孙之神祝福的人,等到这支队伍人数足够后,或许便可以成立一支骑士团,名字罗德都想好了,就叫“厄孙之子”。那将是比诺斯卡战团强力百倍的部队。
叶斯科维奇的想法是,由自己继续担任大祭司之职,教会信徒如何祷告,如何信奉纯正的厄孙之道。不让他们的灵魂被腐蚀。而让一位身经百战的骑士做教官,训练这些信徒的格斗能力,教他们使用武器和盾牌,训练他们的体能。成型后,厄孙战士的战斗力将比普通战士强大数倍。
这种培养骑士的办法让罗德想起了魔兽世界里的圣骑士。魔兽世界里,圣骑士便是由普通牧师选拔而来,经过严格的战斗和体能训练,成为圣骑士。而熊骑士的培养同样如此,要成为熊骑士,首先必须是厄孙信徒,其次,这个人必须身体够硬朗,可以经受住严酷的战斗训练,两者兼备,才可以成为熊骑士。
不过按照设想,即将“出炉”的黑锤堡熊骑士可比魔兽世界里的圣骑士艰难得多,数量也稀少得多。毕竟,以一己之力,进入大森林独自生存,并驯服灰熊,这难度可想而知,大有斯巴达之风,致死率是十分高的。所以,罗德打算今后若是有人真的通过试炼,成为熊骑士,便奖励他们真正的骑士头衔,分封土地给他们。这也算是荣耀与身份的象征。
……
边境亲王领。
灰暗的天空和天边的山脉连为一体,连阳光都无法穿透的浓云下,是荒凉的大地,一座由乱石砌成的小城堡屹立在海岸边,任凭海风和海浪拍打着发白的城墙,显得孤单而落寞。
“贝尔托,你说过,一名真正的骑士不应该为了钱成为雇佣军。”
站在城堡城墙上,塔林纳姆一脸不悦的质问着身边的老男人。一路上,他和这位巴托尼亚的老骑士一路流浪探险,早已不再对他那么拘谨和客套,有时甚至直呼其名。而贝尔托也不是一个重视形式的人,私下里,无论塔林纳姆叫他什么,他都欣然接受。
“没错,这句话是我说的,但是请注意这句话的前提——为了钱。”贝尔托拿起酒壶,小饮了一口,“但我们不是为了钱。”
“加入雇佣军,成为他们的一员,不是为了钱,是为了什么?”
塔林纳姆不解的问到。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贝尔托说着,眼睛眯成了一条细线,望着无边的海面。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塔林纳姆似乎见到了——那片乌云。不一样的乌云,它就像一片群山……自远处的海面升起,身后的城堡塔楼上方,响起了全体登船的警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23章 厄孙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