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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第七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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邙山横卧于洛阳北侧。

据说老子曾在这里悟道修行。

西晋张载曾在《七哀诗》中有云“北邙何累累,高陵有四五,借问谁家坟,皆云汉世主”。

事实上,长眠于邙山的不止是刘汉的帝王,还有春秋战国的纵横家苏秦、张仪,秦朝的吕不韦,东汉的班超,唐代大诗人杜甫、宰相狄仁杰……

安小六将宝骡寄托在邙山脚下,和楚留香一同登上翠云峰。

山中清冷,连鸟鸣声都分外寂寥。

待二人爬上山峰,阳光已不似刚入山时那般灿烂,

眼下并不是爬山的好时节。

就连香火旺盛的上清宫此时也没什么香客。

安小六一直觉得自己和老子算半个同行,他们有很多共同之处,比如:他老人家有一头青牛,自己有一匹骡子。

他老人家炼丹,自己炼毒。

他老人家是神,自己……勉强也算是个神吧。

想了想,安小六进去给同行烧了一炷香。

此次沙漠之行异常顺利,指不定是同行保佑。

虽然她没有留在地下王城,成为真正的快活王,但好歹坐了一回野王爷的金椅子。

快活王的王座是纯金打造,安小六喜欢得不得了,沐浴更衣后,特意提了桶水,找了块干净的红布和染香擦了足足三遍,还在黄金椅蜷缩着睡了个午觉。

安小六本想把椅子带走,但姬冰雁说什么都不肯帮忙,还说她虐待骆驼。

倒是染香和几个姑娘愿意帮安小六把椅子扛出地下王城。

安小六十分动心,最终还是强忍着悲伤拒绝了——那几个姑娘腰比她还细,一看就没什么力量。

这大概就是做一个好人必然要付出的代价吧。

时间一点点过去,当安小六把上清宫里里外外转悠了三遍。

无事发生。

安小六忍不住嘀咕:“莫老头不是骗我吧……”

这里除了道士就是道士,哪里像是会有热闹可看的样子。

难不成是想让这些道士在她旁边念经,让她当个“上善若水”的瘟神?

一旁楚留香望着嘀嘀咕咕的安小六,好笑道:“会不会是搞错了?”

“我没听错。”

“不是你,我的意思是那位莫前辈搞错了。”

“嗯?”

楚留香笑着说:“翠云峰有好多座,单我去过的翠云峰就有三个——”

安小六莫名觉得楚留香真相了:“要回去吗?”

她踢了踢地上的碎石子,抬头望着楚留香,深琥珀色的眼睛透着那么一点不甘。

楚留香笑了,他的目光是那么明亮温柔,安小六觉得自己要是石观音或是云梦仙子,就冲着这样一双眼睛,大概也是不舍得杀他的。

“我知道有个地方,上来,我背你。”

楚留香弯下腰,笑着对安小六说。

安小六涌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感情,她伏在楚留香的宽阔温暖的背上,毫不留情咬住了他一口。

——有多喜欢?

——你有多疼,我就有多喜欢。

那天,楚留香带着安小六看了落日和繁星。

山间寂寥。

夜幕的苍穹下,仿佛天与地只有他们两个人。

次日。

当灿烂的阳光透过窗檐的缝隙照进房间,安小六已穿戴整齐。

她看起来漂亮极了,白皙的脸颊泛着自然的红晕,嘴唇也是温柔的水红色,仿佛涂了胭脂一般。

因为靠近洛阳花市,客栈的房间也有一种若有似无的芬芳和香甜。

安小六伏身亲了亲床上阖着眼睛,仿佛还在熟睡的男人:

“我要走了,有缘再见吧,我的王妃。”

说完,她起身离开,没有迟疑亦没有后悔。

风雪肃杀,一片寒霜。

在漫天飞雪中安小六等到了喜笑开颜的狗哥。

他穿着安小六从成衣铺里买的棉袄,面颊冻得红扑扑的,考虑到男孩还会再长,安小六特意让裁缝将棉袄做宽松一些,没想到只过去了一年,棉服竟又短了一截。

小少年长势喜人,如今已和安小六一般高了。

他眼下也不过十四五的年纪,再过几年兴许比谢烟客还要高出不少。

“和谢前辈道别了吗?”

“说了,”狗哥点点头,“我让师父跟我回家,我看他一个人在山上冷冷清清、怪寂寞的,结果师父说我小看他,把我轰下来了。”

安小六忍俊不禁,谢老爷子还是这么的口是心非,明明欢喜得不得了,却非要把狗哥骂一顿。

小少年又道:“姊姊,我们可以晚一点再走吗,我想去镇上买点东西给师父送上去。”

“行,上来吧,趁着雪还不算大我们现在进城。”

“嗯!”

