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于母护子心切,还是于金枝的思绪根本就没停留在眼前。
于母这一鞋底子,她竟然没躲过去。
“啪——”的一声,于金枝就被呼了个正着。
“你个死丫头蛋子,吃我的、喝我的,还敢苛对我儿子,你给死出去,别再我家里待着!”
于金宝一看自家老娘来给自己撑腰了,立马也不撒泼打滚了,麻溜地站起来,也跑过去对于金枝拳打脚踢。
“赔钱货,死丫头,给我滚出去,少在我家!”
于金枝的魂儿似乎被这对面目狰狞的母子俩打回,突然推开他们,转身拉开大门跑了出去。
这个时候,竺长明已经接亲走了。
于月兰的几个兄弟有去送亲的,也有留下的。
一看于金枝这架势,赶紧拉过自家孩子。
连忙叮嘱道:“赶紧去告诉你二娘,于金枝跑出来了,可得警醒着点儿,别着了她的道,让她破坏你小姑的婚礼。”
于月兰的侄子如临大敌一般,赶紧点头道:“欸,我知道了。”
然后撒丫子就往外跑。
上一次,小姑父就是被这于金枝截胡了。
这一回,可得警醒着点儿。
自家爹娘叔伯婶娘都说那于金枝心眼子多,之前看着跟小姑姑交好,就是为了抢小姑姑的好姻缘。
他可真怕,这一回,她再算计着小姑姑,代替小姑姑去洞房。
思绪已经飘到不知道哪个天边儿外的孩子,吓得两条腿倒腾的更快了。
风火轮一般,就跑到了竺家。
所幸的是,他在竺家,也没看到于金枝的影子。
想来那于金枝应该是终于捡起脸皮,不敢出现在人前了吧。
他大松了一口气,但也没忘自家爹爹说的话,把话传给了婶娘。
他还是个孩子,这些事情,不是他能操心的了的。
跑这一趟,他都饿了。
竺长忠正好看到他的身影,眼睛一亮,哥俩好的过来,搭上他的肩膀道:“来了哥们儿,走,进去吃席去!”
于广瑞一脸懵逼,莫名感觉哪里不对。
他虽然跟竺长忠年纪差不多,但这位好汉,咱俩是不是差辈儿了?
竺长忠自带一身江湖气息,管你是哪个辈分的,到了他家门口,就没有关系好的亲戚能走出去的。
他的新任大嫂人那么好,他可不能给自家大哥丢脸。
早在结婚之前,他就把大嫂的娘家人打听的明明白白的。
这不,这号人跑到自家门前,可不就被自己捉住了嘛!
还想跑?
笑话,赶紧安排上!
乡下里有习俗,婆家人办酒席,不是所有娘家人都去吃的。
能去吃席的,都是安排好的送亲的娘家人。
像于金枝结婚那会子,全家人齐上阵的,绝对是少见的。
于广瑞也是个心眼实的,自家大人没安排他去送亲,不能去吃席。
他就真打算传完话就走。
没想到被竺长忠给捉住了。
这下子,他走也不是,留也不是,纠结死了。
直到看到竺家的席面,然后……瞬间不纠结了。
天啊,竺家的饭菜香味儿……也太香了!
他想过吃席肯定是伙食好,但是大人已经让弟弟妹妹们来了,他就不能再来了。
但人类的理智,终究没能战胜对美食的欲望。
这一刻,他选择沦陷。
竺家这一次的席面要比上一次好,每次必有的红烧肉已经成了招牌。
除此之外,还有黄豆焖猪蹄、大葱炒鸡蛋、醋溜白菜、炒肺丝、溜肝尖、黄焖鸡土豆、腌萝卜。
同样也是八大碗,但荤菜比上次多。
同样也是竺子叶掌勺,味道同样的好。
倒也不是非得区别对待。
而是当初秋收之后,还没分肉,家家都没有,竺家能拿出这些,其他人能理解是为了办婚礼买的。
但拿出来更多,一定会惹眼的。
反正她素菜也做的照样好吃,没必要非要在这种事情上争长短惹是非。
外头形势严峻,万一戳了哪个小人的眼,指不定背后怎么阴人。
而且看陈家那几个儿媳妇的样子,也是个贪婪的,她才不想让她们惦记上竺家。
只要没给陈美丢脸,就是她的底线了。
但如今,刚刚分完肉,家家都有,她们拿出这些肉来,也不算打眼。
外人只会觉得,竺家人真舍得,看来是真看重这个儿媳妇。
而且于家人也比陈家人更有分寸,对于这样的好亲家,竺子叶自然也愿意给人家一份体面。
这一顿饭吃的,宾客尽欢。
于广瑞吃的肚子溜圆,一顿饭的时间,他已经跟竺长忠混成了好朋友。
当然不只是因为吃,还因为吃饭之前,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儿。
大人们都忙着事,没发现竺家院子里混进了一个“敌外分子”。
于广瑞本就为他小姑姑盯着动静呢,正好看到了于金宝的身影。
他噌噌冲过去,对着于金宝怒视道:“你来干什么?今天是我小姑姑结婚!”
于金宝梗着脖子,理直气壮道:“我来吃席!”
于广瑞惊呆了:“你来吃席?你吃的哪门子席?”
他就算是孩子,也知道自家跟于金枝家关系不好。
于金宝的姐姐抢了自己的小姑父,自家小姑姑嫁给了于金宝的前姐夫。
这关系乱的,简直是势不两立。
他来吃席?
莫不是脑子被驴踢?
于金宝不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什么,他现在眼里心里,全是这扑鼻的香味儿,诱人的美食。
谁也别拦着他!
于广瑞看他不吱声就要往前扑,瞬间拽住他的胳膊。
“你干什么去?”
“你放开我,我要去吃肉!”
“你要不要脸?你家跟我家啥关系啊?你还来这里吃肉?”
于金宝一边努力把自己的衣服从于广瑞的手底下拽出来,一边没好气道:“你家跟我家啥关系,跟我来我姐夫吃肉啥关系?你给我撒开!我要去吃肉!”
这边两个小孩子争吵,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动静。
只有竺长忠,转了个身发现身边的“兄弟”不见了,四处找人。
这一找,就看到了这个角落里撕扯的二人。
一看跟他兄弟撕扯的人是谁,竺长忠瞬间像一只炸了毛的公鸡,噌噌跑了过去。
低声怒喝:“淦!于金宝,你来我家干什么?”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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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竺长明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