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于月兰又一次溜达到娘家的时候,于母悄悄地把这件事跟她说了。
于月兰大惊:“娘,你说什么呢?长明对大丫不知道有多好,不是他的闺女,他能那么上心吗?”
于母也不是那等八卦女婿家事儿的人,只是这件事关系到她闺女,才会放在心上。
此时看到于月兰的态度,也略微有点儿不自在。
“我,我这也不是为了你好嘛!若是,若是大丫真的不是长明的孩子,其实,其实……”
于月兰连忙打断她:“娘,这件事到此为止吧,这些话绝对不能在咱家人嘴里走出去。我现在在竺家的日子,你也看到了,比在家里当闺女时候还自在还舒服呢!她们什么活计都不用我干,还没有那么多的事儿。不仅长明待我好,就是竺家其他人,对我也是相当不错。小姑姑在县城里买的那些瓜果,都不知道得多少钱,眼都不带眨的给我往家里带。甭管大丫是不是竺家的孩子,都不妨碍我对她的态度。不远不近的处着就行,我既不想忍着膈应过分热络去当那个好后娘,也不想昧着良心对一个离开娘的娃娃狠下心肠虐待,就这样,就挺好。”
听到于月兰这样说,于母也打消了心底的蠢蠢欲动。
突然也觉得,大丫是不是竺家孩子,也跟她们没啥关系了。
其实,于月兰内心深处,也不是真的像对她娘说的那样坦然。
只是她自己内心也闹不清,到底希不希望大丫是竺家的孩子。
如果不是,按着竺长明对大丫的上心态度,肯定是会伤心难过的。
如果是……
唉,哪个女人能不在意自己心爱的男人跟别人生孩子呢?
算了,顺其自然吧!
善良幸福的女人,总是对生活更加宽容。
当然,对别人宽容的人,通常情况下,也会得到福报。
这个时候,也不流行什么亲子鉴定,对于孩子到底是不是亲生的,也就是看孩子的面向。
可是大丫长得更像于金枝,而且脸上带着稚气幼稚,现在也看不出到底像谁。
这一方流言,算是在于月兰这里到此为止。
不管别人咋说,肯定是不敢传到竺家人面前。
但是于金枝家的名声算是坏了。
表面粉饰的再光棍,村里人还能不知道啥意思嘛!
于金枝本就不咋滴的名声,更是雪上加霜。
甚至连家门,也不敢走出去了。
这个时候,她更加迫切得到情郎的安慰。
一连好几天偷偷的去知青点堵高文秀,终于在这天晚上堵上了他。
“文秀~你,你这几天去哪里了?我都找不到你~”
高文秀的眼中很快划过一丝厌恶,随即强忍着厌烦,尽量温和道:“怎么了,你找我什么事儿?”
于金枝猛地一下扑到他的怀里,哭唧唧道:“文秀,我好难过啊!最近这段时间,我的日子真的是太难了!”
高文秀勉强地拍了拍她的肩膀,道:“别难过了,回去睡一觉就好了。”
多么熟悉的语录啊,跟让人“多喝热水”多么一样啊!
然而于金枝没听出敷衍,却听出了体贴。
对这高文秀愈发感觉到信赖与欣喜。
“文秀,我真是恨死那个竺子叶了!她简直是心机深沉!我家发生这些事情,肯定是她在后面捣的鬼!”
高文秀眉头紧皱,对怀中的于金枝更加厌烦。
他刚想推开她,就听怀中的于金枝又道:“文秀,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啊?我不想在娘家待着了,我好想嫁给你,好想跟你开启新生活啊!”
高文秀如遭雷劈:“………”
“什,什么?”
我根本没想过要娶你啊!
于金枝显然不知道他这份渣男心声,抬起头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温柔道:“我们结婚吧~”
高文秀:“………”
渣男第一招,温柔安抚。
“金枝,如今,我还是外来人,什么时候返城还不确定呢。我真的很想给你一个风光的婚礼,让你在第一次结婚时没有得到的东西,都补上。我也想给你一个稳定又优渥的生活,以后我回城了,你就跟着我回去,做城里媳妇儿。但是我现在什么都没有,你等等我好吗?相信我,我不会让你等太久的。”
说完,还将于金枝耳边的碎发温柔的掖了掖。
于金枝已经好久没有感受到高文秀的温柔了,她还以为他变心了呢!
没想到,在她深陷泥淖之际,他竟然又回到自己身边,温柔对待自己。
如果这都不是爱?!
还有什么是?
于金枝躁动的心,终于稍稍安定了。
“好,我都听你的。”
高文秀的心,放下了。
二人又温存了一会儿,于金枝才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高文秀抹了抹额头的汗,呼出一口气,离开了。
渣男的特长,大概就是忽悠白痴恋爱脑的女人吧!
或许,也只有海后才能与渣男棋逢对手,不相上下。
就这样,在高文秀这个资深渣男的忽悠下,于金枝竟然真真的等了他一年又一年。
也不知道是不是于家庄发生了捉奸并且被惩罚的事情,导致在暗处那些狗男女们也都警惕起来。
就连顾老四,这段时间都不敢来知青点找赵晓琪了。
可是赵晓琪多精明的一个女人啊,既然她牺牲了什么,就一定要在别的地方补回来。
她绝对不允许自己做无畏的牺牲。
以前她不知道顾老四跟顾璟淮是兄弟,只是感慨这于家庄的男人倒是净长的不错的。
然顾璟淮的帅气,是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见之不忘的惊艳。
即便身穿布衣,他不说话,就站在那里,也吸引人的目光。
而顾老四,却是需要衣服、脾气、性格、谈吐……等外在的加持,才能让人觉得,哦,这个男人也算是一个优质男。
五官端正,皮肤稍白。
但也仅仅是端正,稍白,在一众泥腿子的衬托下,才能超凡一些。
赵晓琪之前只是利用他,想在他的手里得到一些便宜。
她心中真正满意的,是顾璟淮。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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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