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母插着腰,气喘吁吁道:“怎么说的?我看你婆家那群人心眼子是真多!我就从他们家拿了那么几次粮食,他们还都记到本上。这是防着咱们家呢啊,根本没把咱们当实在亲戚!”
于金枝皱着眉头道:“不可能吧,我没听说他们有什么记账本啊!”
于母白了她一眼,不屑道:“哼,你婆家防着你,这种事情会让你知道?”
于金枝这么一想,也是,家里无论发生啥事儿,都不愿意自己上前,可不就是防着她嘛!
“娘,那你有没有让竺长明来接我?”
“还接个什么呀,我根本都没看到他。这竺家原来不显,像只小绵羊一样任人薅羊毛,合着是在这儿算计我呢!哼,以后我可不去了。他接不接你,你自己看着办吧!”
于金枝皱着眉头,有些心慌。
她在娘家已经住好几天了,她娘每天都让她干活,绝不让她吃白食。
她在竺家养的一身懒肉,碰上于母,实在是痛苦极了。
那养的白嫩嫩的手,都有些沧桑了。
最重要的是,现在的人都欠,谁家有啥动静都得打听打听。
她这次回娘家住的久,还没带孩子。
周围的邻居都开始有意无意的打听,她是否跟婆家打架了。
她那大伯母记恨她娘总去借东西的事情,跟她们关系恶的着。
这回她都已经来了好几趟了,话里话外那幸灾乐祸的意思,掩都掩饰不住。
但于金枝最在意的,还是隔壁院子的于月兰,她丈夫的前未婚妻。
虽然她没来打听,但再这样下去,恐怕就得让她看了笑话了。
不行,她绝对不会让那个贱人看了她的笑话。
于金枝心里发狠的想着,思索让竺长明主动来接她的法子。
……
傍晚,竺家这边就吃上了香喷喷的大公鸡肉。
二宝破天荒的要了个鸡头,小嘴叭叭道:“活着的时候,你啄我;现在你死了,换我吃你吧。”
随即,一口咬掉了它的鸡冠子。
大宝震惊地看他,活像看见一个见异思迁的渣男。
“你白天的时候还不舍得呢!现在吃的比谁都欢!“
二宝更加无辜地看他:“它都死了,我再不吃它,多可怜啊!“
大宝:“……“
所以,爱是会消失的对吗?
竺子叶:“……“
这大公鸡若是活着,也不知道会不会后悔啄了二宝这个渣宝。
竺蓁蓁仿若地铁老爷爷看手机的表情看着二宝:“二宝你吃就老实儿吃,还整个送行词,听着怪瘆人的。”
一桌人突然沉默。
竺蓁蓁不说还好,这一点明……
碗里的肉,瞬间就诡异了起来……
竺二嫂气的拍竺蓁蓁脑袋:“就你话多,我看你才最应该老实儿闭嘴吃饭才对!”
竺蓁蓁躲开母亲大人的“厚爱”,端起碗猛地扒饭。
看小姑娘吃饭啃肉那么香,一桌子大人的食欲又被调动起来。
至于刚刚那个诡异的事情,大家都选择性忽略了。
这年头,吃口肉多难得啊,谁要因为那些奇奇怪怪的理由刹住嘴?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这两天竺家院子飘的香味儿实在太多了,好多左邻右舍都闻到了。
虽然竺家跟最近的邻居之间,还相隔二三十米远呢,但架不住现在的人吃饭都喜欢端着碗出来吃。
有的人喜欢坐在门口,有的人喜欢坐在墙根,有的人还喜欢端着碗一边晃悠一边吃……
这不,一晃悠,就晃悠到了竺家院子外。
闻着那肉香味儿,就迈不开腿儿了,仿佛多吸几口,就能更下饭一样。
院子里围着一桌吃肉的人,院子外面蹲着一串闻味儿的人……
有人开口:“这竺家对闺女可真好,自打竺家老闺女回来做月子,这姚氏都给她做多少好吃的了。”
“平时没觉得这竺家比别人家富裕多少,还以为就是房子住的大些呢,没想到人家确实还是有点儿家底子哈!”
“你们离得远闻不着,我离得近可是知道,这竺家最近,净吃肉了!“
“欸?净吃肉了,我咋听说那金枝回娘家了呢?她多馋一个人啊,竟然不在婆家吃肉,还跑回娘家?”
“害,还不是因为嫉妒呗,听说她怨姚氏给她伺候月子的时候就杀了两只鸡,给自己闺女伺候月子多杀了只鸡。”
“哎呦我去,给她杀两只鸡还不够啊,这年头,能杀一只鸡就不错了,谁家坐月子不是就喝点儿红糖吃点儿鸡蛋啊!”
“我看她就是作的,嫁过来之后我就没见她上过工,也没见竺家人在外头讲过她啥,还挑肥拣瘦。哼,那长明多好一小伙儿,要不是被她抢先,我还要把我闺女嫁过来呢!”说话的妇人翻着白眼道。
另一个妇人没理她的痴心妄想,接着八卦道:“今个儿那于家母还上门来呢,往常哪回走不是带着一布袋的东西,这回竟然空着手走的,稀罕。”
刚刚那还想把自己闺女嫁到竺家的妇人立刻瞪大了眼睛:“咋了那是?这是闹掰了?”
“不知道,我在外面没听清,不过那于家母走的时候脸色可不好看。估计啊,是闹翻了。”
“哈哈,这竺家终于翻身了,快教训教训那对母女,我就没见过那样没皮没脸的。要我看,就该把那金枝也给休了,那样的懒婆娘,娶回家当媳妇儿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她没说的是,她闺女可是等着呢!
要是竺家人休了于金枝,她就立刻把她闺女嫁进来。
她可是见过好几次那竺长明给他那岳母于家送粮食送肉了,若是这女婿是她的,那她家以后不就吃喝不愁了嘛!
想想就美!
要不是她闺女今年都二十了,给那竺家二小子,人家不愿意要,她哪还用让她闺女嫁给二婚做后娘啊!
说到底,还是她闺女吃亏呢!
明明还是没影儿的事,这些勤劳的劳动人民们,就开始脑洞大开了。
真不知道,吃亏的到底是谁啊?
多亏了竺母的悉心照料,以及竺子叶时不时从空间里拿营养补着,竺子叶的身体飞速恢复。
但她也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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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所以,爱是会消失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