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遍了前世的记忆,竺子叶都没有找到顾璟淮爱自己的证据。
她知道自己在做梦,可就是沉浸在那种悲伤里醒不过来。
她想,算了,就沉沦一晚吧!
梦醒之后,她对这个男人就彻底放下了。
即便面对同一张脸,她也不会耿耿于怀了。
......
有人同床异梦,却也有人异地同梦。
这个夜晚,不仅竺子叶梦到了前世。
东屋里躺着的顾璟淮,也梦到了自己的前世。
他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只跟着母亲生活。
孤儿寡母的组合,不是母亲对儿子极端好,就是极端差。
他很幸运,是后者。
当时他不明白,母亲对他越差,他便越放弃自己。
总想闯出什么祸来,引起她的注意,让她也有心思来管一管自己。
如今想来,那个时候的自己真是蠢透了。
她又不是自己亲妈,当然是自己越堕落,她才越开心呢!
可是当时,还是少年的自己,怎么就想不明白呢?
黑暗堕落的日子像是泥潭,慢慢把自己拉进深渊。
可堕落进深渊的日子,他却找到了自己对人世间的留恋。
那个少女,跟自己一样,也有个乌七八糟的家庭。
但她选择了另一种不同的方式抗争。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开始注意她。
一开始是打着看这个女孩儿什么时候堕落的目的关注她。
后来,看着看着,她就住进他的心里了。
也许,一直努力的人,确实是有回报的。
所以,那个女孩儿考进了市一中。
而他,只能去她的隔壁学校念书,才能与她靠的更近一点。
以前,他打架是为了与母亲抗争。
后来,他打架是为了威风,是为了让那个女孩儿注意自己。
他觉得,他们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她会喜欢上自己。
如果,如果,她能喜欢他。
那么他生于这个世间,就有了一个令人欢喜的理由。
于是,他明面上打架,极尽显示自己的威风。
暗处,他又小心翼翼护着她,不让她知道,自己为了她做了什么。
他就像一个爱情的信徒,做着心爱之人永远不会知道的事,感动自己,甘之如饴。
直到,那一天,从别人那里知道了女孩儿喜欢的人是谁。
他只觉得当时,他的世界都崩塌了。
带着满腔愤怒和那少的可怜的希冀,他让自己一个兄弟的女朋友去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那日黄昏,落日西沉。
女孩儿羞涩又坚定的声音传入他的耳朵。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我喜欢那种温润如玉的。”
呵呵。
温润如玉,公子无双。
他虽然不知道那诗是啥意思,但他知道,一定跟他一点儿都不像。
不死心的他,回去查了手机。
嗯,确实一、点、都、不、像!
那天下午他喝了很多酒,本想就这么放弃了。
最后却又忍不住,习惯去送她回家。
只是这一次,他不再是偷偷的了。
他没忍住心中的困兽,用尽所有力气拥抱她,问她为什么不能喜欢一下自己这样的?
哪怕一点点相似也好啊!
至少,他又有好好活着的理由了。
可看到她吓得瑟瑟发抖的样子,他又莫名心软。
少年最后的自尊心,让他告诉她,自己认错了人。
大醉一场,醒来,那个深爱的人,依旧在心上。
颓废一阵子,他骨子里的狼性又冒出来。
他想,他要好好活成个人样,从来都不需要理由。
没人爱他,他也要活着!
好好的活着!
活成个人样儿!
活成她喜欢的模样!
他现在没资格,所以放任她喜欢别人。
但他守护了那么多年的姑娘,凭什么拱手让人?
他就给她一个期限,时间到了,他成为她喜欢的模样,她便也不准再喜欢别人。
后来的几年,他心爱的姑娘上了大学。
他便去了她的城市打拼。
没有高学历,从最底层开始。
什么都学习,什么苦都能吃。
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去她的学校偷偷看一眼她。
如果那天她笑了,那阵子的苦,就都值了。
幸好在她毕业一年后,自己买了房,买了车,开了门店。
在普通人眼里,也算是小有所成了。
但当偶然知道她的野心和理想后,他骨子里的狼性又熊熊燃烧。
这一次,他大着胆子,把她邀请到自己身边。
去实现理想,让我陪你吧!
因为有她在身边,自己的动力源源不断,每天都有激情燃烧。
年少时爱而不得的白月光,终于能照亮他的夜窗。
他兴奋、激动、热情高涨,却时刻谨记她当年的择偶标准,记得她喜欢的少年模样。
于是,他也穿白衬衫,也温润内敛,禁欲寡言。
可她不知道,在多少个夜晚,他念她入骨,爱的心颤。
本以为他是苦尽甘来,从一穷二白到身家百亿,他可以满足她所有的理想和宏愿。
但生活似乎从没放过他。
那在他生命里,从没起过半点积极作用的母亲,突然示好来临。
他觉得不对劲,便找了人调查。
然调查的结果还没出,他自己就撞见了惊天大秘密。
原来,他根本不是那个女人的亲儿子。
而是她掉包的孩子。
她的亲儿子,正是当时要与他的公司合作的孟氏集团大少爷。
那母子二人合谋自己的公司,被自己撞破,就狠下杀手。
无数的车追逐,盘山公路上,终于把自己的车撞入大海。
坠入深海的他,被一艘邮轮救下。
两个月后,才醒来回到岸上。
那个时候,他的一切都没了。
公司产业被那对母子暗中掌管,多年打拼被人窃取。
这没什么,从头再来,或者抢过来就好了。
可他的阿竺,他心爱的月亮,却再也不会照亮他的夜窗。
或许,老天爷都在暗示他:你看,现在,这个世间,没有什么值得你留恋的了。
但就算是死,在这之前,也要为他家阿竺报仇。
让她受了委屈的,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打拼十数年,他的人脉手段也不是盖的。
不过短短半年,那对母子的恶行被揭露。
全社会哗然,一个持续三十多年的大秘密揭开。
原来,孟氏集团的大少爷,是个假的。
那恶意掉包的黑心护士,不仅虐待真少爷,还在真少爷功成名就后,合谋亲子算计谋害人家。
真是黄蜂尾后针,最毒妇人心!
当真恶心!
孟家人来找他时,那对父母满脸歉意,满口愧疚心疼,想要弥补。
可那有什么用呢?
他的阿竺已经走了......
他也要下去陪她,他家阿竺最怕黑了。
上学时,都是他偷偷送她回家。
这一次,他也不会落下。
阿竺,记得走慢一点,等等我呀...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00章 前世的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