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为二宝的想法太惊世骇俗,对比之下,就连常青喜欢竺芊芊的事情都不那么令人惊讶了。
二宝和三宝谁也没告诉,本想告诉大宝一声,但他最近已经在学习上达到了物我合一的境地。
二宝觉得,与其让这些他们小孩子解决不了事儿分散他哥的精力,还不如让他多做几套题呢!
而且,常青这个人确实还不错。
假如他不喜欢自己,那确实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选择。
啊呸,什么叫假如他不喜欢自己,他就是不喜欢自己!!
二宝在心里思索一番,便把这件事抛到脑后不管了。
而另一边,常青也没打算现在就去戳破窗户纸。
尤其竺芊芊又是一个比较羞涩腼腆的小姑娘,他怕自己若是直接表白了,会吓得她缩起来,再也不见他。
芊芊今年十七岁,转年就是十八岁。
常青觉得,自己等得起。
这一两年内,他一定能让芊芊喜欢上自己!
每个人都似乎抱着希望生活,也有人因为希望达成而离去。
入冬下了第一场雪的时候,于婆婆让三宝传话,把竺子叶叫去她的屋子里。
其实这段时间来,于婆婆的身体看起来依然很健康。
她面色红润,整个人精神头都比原来更加高亢,只是更加不爱出门。
她时常捧着一双小孩子的鞋在做,任凭竺子叶怎么劝她多歇歇也不放手。
今日,被于婆婆叫来,竺子叶心中有股不好的预感。
这种预感,在见到于婆婆的脸时,达到了最高潮。
一个从来刻板严肃的老太太,突然有一天变得格外温柔时,那真的是有些吓人的。
“婆婆,你叫来什么事?今天我给你做栗子糕,你不是最喜欢吃那个吗?”
于婆婆半靠在被垛上,拉着竺子叶的手,温柔道:“算了,不用做了,我应该是吃不了了。”
竺子叶心里一刺,强忍着哽咽,假装自然道:“怎么会呢?我还想给你做更多的好吃的呢,知道你牙口不好,我又学了很多别的花样,都是适合你吃的软烂的好吃的。
你还记得我之前跟你说的吗?
璟淮他不是老顾家的孩子,是京城孟家的孩子。
我也不知道孟家到底是什么背景,不过从写信和常青的描述中,应该是个大户人家。
写信这段时间看来,我觉得他们人都还不错。
等到,等到我们去京城的时候,就把你带着,你跟我们一起去。
去看看京城,听说那里有天安门广场,有伟人的像,有英雄纪念碑。
到时候,你就跟着我们一块儿去,去看看………”
于婆婆就一直拉着她的手,听着她絮絮叨叨。
这个孩子对她的情谊啊,她都知道。
她原来脾气那么古怪,这孩子却从来没跟她计较。
她晚年能遇到她,也是她的福报了。
她笑眯眯地看着竺子叶,直把竺子叶看的再也说不下去,才缓缓开口。
她拿出两双鞋,一双是虎头鞋,一双是较小的女鞋,上面绣着鸟。
“这一双,是三宝的。之前给大宝二宝做完了,他这一双也赶出来了。
本来那天你告诉我消息时,我就觉得,自己大限将至了。
可偏偏,像是有一股劲儿拽着自己,不让自己走一般。
我想着,三个娃娃都有了,那你以后的娃娃也不能缺了。
便抓空做了这么一双小鞋。”
竺子叶接过那一双只有巴掌大小的女鞋,细细打量,才看出来,那浅蓝色的鞋面上,绣的是红色的凤凰。
鲜艳的颜色碰撞,给人一种壮丽的视觉冲击。
“以后,再跟璟淮生一个,最好是小姑娘。有三个哥哥宠着,怎么吃不了亏!我这个太婆,怕是看不到了,这是提前给她的礼物,迎接她出生。”
听着这像交代后事般的话,竺子叶再也忍不住,突然抱住她,哽咽开口:“婆婆,婆婆,别说了,别说了,你会好好活着,长命百岁的活着……”
于婆婆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发,温柔道:“好孩子,不要那么想不开,人啊,生老病死,都是应该的。
我活到这么久,已经是赚了。
若不是想看看,这个社会到底能成什么样儿,恶人到底是不是有恶报,兴许,我早就去找我爹了。
我爹啊~他也是个倔老头。
明明那么多人劝他过继一个儿子,他偏偏不听,就疼我一个。
他说,他挣下那么多的家业,不给自己的亲骨血,干嘛要便宜外人?
这个臭老头,咳咳……他若是,若是早早过继一个儿子,到时候儿子再娶媳妇儿,就像你和璟淮那样好,当年……当年,我何至于受苦没人撑腰啊?”
于婆婆眼睛渐渐染了泪水,她嘴上说着埋怨的话,脸上却扬起幸福的笑。
这一刻,她的眼神,就像是一个被娇纵长大的小姑娘。
“唉,看我下去不收拾他,我要跟他诉苦,让他心疼,然后,给我买糖吃!”
竺子叶已经泣不成声,这个一生孤苦的老人啊,她也曾是被宠爱的小姑娘。
“下雪了!”
竺子叶顺着于婆婆的话,看向窗外。
“是啊,下雪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于婆婆看着那飘雪,神色渐渐恍惚。
“我这一生的苦难,似乎都在那场雪中注定。如今,我也要在这场雪中,离去了。”
苦难随雪降临,生命也伴着降雪而去。
下辈子,做个干干净净的清白人!
“婆婆,婆婆……”
于婆婆的呼吸渐弱。
一直守在外面的顾璟淮,和三个宝也冲了进来。
大宝跟顾璟淮一样,情绪内敛,他们不会在人前落泪,但泛红的眼眶也显露了他们情绪。
二宝哭的最声嘶力竭,哑着嗓子喊“婆婆”。
三宝年纪最小,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直面死亡。
整个人呆呆愣愣的,憨实的小脸上,却挂着两行清泪。
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眼泪何时落下。
于婆婆咽气的最后一刻,猛然抓住竺子叶的手,凑在她的耳边道:“知青院,地窖——”
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她爹的财产,终究还是便宜了“外人”。
可是,她心甘情愿!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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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章 于婆婆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