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好赶在竺长明又添一女的当口,大丫突然知道自己的身世,外加有于金枝隔三岔五的在她耳边pua。
才四岁大的小姑娘,终于心理防线崩塌,摒弃了生她养她的竺家。
孩子会选择亲生母亲是无可厚非的,毕竟,谁会相信亲娘不爱孩子呢?
可是,这个世界上就是如此。
就像孩子之于父母。
有些孩子是来报恩的,有些孩子,却是来讨债的。
所以,也不是所有的父母,天生就是爱孩子的。
这个时候的大丫还不懂,她把于金枝当成生命中最信任的人,是一件多么离谱的事情。
躺在于家的炕席上,没有厚实温暖的褥子,硬硬的炕席咯的她不舒服的动了动。
但或许是潜意识里觉得自己睡在最信任的亲人身边,连日来也是颇为筋疲力尽的大丫,也是睡的香甜。
刘俏妹平淡地看了一眼熟睡中的大丫,淡然道:“她哭着找来了,我能怎么办?还能把她赶走不成?还不是因为你总是在她面前说你才是她亲娘,她能来找你?”
于金枝不理刘俏妹的絮叨。
在她心里,大丫是她的女儿不假,但她却没有养她的心思。
她不喜欢自己的女儿叫别人娘,但也不想把女儿抢回来自己养。
于金枝的心思,刘俏妹哪能不知道呢?
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这么多年啥心思,她早就透透的。
“你也别把这个孩子当累赘,一会儿她醒了,好好问问她,竺家到底是什么意思,还要不要她。不过,就算不要她,我们若是不想养,他们也得收着!当初离婚的时候说好的!”
于金枝皱着眉头烦躁道:“你可别说离婚的事儿了,我听着就烦!”
离婚时候,没能分到一分钱,是她最记恨的事情之一!
刘俏妹当然也记着那件事儿,突然她眼珠子一转,有些贼兮兮地开口道:“大丫来咱们这儿,也未必全是坏事儿。不就是添了一张嘴嘛,能吃多少口粮?肯定比你妹妹吃的还少。”
于金英今年已经十五了,但跟别人家十二三岁的孩子似的。
除了天天干活累的,还有常年吃不饱饭。
一天两顿,稀的能照人的粥,和一个杂面馍馍。
刘俏妹觉得,以于金英的伙食为标准,再砍掉一半来喂养大丫,那么还是可以接受的,
于金枝没有说话,她在竺家待过,自然知道竺家的伙食到底什么样。
离婚这么久,她除了离婚时没有拿到的钱,也就是竺家的伙食被她留恋了。
刘俏妹自顾自道:“但当初说好了,大丫是要竺家养的,他们不能抵赖。以后每个月,我就领着大丫上门要口粮去!以前他们抠抠搜搜不愿意养我们,这回是他们竺家自己的孩子,总不能让她饿死吧!”
刘俏妹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眼睛逐渐放光。
天知道,没了竺家给她吸血占便宜,她的生活有多糟糕。
尤其是如今,于大伯被他媳妇儿盯得紧,也不能时不时接济她了,她的日子就过的更苦了。
俗话说的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这放在刘俏妹身上,真是再形象不过了。
更何况,她还有一个祖宗样的儿子,也由不得她一直这样下去,不为家里的伙食想办法。
于金枝没有阻止她娘的想法,一方面觉得,就算她阻止,她娘也不听她的。
另一方面,又觉得让她娘去竺家要点儿粮食也不错,她的苦日子也是过的够够的了,该来点油水儿吃了。
况且,她娘这么多年来,已经养成了伸手找别人要饭吃的习惯。
不让她去竺家要,便在家里天天念叨她。
催她找男人,催她找“粮票”。
她怎么好意思找高文秀开口啊!
他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可跟竺家的泥腿子不一样。
况且,高文秀答应了她,以后等他返城了,还要带自己回城里呢!
她这一辈子是否能打出最好的翻身仗,就指着高文秀了。
她才不会因小失大,让高文秀厌弃了她呢!
于金枝心里一番思索,终是自己压下。
等到大丫醒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沉默平淡的亲娘和笑眯眯的姥姥。
经过了竺家一事,大丫再看于金枝母女,绝对是看到了世上最亲的人一般。
小小的心灵,又向亲娘这边靠了多少,尚且不自知。
只是到了晚上,被姥姥宣告要去跟小姨一起睡的时候,愣了一下。
她不能跟亲娘一起睡吗?
她好想被亲娘抱着睡啊!
然于金枝却是一脸冷漠地看着她,道:“你已经是大孩子了,要学会懂事了,不能总是麻烦大人!”
大丫心里一想:对,自己已经是大孩子了,要懂事,不能让娘生气。
在竺家时,全家里就她最小,大家都是习惯性照顾她,把她当成需要呵护的小娃娃。
骤然被人当成大孩子,大丫心里很新奇,对娘亲的亲近感更多。
但当她被领到一个狭小的屋子,屋里只有一张木板床的时候,大丫又愣了。
姥姥家真的是太苦了。
算了,不怕,以后她陪着娘亲和姥姥一起生活。
“小姨,以后,我跟你一起睡!”
于金英沉默地看了她一眼,什么话都没说,自顾自的洗漱,然后上床睡了。
徒留大丫茫然的站在地上,没有人帮她打水洗脸,没有人帮她脱衣盖被。
她似乎真的成了一个大孩子,什么都需要自己去做。
但她真的能完成吗?
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大丫的心里第一次出现茫然,甚至,还有一点儿小委屈。
………
竺家的院子已经陷入寂静,但到底多少人入睡,却是不得而知。
竺大嫂和竺大哥的房里。
竺大嫂满含担忧地开口:“白天,我们是不是不该任由大丫走啊!到底才是个四岁的小娃子,她懂什么啊?被人挑唆几句,就仇视我们了。我们跟她置气,是不是太不该了?”
竺大哥握住她的手,安慰道:“前几天,我们倒是由着她胡闹,给她机会呢!可是她是什么样的反应?不仅不体谅我们的包容,反而愈演愈烈。我们当然疼孩子,也不会真的同她置气。但养孩子,也不能一味的溺爱。让她见识见识外面的风雨,就知道谁是自家人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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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大丫在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