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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7 章 第三十四章 变态毒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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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再过三日便是九月初八,也是六剑派定下的武林大会召开之日,此时的翼州城涌满了江湖人士,热闹非凡。

“叶姑娘,您的药熬好了。”门外,柳管事的声音响起。

柳管事,全名柳承一,是翼州凤祥楼的掌柜,上次来翼州,便是他亲自迎的我,遂算得上相识。

十日前我雇了马车,匆匆赶往这里,可一进城才知城内的客栈间间客满,凤祥楼亦不例外。无奈之下,我只得找到他,亮出歌舒彦尘给的令牌,这才有了现下这么间豪华到过分的房间。

“启禀姑娘,家主今早已来信,请您安心住下,需要什么,尽管吩咐便是。”柳管事将药放到桌上,随后又放了一碟蜜饯,倒是贴心。

临行前,我给乐煌的凤祥楼寄了封信,一是给某大神报个平安,二来跟他说我有事,要往翼州一趟,只是不想我昨日才到,今日他的信就来了。

“你家家主可说什么时候到?”他既要利用白慕雪一统武林,定会来这武林大会,只是,不知莫伊的事他是如何处理的,会不会受这牵累?

“回姑娘,家主信上未提,只让姑娘务必在此等候。”

我点头,随后将桌上乌漆麻黑的药一口饮尽。心底把莫伊骂了个遍,这药方是他给我的,他要我照方子喝到过蛊之时,也不知道是有多变态的人,才能开出这么恶心的方子,真是要多难喝,有多难喝。

那日在郊林,莫伊逃了,确切地说是我助他逃了。当时他并未昏厥,只是利用眠蛊骗过了我和铜面人,想趁我们放松警惕的时候,挟制我们。可哪晓得我竟让铜面人去找清水,结果愈加让他轻而易举地挟制了我。不过,估计是念着我和秦妙多少有些交情,他没有为难,只说若我助他逃走,他不会伤我。

怀着对秦妙的亏歉,我答应了,再者,我不清楚中蛊之人的底细,但看得出来不简单,只怕到了乐煌,以我之力,保不住他的命。可要放他走也可以,他必须得告诉我解蛊之法,这是我的交换条件。

翻开右手衣袖,一道越发腥红的虫形印记落在腕上,本是简单利落的一刀,如今却生出了张牙舞爪的血痕,触目惊心。

我到现在都还忘不了莫伊在提到解蛊之法时的眼神,那日他问我:“你可知那人中的究竟是什么蛊?”讥嘲的语气似在说我的无知与狂妄。

他说,“‘血蛊’又称‘殁蛊’,透过人血寄入宿主体内,可让中蛊之人一生无法怀上子嗣,是蛊岛最阴狠的蛊毒之一。而所谓之阴狠、最折磨人之处在于,中蛊之人看似与常人无异,却唯独不能房事,若强行为之,只会剧痛无比,时日一久,病痛缠身,即便死不了,也是生不如死。”

我当时听得毛骨悚然,想这传宗接代别说在前世的年代都鲜少人能看开,何况是这注重子嗣的古代,而且还是这等“隐疾”,伤人自尊,毁人身体,活着便是身心煎熬,当真恶毒。

莫伊又说,这血蛊本是无药可解,唯一的办法便是以蛊弑蛊,而何谓“以蛊弑蛊”?

血蛊,本分作阴阳两蛊,炼制时阴阳共生,炼成后相克相杀。那人中的是阳蛊,若想替那人解蛊,只需将与其同生的阴蛊放入那人体内,待阴蛊将阳蛊吞食,再取出阴蛊便可。

我问他阴蛊何在?

他却说,阴蛊一直豢养于他体内,当初他知道逼他下蛊的人不可信,便偷偷留了一手,就怕有一天再碰上他们,也好为自己寻条活路。他还说,血蛊极其难养,需以血养蛊,再加以特定的毒花毒草每日喂食,方可成活。

还记得当时他说完,一脸讥嘲地问我,“不知姑娘是要自己养,还是抓个人来替你养?对了,若是要找,最好找个身怀六甲的孕妇,毕竟这蛊最喜胎血,而孕妇本是与胎婴一体,精血自然更是养蛊的上等养料。”

我早知道解蛊不易,竟不想这么变态,而且看他的模样,若真去找个孕妇,还不知养蛊后孕妇会怎样,胎儿又会怎样?

他,是故意想让我知难而退。

“不必,这蛊由我来养便好。”我道,歌舒彦尘为此煞费苦心,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功亏一篑。

估计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他眼中的笑意顿无,换上一丝阴鸷,“你可想好了?别说我没提醒你,养蛊可不是什么好事,稍有不慎,可能连命都会搭进去,就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值得么?”

我想了想,点头。可不是因为胆子大,或是自我牺牲的大无畏精神,而是我笃定,不管怎样,我都不会死,因为地狱鬼神根本不想收我。只是,此时的我一心扑在生死之上,却忘了这世间还有一种痛,叫“生不如死”,而日后,这种滋味我食之入髓。

莫伊见我执意,阴沉的眸光在我身上停留了半晌,极为不悦地啈了声:“罢了,你去找个小罐子来。”

我问他找罐子做什么,他道:“自然是养蛊。”

我就奇怪了,问:“这蛊不是养在身体里的么?”

