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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4 章 第三十一章 托 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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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歌舒彦尘不知是何缘故,竟格外地激情,像是要把积压了多天的隐忍,一晚上全爆发出来。

云雨过后,我想起在姑苏翠玉坊常听乐娘们说的“枕头风”这事,于是捏了一丝柔媚,再次问身边闭目养神的男人,那中蛊之人是谁,谁知这厮非但没被我蛊惑,反是深深地看了我眼,随后一个翻身,在我来不及反应之前,又开始做起铿锵有力的运动。

我疲惫得连什么时候睡过去的也不知道,只晓得在睡着后,与阮孜玉狠狠掐了一架,让他忽悠我,说什么男人在床上最犯糊,问什么都会说,简直放屁。

云罗到泉州的航程不算太长,也就三日的时间。这日晌午,我们到达泉州港口,歌舒彦尘却叫我不要下船,与秦妙先呆在船上。我隐隐觉得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果然,在他带着莫伊上岸后,一群渔民扮相的人便将他们团团围住。

“叶妹子,他们不会有事吧?”秦妙倚在床头,担心地问。

我看着脸色越发青白的她,安抚道:“放心,不会有事的。”比起歌舒彦尘和莫伊,我现下更担心她,她身上的毒已隐有发作迹象,再不服用天山雪莲,只怕……

思绪间,女子的神情又痛苦起来,我一个箭步到她身后,试着为她运功调息。

这该死的娑婆罗,让她给我神力自保,她还真就只让我自保,这两天我试了很多次,若换作救人,这力量当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无奈之下,我只能用自身仅有的内力,为秦妙疗伤,可情况比之先前,没好多少。就在这时,她拉住了我的手,道:“别再白费力气了,没用的……”她的眼神很坚决,随后像决定了什么,看了眼屋内的红梅和绿竹,对我道:“我有话想跟你说。”

我看懂她的意思,将两人摒退。她见她们离开,这才吃力地握起我的手,道:“叶妹子,我秦妙这一生,除了阿伊,唯一高兴的,就是在死之前,还可以认识你,我知道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姑娘,所以我有个不情之请,你…能否答应我……”她的眼神殷切哀戚,似乎,我已是她能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我知道我不该、也不能在这个时候答应她,她明显已抱了必死的决心,一旦答应了,她就再无牵挂。

“秦妙,你听我说……”

“不,你听我说……”她打断我,眼角流下一行泪,“我知道我的毒已入脏腑,即便有千年冰蚕,也不一定能救我,我不怕死,可我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阿伊……我知道,施蛊害人是他不对,可这一切,终归都是因为我,若真要报应,就报应在我身上好了,别再连累他……”她带着一丝乞求看我,“叶妹子,我求求你,我会让阿伊尽全力弥补他犯得过错,只是,无论结果如何,我希望你能保住他的性命,我看得出歌舒公子很在乎你,也许就只有你能救阿伊了……”

原来,她心里一直在担心当年的事情再发生,他怕我们也像当年那群人一样,过河拆桥,杀人灭口。

“好,我答应你,我会尽力保住莫伊的命。”她闻言,感激地笑了,可我的话还没有说完,“不过你也要答应我,不到最后一刻都不要放弃,因为,若你不在了,莫伊会比死更痛苦,我救得了他一次,却救不了他第二次、第三次。”

她脸上的笑容一滞,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若是她死了,莫伊怕也不会独活,随后,坚定地朝我点了点头。

很快,外间的麻烦已被歌舒彦尘解决掉,当他来接我下船时,岸边已整齐地站了两排黑衣护卫,还有一些官兵在清理现场的杀手尸体。

我问歌舒彦尘,打算怎么安置莫伊和秦妙,歌舒彦尘说解蛊之事不可耽搁,他会即刻启程,护送他们回乐煌。而我,他要我留在泉州等他,说这一路太危险,不想我涉险。我自然是不答应的,可他似乎铁了心,任我怎么说都没用,于是我只得换了策略,先假意顺从,再想办法。

疾驰的马车上,歌舒彦尘阴着一张脸,冷冷坐在一旁。方才,他要直接送我到凤祥楼,我不肯,非扭着跟他回泉州别院,恰逢那时秦妙毒发,我更是借口担心秦妙身体,死活不肯走。他没办法,只得改了原定计划,先带我去别院。

其实,我如何不明白,他一回泉州就急着送我离开,不过是不想我掺和他的事,再加上莫伊和秦妙的经历,他越发小心,自上岸后对我的态度也渐渐冷淡,生怕人看出我与他之间的亲密。

垂了垂眼,我小心地朝他靠近,他察觉我的动作,倒是没躲开,任我伸手挽上他的腕,耷拉着头,懒懒靠在他肩上。

不多久,耳边传来声低叹,他把我抓着他衣袖的手握进掌心,眉间终是放柔了些,“阿池,听话好不好,等回了别院,我就送你离开。”

他的声音异常严肃,我就知道他还未放弃劝说我,有些置气道:“人不是常说夫妻该福祸同享,生死相依的么?你这般只能享福,不能共苦的模样,又叫我如何安生?”这话带着几分揶揄,亦有着几分真心。

他闻言,眉微微蹙起,可不知是不是听到“夫妻”二字,脸上又溢起一丝难得的笑意,抵着我的额道:“你……这是答应了?”