因为下着雪,路上行人很少。

安小六驱赶着骡车停在镇上唯一一间客栈,狗哥用一块碎银子向跑堂的伙计要了两间房,一壶热茶,两碗热腾腾的羊肉烩面和一盘白切鸡。

待安小六走进店内,一切都已安排妥当。

她好像只需要坐下来吃,什么都不用操心了。

看来狗哥也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偷偷成长着。

盏茶时分。

客栈里进来两男一女。

这三个人年纪都不算大,武功却很一流,尤其是正中间那个最年轻最漂亮的姑娘——

【“一个剑术不俗野心勃勃的新晋武林盟主。”】

小镇并非繁华之地。

这家客栈生意也寻常,大堂有很多张空桌可以挑选,那三个年轻人却偏偏挑了安小六和狗哥附近那张。

尤其是那位身穿水绿色衣裳的新晋武林盟主,她的位置不偏不倚,刚好正对着安小六。

安小六有一种预感……

【“一个想要拉拢你的武林盟主。”】

果然,他们是冲自己来的。

客栈伙计很快端来热腾腾的羊肉烩面和白切鸡。

姐弟俩大快朵颐,温暖的大堂里充满了食物诱人的香味。

就在这时,一股更加诱人的香味从后厨飘了过来,跑堂伙计端着一个很大的木盘来到安小六身边,上面有清汤东坡肉、菊花鱼肚等名菜。

伙计将菜肴一一摆上桌,狗哥连忙道:

“你弄错了,这不是我们点的。”

伙计笑道:“小的可没有弄错,确实是您这桌的,二位请慢用。”

不是自己的东西,小少年哪敢动筷子。

他低头吃着面,犹豫着是不是再要两个馒头。

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狗哥正处于最能吃的年纪。

突然,一道和煦的声音响起:

“这是洛阳城最好的名厨,二位不尝一尝吗,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一人不请自来坐到了安小六对面,那人穿着水绿色的衣裳,纤长如玉的手指握着一个的酒壶、两只酒杯,正是那位新晋武林盟主。

狗哥不由得看向姊姊,他就算再懵懂无知,此时也明白这个女人是冲着姊姊来的。

安小六平静地说:“吃吧,不要浪费食物。”

小少年又向店伙计要了两个馒头,拿起筷子给自己挑了一块肉,也不问有没有毒,直接开吃。

那人确实是冲着安小六而来,此刻也不由得为小少年的定力惊叹:“小公子好气魄。”

狗哥心道:这算什么气魄,姊姊又不会害我,而且我也确实没吃饱。

想着,他咬了一口馒头,觉得这东坡肉很好吃,特意少夹了好几筷子——他想让姊姊多吃点。

“我叫厉真真。”

被富贵儿称为“新晋武林盟主”的女孩收回视线,笑吟吟说。

安小六点点头,表示自己在听。

“我知道您是谁,您姓安。”厉真真又说道。

安小六还是点头。

“我的人昼夜蹲守,得知安大侠的消息后,我立刻赶到此地,中途跑伤了三匹马,才赶到了这里。”

这一次安小六没有点头。

她抬头望着对面作为“武林盟主”实在是过于年轻的女孩。

在安小六的认知中,武林盟主必然有高强的武功,可对面的姑娘虽然剑术一流,但比她剑法高明的剑客不知凡几。

其中还不包括已经去世的叶孤城、大概还在挑粪的谢晓峰。

安小六本有些奇怪,凭这姑娘的武功当上武林盟主要如何服众,现在却有些明白了。

但凡知晓她身份,又不熟悉她为人的,莫不是惊惧大叫、避之不及。

而这姑娘却反其道而行。

不是“瘟姬”不是“瘟神”也不是“瘟娘娘”,甚至不是“安女侠”,就冲厉真真这声“安大侠”,安小六有了一丝兴趣:

“有事吗?”

拉拢的方式有很多种,她想看看这位新晋武林盟主要说出个什么花来。

厉真真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推到安小六面前,曼声道:

“这是我个人的一些心意,不成敬意,还望安大侠笑纳。”

狗哥不由得停下了筷子,小少年虽在埋头吃饭,但耳朵一直竖起来偷听。

如今见到那个叫厉真真的女孩给姊姊钱,忍不住张大嘴巴——

这姑娘好生厉害,竟然一下子抓住了姊姊的弱点。

安小六笑了,但这个笑容却不是“见钱眼开”,而是一种饶有兴致的笑:

“你想让我做什么呢?”

厉真真说:“会有一个女人,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你面前,无论她提出什么要求,请不要答应她。”

安小六说:“万一那个女人给了我更多钱,我现在答应了你,岂不是因小失大。”

厉真真定定望着安小六:“安大侠要什么?”

——好厉害的姑娘,就算安小六没有答应她,她依然一口一个“安大侠”,仿佛安小六真是什么人人敬仰的英雄豪杰。

安小六说:“你最起码要告诉我,那个女人是什么人、叫什么名字。”

厉真真的说:“她叫慕容秋荻,至于她是什么人……或许你听过‘天尊’。”

安小六本想摇头,却忽然怔住了:

不,她还真听说过这个“天尊”。

安小六的成名史几乎是“天尊”这个组织的血泪史。

她一个人干翻了“天尊”一众高手,达成了“只剩‘天尊’的天尊”这一特殊成就。

她以为这个组织早就解散了呢。

“她也是天尊的人?”

“不,”厉真真说,“她就是‘天尊’。”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74 章 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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