他冷冷地看我眼,厉叱:“这蛊我能养,但你不能。”

好吧,你是蛊师,你说了算。于是,我按他的吩咐找来了小罐子。不过,在听完他的养蛊之法后,觉得若每日都得喂一碗血,那是不是意味着我每天都要划自己一刀,照这么下去,等到解蛊之日,我人怕都残了。

我问他,有没有办法将蛊虫养在我体内,除开不想自虐,这样也更隐蔽。莫伊一开始不肯,后来把了把我的脉,又突然同意了。

我自然不知这其中缘由,只听他说,我的体质可以养这蛊,但每日必须按他的方法服药,他还说,他会将此蛊封在我手腕的孔最穴上,到过蛊之时,用摄蛊香将它引出便可。

然后,莫伊喂我服了一颗甚为诡异的五色药丸,他说这药可以暂时让阴蛊进入沉睡状态。待药性散开一日后,他又用匕首在他自己的手腕上划了一刀,将一个散着香味的绿色瓶子放到伤口处。

绿色瓶子里装得便是摄蛊香,没多久,只见一只黑色、极其细小的虫子自他手上爬出,他见此,又立刻在我左手的孔最穴上划过一刀,将蛊虫慢慢引到我的血液里。

说实话,看那虫一点一点地爬进我身体,我有点恶心,只见它刚刚没入,我的孔最穴上就出现了一道和那蛊虫一模一样的血色印记,看起来很是吓人。此后,莫伊又将“弑蛊”的方法和摄蛊香给了我,另外还墨了一张药方,并要我切记,在手上的血痕蔓延至全身之前,一定要将阴蛊取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会有性命之忧。

出宛城后,莫伊走了,不知道去了哪!我曾问他有何打算,他什么也没说。我知道我不能左右他什么,但我仍旧提醒他,勿要忘了秦妙临终时的遗言,务必好好活着。

至于铜面人,莫伊一早便知,只要有他在,他定逃不掉,况且还无车辆马匹,纵使逃了也逃不远。他要我帮他,不管用什么方法,一定要拖住他们,于是,我用聂心给我的迷药迷晕了所有人,随后又牵走了一辆马车,这才和他顺利逃脱。

但不得不说,铜面人确实是个棘手的人物,他中迷药后,竟还硬生生与我过了几十招,这才倒下,且若不是有着娑婆罗的神力,我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的武功远比我想象的更高。而在我们离开的第二天,他便派出了大量人手来追捕,还动用官府,封锁了宛城的里里外外,害我们差点没逃出去。

莫伊在临走时,还告诉了我一个秘密,是关于中蛊之人的,他一直知道我想知晓中蛊之人的身份,只是歌舒彦尘早警告过他,他才没有多说,他告诉我,当时被他下蛊的是名女子,他虽不知她的身份,可看那女子衣着华贵,气质出众,应该是出自贵族门庭,且这让他下蛊的幕后之人似乎跟她很熟,不然他也不会轻易成功!

他是在一场私宴上下的蛊,当时那女子先到,他扮作下人,按计划不小心划伤女子手腕,趁机下蛊,蛊成后,他被一直监视着他的人迅速带离,是以,他从头到尾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并不知道女子的真正身份。

我没想到中蛊的竟然是一名女子,一开始我还以为是个男的,而若换作一年前,我肯定以为是我朝的皇帝南千夜,尽管某些地方说不通,可他那时确实多年无嗣,加之歌舒彦尘如此着紧,自然嫌疑最大,不过,眼下别人已有俩孩子,我自当将目光放到其他贵族身上。

女子?

这女子会是谁?……

翌日,我坐上柳管事安排的马车,上了六翼山。话说,这武林盟主的位置是人人都想坐,却不是人人都能坐,六剑派虽广发英雄帖,可真正有资格参与盟主之位争夺的,除了要武艺超群,智勇双全,还必须是武林中素来有名望、有地位的世家大族,而就仅仅这一条,已刷下不少胸有大志,却名不见经传的人,所以,此次来比武的人其实不多,更多的还是来凑热闹的。

到达震天山庄后,柳管事与守庄的护卫说了什么,随后将我带到一间雅致的厢房安顿。

其实,原本我是要一个人上山的,可柳管事说武林大会期间,震天山庄的膳饮都由凤祥楼承包,反正他也要来看看楼里的厨娘和厨师们,便与我一同。但我看得出这也就是个说辞,他定是怕怠慢了我,这才跟着。

“姑娘,影公子正与六剑派商讨明日大会之事,他说稍后便来见姑娘。”柳管事安排好一切后,对我道。

其实,我觉得不必这么劳师动众,我就是来观摩观摩,亦不想打搅任何人,更无需谁亲自会见。不过,想到他之前说,他家家主不在,现下六翼山上的一切都由影公子主管,我觉得应该跟管事的人打个招呼,方显礼貌,便没有推拒。可要说最该打招呼的,还是此处山庄的少庄主白慕雪,听说她早回了庄里,但介于她甚不喜我,我以“大会在即,不便叨扰”的理由,让柳管事暂且别将我来的事告之于她。

收整好,我在庄内逛了一圈。来这武林大会,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碰碰运气,看能不能遇见姐姐。她没回天羽峰,势必在江湖之中,像武林大会这等盛事,她兴许有兴趣来观看,总之,我不想错过任何一丝能找到她的机会。

因着武林大会,庄内的守卫异常森严,很多地方都不让人踏足,只有些许待客后院可以走动。今日,我问过柳管事,得知除开六剑派,收到英雄帖的武林人士现下都在庄里,且山庄南苑还住着三位德高望重的见证人,四王爷南玉珏、百阅阁文清老前辈和武林史笔陆千秋。

我寻了一圈,一无所获,无奈回房,却见门外站着个东张西望的俏丫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117 章 正文第三十四章 变态毒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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