我有些无力,他明显是在转移话题,这根本不是我们谈话的重点好不好。

他的眼神灼热,我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只得道:“既有了肌肤之亲,我也不是始乱终弃的人,若你不嫌弃,我自然是会对你负责的。”我将头埋得低了些,深不知自己竟还有这么脸皮厚的时候。

他听我这么一说,却是怔了怔,随即将我一把捞过,抱进怀中,大笑,“你可知本公子有多想要你‘负责’?可又怕扰了你平静的生活,有时在梦里……也只是远远地看着你……”他的声音有些飘渺。

心微微被什么刺痛,曾几何时,我亦和他一样,不敢去靠近,更不敢去想“爱”,只是默默地、牢牢地把他放在心里。

“歌舒……其实,我没你想得那么脆弱!”

他闻言将我撑开,刚才松了些的眉又皱起,“阿池,听我的话,莫伊的事你别管。”他怎会不懂我的意思。

我暗自叹了口气,没想到软磨硬泡了这么久,他还这么执意。

“那不如这样,若是你怕别人注意到我,我还像以前那样,扮作你的小厮。”我跟他打商量,这未尝不是一个好主意,既不会引起别人注意,逮着我牵制他,也没人会对一个小厮赶尽杀绝。

“再说,那些人的目标只是莫伊,再多就加上个秦妙,所以我不见得会有多危险。”

他静静地看着我,沉默了半晌,眼中有着气恼,却终是点头道:“也罢,你呆在我身边,总好过你背着我胡来要好。”

我笑眼弯弯,一脸你倒是很了解我的模样,他拿我没辙,索性扣住我的后脑勺,狠狠吻了过来。

来到泉州别院,还未下车,已听得一声急不可耐的欢呼:“彦大哥……”

我起身的动作一顿,看了眼歌舒彦尘,暗吁怎么把白慕雪这茬给忘了?

歌舒彦尘眉间有丝厌烦,对我说:“先别下车,我去打发她走。”于是我又坐回座位,乖乖等他。我并非怕与白慕雪见面,只是眼下这个节骨眼,还是不要节外生枝得好,想来歌舒彦尘也是这么想。

早就知道大神的爱慕者不会少,摊上这么个老公,婚前婚后明撬暗抢的肯定少不了,所以,一开始我就必须得有颗强悍的心。再说,喜欢一个人有错么?为了心爱的人,极力争取又有错么?那我又如何去插手她们的喜欢,关键还是在歌舒彦尘,别人喜欢他我管不了,但他可以跟人说清楚、讲明白,若是表明了态度还来招惹,那就属于恶意破坏别人家庭,这个时候,我自然就可以行使我的正当主权了。

下了马车,我被直接带进了主院,他则去安顿莫伊和秦妙。

在红梅的伺候下,我简单洗了个澡,随后换上一套干净的小厮衣裳,似乎觉得少了点啥,又问红梅有没有刀疤?

红梅先是一怔,随后抿嘴笑说没有,我想起我的行礼包袱,便让她赶紧帮我取来。

打开包里的小木盒,我挑了两条刀疤在脸上贴了个X,里头还有一些黑痣和胡须什么的易容装备,这些都是我离开天女峰后,让楚清帮我弄的,行走江湖,多带点行头总是好的。

弄完后,我拉着红梅问:“怎么样?”

红梅不忍直视地看了我眼,半天才吞吐说句:“很…很好。”恰逢这时绿竹进门,一见到我,饶是平日里再淡定的那张脸,也禁不住瞪大眼,半信半疑地唤了声:“夫人?”

我贼笑地看她,觉得自己的伪装简直完美。

没过多久,歌舒彦尘也进了门,看到我的装扮只微微皱了皱眉,倒是没说什么。我问他秦妙的情况怎么样,他说已经服下雪莲,暂时没事,之后竟拎着我,滚进被窝睡起觉来。

原来,他一早已安排好三路马车在不同时刻从别院出发,混淆敌方视线。而真正的我们则是半夜出城,直接上漓江,走水路。

白日睡得太久,这大半夜的反是没了睡意,来到船头,我不禁又想起秦妙,她的状况其实没歌舒彦尘说得那么好,即便服了天山雪莲,还是陷入深深的昏迷,到现在都还没醒。

我问歌舒彦尘,最快多久能回乐煌,歌舒彦尘说少则半个月,我知道这个时间已经很短,若是走陆路最起码要一个多月,可心底还是担心她支撑不了那么久。

之前我曾疑惑,莫伊为何会有九域大还丹?且既然有大还丹,为何不用来救秦妙的命?后来问秦妙,秦妙却说那颗九域大还丹其实是假的,就算是真的,也救不了她。我这才知道,原来九域大还丹只对重伤不治之人和衰老枯竭之人有奇效,独独不能解毒。

果然,这世间还当真没有包治百病的神药,一切不过是人们吹嘘出来的妄想而已。

只是还有一点我不明白,既然秦妙是九域人,为何不一先便回九域?若是回去,那里有医仙世家在,说不定还能找到解毒的办法。然她给我的理由却是,她不想连累父母,更不想他们看到她中毒受苦的模样,所以没有回去。虽然这理由勉强说得过去,可我觉得除了这些,她肯定还有其他原因,又或是苦衷。

拿出怀中的琅环玉佩,我仔细琢磨起。这块玉是今日秦妙在交托莫伊之事时,一并给我的,玉面刻着一只脚踏祥云的飞鸟,而飞鸟之下刻着一个“妙”字。将玉交于我时,她跟我说了一些话,亦是她另一个不情之请。

我在想她不回九域,或许也跟这块玉佩的主人有关,可别人的隐私我不想窥探,且看秦妙的模样也不愿多提,是以我再没问她。

也罢,这玉就暂时放我这儿,等她伤好后,我便还她。有些事情别人终是代替不了,该去了却的,还得她自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114 章 正文第三十一章 托 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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