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国的大西南某部队。
“老罗,你看我拿了什么回来?这么大一个包裹,不知道谁给你邮的啊?”
一个中年汉子拿着一个大包裹进了办公室,粗着嗓门大喊。
罗刚也是一脸懵逼。
谁会给他邮寄包裹啊?
帮他拿包裹的老王嚷嚷道:“你管谁给你送来的啊,拆了就知道了。”
说着就要去找剪刀,帮他拆包裹。
罗刚性子稳重一些,王强则是个欢脱的人。
这么多年,能在军队的枪林弹雨里活下来,罗刚的照顾必不可少。
因此,他也总留心一些罗刚注意不到的事情,简直算是罗刚的私人后勤助理。
他这大嗓门一喊,隔壁几个办公间有听到的人也溜达出来看热闹了。
他们这些人现在没什么事儿,军队训练的日子枯燥辛苦,有点儿新鲜事发生,那跟村里发生什么新闻八卦的新鲜程度差不多。
这会子,跟罗刚差不多同级的战友,有的端着茶缸子,有的叼着根旱烟,全都凑过来看这个硕大的包裹。
“快拆开看看吧,这么大一个包裹,装的什么玩意儿啊?”
“装点儿好吃的,我们这些老家伙也沾沾光。”
军队里的战友情很是纯粹真诚,跟亲兄弟相比,也不差啥了。
因此,不管是什么东西,罗刚心里倒是没吝啬跟战友们分享。
随着王强的手起刀落,剪刀划开包裹袋子,里面的东西映入大家的眼帘。
“嚯,这是谁这么大方啊?给你送这么多好吃的?”
只见那大包裹,全是稀罕吃食。
杏脯、大红枣、梅子干、桂圆干、板栗、大榛子,还有好大一包的柿子饼,那柿子饼和板栗占了大头。
王强翻找着,看到一样惊呼一声。
“哎呦我去,这么多好吃的,哎呀哎呀,全是好吃的!欸,老罗,这还有一封信!”
王强把一张边缘有些不规则的纸递给了罗刚。
只见那潦草的信纸上写:“首长帮助,聊表谢意。”
罗刚:“………”
这又不是拍电报,至于这么惜字如金?
“东西准备的倒是挺丰盛,就是这信着实有点儿潦草了。”
有战友笑着调侃道。
可不是嘛,在实在是潦草的很。
他收了这么多年的信件,第一次遇见不规则的信纸,边缘像狗啃的一样。
不过这信一出,罗刚大概也猜测到了是谁写的信。
这段时间,他就帮了顾璟淮办过一件事。
那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大事。
没想到,这小伙子会送这么多东西表示感谢
看来,他当时说到倒是没错,与他媳妇儿确实相当恩爱了。
自觉自己帮了一对恩爱小夫妻的罗首长非常高兴,大手一挥,就跟战友们分享了吃食。
罗首长平时就比较稳重,跟战友关系好,舍得分东西那是他的大方。
但他的战友们也不是没有分寸的人,每个人拿一点儿甜甜嘴就算了。
虽然每个人拿的都不多,但架不住人多。
大概分了三分之一出去,剩下的罗刚又分给了王强一些,便拿回家去了。
他这个级别的军官,部队有给他分配房子。
他的媳妇儿孩子都来随军了。
随军的日子说着光荣,但其实也是很辛苦的。
他和媳妇儿两个人照顾一家,还要给老家的爹娘邮寄津贴回去。
其实日子也过的紧巴巴。
这回带了一大包裹的好吃的回去,家里的孩子高兴坏了。
人手一个柿子饼,吃的满足又珍惜。
“爹,这是哪个叔叔送给我们的?真好吃!”
罗刚摸摸自家孩子的狗头,与有荣焉道:“是一个跟媳妇儿特别恩爱的叔叔送的。”
他可是为了人家的爱情幸福添砖加瓦了呢!
光荣!
罗刚的小儿子罗小龙道:“哇~那以后,我也跟媳妇儿特别恩爱!”
罗刚:“………”
你才十三岁!
就想着媳妇儿的事儿了?
………
传谣传到大西南的某男人丝毫没有造谣的自觉,此时的他,还谋划一些不怀好意的事情。
竺长义结婚那天,竺子叶喝了一些酒,小酌微醺,眼尾泛红。
顾璟淮看着眼波流转,眸光潋滟的媳妇儿,春心荡漾的更欢快了。
一个不怀好意、不安好心、居心叵测……不要脸的计划,就在他的脑海里形成了。
………
也不知道是竺长义结婚的大场面刺激了于父,还是竺长明的诚心打动了于父。
就在竺长义结婚不久,于父也同意了二人的婚事。
婚期就定在腊月初三。
顾璟淮一听这日子,突然就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盼望着,盼望着,期待已久的日子来临了。
转眼进了腊月,竺家又开始筹备起竺长明的婚事。
因为竺长明跟于金枝结婚时闹腾的太狠,竺家已经买了三转一响,且还留在竺家。
这个时代的聘礼跟现代还不一样。
男方给的聘礼,基本是要留在娘家的。
不跟现代社会一样,婆家给聘礼,娘家给嫁妆。
一桩婚事的结合,是两个家庭,去帮扶一个新的家庭。
那个时代,说句不好听的,跟“卖女儿”相比,就是差个名声和价钱。
有的人家疼闺女的会给陪嫁,有的直接就让自家闺女穿着一身皮就出门子了。
像是陈美那样的家庭,也不可避免的留下了陈美的两转一响。
陈母陪嫁给她多少,那都是她自己的压箱钱,跟竺家无关。
也怪不得那个时候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一出嫁,就不算娘家人了。
但因为于金枝太能作了,竺家当时就故意没给,放在了二人的新房里。
也是觉得于月兰用这于金枝用过的东西有点儿理亏,竺家人打算给于月兰二十块钱的聘礼。
竺子叶补了两身衣裳,四样点心。
这个规格跟陈美的是一样的。
虽然不能绝对的说,一碗水端平,但也是尽量做到人人心里平衡。
于月兰倒是没有多想,在她心里,以后能跟竺长明长相厮守就已经很幸福了。
但于父还是有些不舒服。
她的闺女,怎么能用于金枝用剩下的呢?
后来又一寻思,都是普通家庭,能置办出那样一副聘礼已经是够意思了。
他也不能说因为旧了就去换新的吧!
那样,就是他太蛮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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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军队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