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我的手艺不好,帮我做一身好看的棉袄吧,不要那种臃肿的,我想要掐腰的,剩下的布料和棉花就都归你了。”
竺子叶说明了来意。
林大梅看着那蓝色带着白色小碎花的布,稀罕的不行。
高兴道:“没问题,知道你现在臭美,我肯定给你做的合身苗条!”
这布是竺子叶从空间里好不容易找出来的,比较符合这个时代审美的布料。
她是真的挺无奈的,这个时代的主流颜色,就是黑蓝灰,外加军绿色。
然后稍微时髦一点儿,就是大红大紫大绿。
颜色鲜艳的好像那野地里的喇叭花。
如若不是这样,当初顾璟淮也不会买回来一条水红色的丝巾就高兴的不行。
那颜色,在竺子叶看来虽艳俗,但绝对是这个时代稀罕时髦的颜色。
不能光明正大的臭美,竺子叶也就偶尔在空间里换一换大牌衣服对镜自揽一番,欣赏自己的美貌。
女为悦己者容,女也为己悦者容。
她的棉袄还是去年姚氏给她做的,虽然她不能在这个时代放肆的臭美,但每年做一身新衣服总不算过分吧!
她娘和嫂子们要给自家人做衣服,她决定还是来麻烦一下自己的闺蜜吧!
林大梅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家闺蜜麻烦,相反,还觉得竺子叶把衣服放在自己手里做,是对她的认可和信任。
最重要的是,她还能看到三宝。
“我从今天就开始给你做,你以后每天都来吧,我好给你一直比对着尺寸。你不是要合身的嘛,这样保险。把三宝一起抱着。”
竺子叶:“………”
为啥觉得你后面的话才是你最想表达的意思?
天天比对尺寸什么的,也太牵强了吧!
林大梅抱着三宝稀罕了一口,好像是吸了一口仙气般,又打了鸡血似的做衣服了。
竺子叶看看三宝,又看看林大梅。
突然觉得,对林大梅来说,可能兴奋剂都没三宝来的有效果。
两个闺蜜待了一会儿,就听见屋子外面传来动静。
王金秋的儿子顾铁柱流着鼻涕,“啪嗒”“啪嗒”的跑进来,在屋里四处看了一眼,没看到特别的,就转头看着竺子叶道:“你这回带了什么好吃的来?”
竺子叶:“……???”
“我带什么,关你屁事儿?”
竺子叶吊儿郎当道。
顾铁柱弄那脏兮兮的袄袖子抹了一把鼻涕,大声道:“你带了什么?快点儿给我!你上次拿的月饼我都没吃够!”
竺子叶被他那行为恶心的够呛,又突然听到这样的话,顿时无语。
“我拿月饼又不是给你吃的,你算老几?爱吃够没吃够!”
她眼睛看到外面黄婆子的身影出现,立马高声道:“黄大娘,你赶紧把你孙子带走吧,你们这都分家多久了,我来我姐妹儿家待会儿还被要吃的,这啥样儿人家啊?可真是好教养!”
黄婆子被躁的脸通红,赶紧进屋把顾铁柱往外带。
顾铁柱挣扎着大喊:“我要好吃的!我要吃月饼!”
“没有了,没有了,那月饼都给你吃了!”
黄婆子好说歹说的,才把顾铁柱给糊弄走。
林大梅脸色铁青,再也没了见三宝时的快乐。
“呵,都是男娃子,差距可真大!”
说完,她抱着三宝稀罕一会儿压压惊。
竺子叶问道:“他说那月饼是咋回事儿?”
林大梅便给她讲了一下竺子叶送月饼引发的后续事件。
竺子叶给林大梅送了四个月饼,两个五仁馅,两个枣泥馅。
顾二牛虽然不满黄婆子有些所作所为,但她终究是他亲娘。
他本身又很孝顺,时间久了,哪能不心疼自己的亲娘呢?
林大梅也不愿意因为对婆婆孝不孝顺的事情上跟丈夫离了心。
她现在没儿子,丈夫包容她,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孝顺善良。
这一点,她心里跟明镜儿似的。
而且,四个月饼在竺子叶眼里不算多。
但在她们眼里,着实是不少了。
她们要是一家五口吃四个月饼,还不给老人尝尝,被人知道脊梁骨都要被人戳破了。
因着这种种原因,林大梅给黄婆子送了一个五仁馅的月饼。
剩下三个,肯定是她们一家三口的了。
那大房一家,早在分家时,就跟他们没关系了。
但这大房就是再不是东西,到底有着目前顾家唯一的大孙子。
这可好,二房给黄婆子孝敬的月饼,最后进了大房金孙的嘴。
黄婆子连个月饼渣都没尝到。
她心里虽然不满,但也不好意思因着自己嘴馋找二房再要。
但谁让那大孙子没吃够呢!
顾铁柱被大房和黄婆子惯的,干什么都只想着自己。
那月饼到他手里,狼吞虎咽的,三口两口就没了。
那架势,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也没啥区别了。
人家猪八戒是吃完找猴哥要,这大金孙就是吃完找奶奶要。
黄婆子没办法,她这老婆子从哪里弄来啊?
只能舔着脸找二儿子要。
她能不为自己的口腹之欲低头,却会为大孙子的闹腾折腰。
从这一点来看,这可真是好奶奶!
但林大梅是什么人,给一个月饼已经是她的极限了,还想再要?
脸要不要?
因着这一个月饼,顾家院子里,在本是团圆的中秋节又闹了一架。
顾二牛心都累了,私下里跟林大梅商量,攒攒钱出去盖房子的事情。
“你不知道,那铁柱子有多驴,哭闹起来,连他娘都打。只要不如他的意,就开始撒泼打滚,打骂他亲娘姐姐。唉,那样的儿子,也不知道生出来干嘛?简直讨债的!”
林大梅感慨着。
竺子叶道:“孩子小,能管着尽量管,不然以后大了更没法子管。”
现在敢动手打自己亲娘,长大以后更不知道收敛,都成习惯了。
反正,她前世今生看到过的新闻也好,时事也好,从来没见过一个从小打父母的孩子,长大成为大孝子的。
闺蜜二人感慨一会儿,竺子叶就抱着三宝回家了。
回家路上,竺子叶突然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
教育孩子,真是一项重任啊!
她回去之后,可得好好教育教育自家的这几个宝。
她可不想成为被儿子打的老娘!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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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时代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