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提早跟二宝三宝说了去上学的事情,但实际上,如今才是春天,上学的事情还不急。
于婆婆一番慈爱心肠,老早就给二宝秀了一个小脑斧的书兜。
斜挎在身上,也是别有一番风姿。
二宝能那么痛快地被劝服去上学,背着这个小书兜去显摆的原因至少占了四分之一。
永远不要低估一个爱臭美的小孩儿的虚荣心。
刚进三月份的时候,就在春季学期开学的那一天,林大梅迎来了她的第四个孩子。
这一次,她终于得偿所愿,生了一个小胖儿子。
临产之前,她那嫂子作妖,差点儿提前早产。
顾二牛也算是果决,直接就去老丈人家,把老丈母娘给请回来了。
有林大梅的母亲坐镇,黄婆子和王金秋也不敢作妖了。
于是,在黄婆子复杂又期待,王金秋忌惮又看热闹的心情中,林大梅终于迎来了她的宝贝儿子。
林大梅简直太喜欢这个儿子了,直接跟丈夫敲定了“顾全”的名字,小名叫拴子。
等到第九天的时候,竺子叶作为“娘家人”领着三个儿子去看闺蜜了。
带了二斤红糖,二十个鸡蛋,一块五平米大的土布,一身三宝穿剩下的旧衣服。
这边有说道,说是小孩子穿别人家的旧衣服,好养活。
当然,前提是这衣服的主人也是健康成长的。
三宝是林大梅最喜欢的干儿子,吃嘛嘛香,身体倍儿棒,壮的像个小牛犊子似的。
这份礼物,绝对是对小拴子最大的祝福了。
果然,收到这份礼物,林大梅非常高兴。
如今,她算是得偿所愿了,有儿万事足。
还没出月子的她,在亲娘、丈夫和闺女们的伺候下,气色好的不得了,整个人白胖白胖的。
虽然有了儿子的她,对儿子自然是万分看重,但也没到重男轻女的地步,夫妻俩对闺女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顾家三姐妹对这个新出炉的弟弟,也是非常喜爱。
每天干完活回来,都要看他一会儿,亲香亲香。
最喜欢他的,莫过于顾小葵了。
每天都守在小弟弟身边,美其名曰保护小弟弟。
这样看来,拴子小朋友还真是在一家人的期待中降生的。
当然,至于同院子住着的大房一家期待不期待,已经不是林大梅要想的事情了。
跟着大房一块儿住的黄婆子心情最复杂。
当初她选择跟大房一块儿住,就是因为大房家有儿子,能延续香火。
林大梅一连生了三个女儿,也不知道有没有生儿子的命。
村里也不是没有一连生了七八个丫头片子,也没有生出儿子的。
为了保险起见,为了自己死后还有香火,她选择了大房。
她不是知道大房儿媳妇没有二房儿媳妇大方,也没有二房儿媳妇善良。
但其一,她是真的稀罕唯一的大孙子。
其二,大概也就是人性最丑恶的地方吧!
黄婆子本身不是什么恶毒的人,还算讲道理,但同时,她也是个普通人,没有多么崇高的思想。
一开始娶了林大梅这个家境殷实的儿媳妇,她是高兴的。
顾二牛算是高娶,林大梅算是低嫁。
黄婆子还以为自己会受到儿媳妇的压制,但林大梅性格明朗,爽利大气,为人处事都很舒服,黄婆子也就放下心了。
但她作为林大梅的自家人,得了她性格大气的福利,这是好事。
可别人要是因为林大梅大方,得了便宜,黄婆子就不高兴。
她先是委婉的说了几次,林大梅并没有放在心上。
后来又端着婆婆的款儿,教训林大梅别“胳膊肘往外拐”。
林大梅就不乐意了,她不过就是善良大度了一点儿,喜欢交朋友了一点儿,怎么就“胳膊肘往外拐”了?
况且,她跟朋友往来的东西,大多数都是从娘家拿的,跟婆家啥关系啊?
一个人的性格是很难改的,不管是好还是坏。
可林大梅的这反应,在黄婆子看来,就是屡教不改的典型,挑衅她婆婆的权威。
但她又离不开林大梅娘家的补贴,林大梅也不是啥坏儿媳妇,对她也还不错。
所以,她对林大梅的感觉,就日渐复杂。
当初分家时候,选择跟大房一起生活,也未免没有看林大梅笑话的意思。
你娘家再是厉害又怎样,再把我儿子笼络住又怎样?
还不是生不出儿子!
但如今,林大梅已经生出了儿子。
黄婆子的心又开始活了。
说实话,跟大房在一起住的日子,不是那么好过啊!
再是心疼大孙子,在日常被孙子伤害的情况下,也未免心寒。
而且日子就怕对比。
以前大家伙一起吃饭的时候,黄婆子吃的还算好,日子也算舒心。
可跟大房在一起过活,少了林大梅娘家的补贴,日子肯定是没以前滋润。
再加上,王金秋奸懒谗猾的,论吃最赶趟,干活儿却装死。
她在大房干的活,赶上之前一个半的自己了。
干的多,吃的少,年轻人都遭不住,更遑论她一个老婆子了。
不得不说一句,后悔这两个字,在二房儿子落地的那一刻,达到了临界值。
“大梅啊,娘给你炖了鸡汤,你快趁热喝。”
竺子叶陪着林大梅在屋里待着的时候,黄婆子端着鸡汤进来了。
一大碗鸡汤里,还放着一个鸡腿,看起来有点儿油腻,但顾小葵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然后快速地撇开目光。
林大梅收敛了一点儿笑,对着黄婆子道:“娘,你不用忙活了,我娘和二牛会做的。”
黄婆子手顿了一下,随即道:“你给我们顾家生出了孙子,是我们顾家的大功臣,给你补,是应该的。”
婆媳俩还在交谈的时候,外面顾铁柱已经嘴边抹油的扒门框了。
“奶,我二婶不吃给我吧!”
黄婆子严肃下脸道:“都已经给了你一个鸡腿了,还要!这是给你二婶补身子的,她还在坐月子呢!不好好补身子,怎么把你弟弟喂的白白胖胖的啊?”
顾铁柱轻蔑地往炕上那个小身影身上瞥了瞥,嘟囔道:“那才不是我弟弟呢,又不是从我娘肚子里爬出来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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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林大梅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