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遭遇战仅仅一周后,整个黑森林,一直到巨魔山脉,都在流传着罗德单杀蝎尾狮的故事。
故事从一开始的群体狩猎,领主走失,单挑蝎尾狮,到后来的神勇之子,独自进入森林,手撕蝎狮……各种版本以极快的速度在诺斯卡边境部落间流传开来。
白熊领主,白熊之王,森林兽王,蝎狮屠戮者,各种称号也接踵而至。同时,越来越多的诺斯卡人开始加入罗德的狩猎小队,人数从一开始的二十五人扩充到五十几人,并且,崇拜者还在源源不断的涌来。
操着各种武器,各种口音,来自不同地方,目的却只有一个,追随真正的神的选民。一周后,人数便增加到了八十几人。
罗德收纳了他们,并将队伍整编成一支真正的掠夺者军队。八十几个诺斯卡战士,看起来数量不多,质量却是上乘,比起南方的人类士兵,这些北方的掠夺者身体更加强壮,更具有耐力和爆发力,同时,战斗技巧也更娴熟。一个每天都在和死神过招的民族,他们的战士几乎从小就在战斗中度过,在实战中训练出来的战技永远比训练出来的技巧来得实用和强大。
他们分工明确,战斗力拔群。拥有着强壮的体格和无畏死亡的决心。
同时,他们是如此的嗜血,崇拜强者,野蛮杀戮。却又异常团结,因为他们有一个徒手撕蝎狮的男人做领袖。
他们比最凶猛的野兽还要凶猛,他们是可怕的猎手和战士,他们是风暴,他们是巨浪,他们犹如一片黑鸦席卷过森林,留下成片的动物尸体。供他们的领主享用。因为他是他们眼中,就是战神之子。
森林内外,这支部队的知名度不断提升着。
同时,来自黑锤堡的伐木队开始安心在森林中伐木,成捆成捆的优质木材被装载到船只上,运往外海,由老船长罗伯茨将货物运到帝国各个城镇和港口售卖。换取黑锤堡所需的物资和金子。
而森林里,罗德则顺势命人将蝎狮皮做成披风,披在身上,作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无论走到哪,只要见到那张蝎狮皮,诺斯卡人便知道,他们的领袖来了。那几乎变成一面旗帜,走到哪,哪里就士气大增。
偌大的黑暗森林曾经是人类的噩梦之地,如今,却成为了黑锤堡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它的树木几乎是砍伐不尽的,在森林里栖息的各种动物也是如此之多,足够诺斯卡狩猎队来回狩猎,收集肉食和各种珍贵毛皮。
木材和毛皮,是的,除了矿场之后,这便是两项重要的贸易资源。而有了金子,各种工作便得以更快的展开,道路的修建,城堡的维护,甚至是新城墙的兴建,这些都需要金子。作为旧大陆人类帝国的通用货币,它的用途可谓神通广大……
罗德已经计划好整个黑锤堡的扩建工作,城镇需要防护,简易的城墙必须建起来,才能让民众有安全感。同时,可以试着建设锻造房,招募熟练的铁匠来打造兵器,顺带带培养新人。
原材料的价格永远比成品的低,黑锤堡有丰富的铁矿资源,贩卖铁矿石可以获得利润,但是如果自己锻造武器,就可以摆脱受制于人的窘况,同时,盔甲和武器的价格也比矿石高得多。当然目前来看,这些产业还处于设想阶段。不过罗德猜想那应该很快……
……
黑森林的夜空十分美丽,这里繁星密布,如果忘却残酷的生存环境,这里其实十分美好。
夜里,罗德背着那把巨大的双手剑,走上高地,俯瞰着自己的营地。原本零星的火光已经变得愈发集中而明亮,近百人的队伍聚集在森林中的空地上,欢唱着,纵酒狂欢着。食物的香味正从火堆中不断升起,酒罐到处都是,除了站岗的人,其他人,全部在夜里陷入了狂欢。
从他们身上,罗德看到了——希望。希望这是一个真正的开始。
同时,两周前被蝎狮咬伤的部位已经基本痊愈,罗德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时自己的惨状,背部的皮肤和肉被咬烂了,右手几乎废掉,皮肤被咬破,伤口深可见骨,同时,骨头也被咬碎。其他部位,大腿被刺穿,小腿被撕下一层皮,一颗蝎狮的断牙还留在肉里……如果不是这帮诺斯卡人用简单的医术和止痛水帮自己取出断牙,那断牙至今仍然会保留在体内……
但是,一切的一切,都无法阻挡罗德以惊人的速度恢复着。高烧在当天便退了,皮肤第三天开始愈合,骨头第四天开始长出新的骨痂,手指第五天便可以灵活使用,伤疤第七天开始消失……
手下的诺斯卡战士惊讶的看着他们的首领从重伤到痊愈,整个恢复过程快到令人震惊的地步。因而更加崇拜,在诺斯卡人眼里,他是真正的领袖,是神之子,只有神之子才拥有这样强大的恢复能力。
而更令罗德惊讶的是,那些被蝎狮咬伤咬穿的部位愈合后似乎变得更加牢固和强壮。被咬断的右手骨如今恢复如初,强度却更胜以前,几乎可以达到徒手接刀锋的地步。
当然,那是普通的武器,如果是一些特殊的武器,比如矮人的符文武器,那就另当别说。
但是不管怎样,每次恢复之后,身体比之前的还要强壮,这却是事实。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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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崇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