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经很深了。
昏黄的光照着两张白惨惨的脸。
床上头发花白的老妇人腹部裹着一层厚厚的白布。
火辣辣的疼痛让昏睡中的老人面无血色,即使已经吃过药,依然睡得很不安稳。
这间房的矮塌上还躺着一个断了胳膊的壮汉。
壮汉叫刘长山,是老妇人的家丁。
他虽武功平平却是一条好汉,一个人宰了三个强盗,若非舍身护住老人,他本不会失去左臂。
“大夫,我家老夫人如何?”
刘长山看向替自己施针的安小六。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的救命恩公竟是一位貌若天仙的姑娘。
面对穷凶极恶的强盗不曾变脸的刘长山,与姑娘说话竟是那么的局促羞涩。
他甚至不敢看安小六第二眼。
安小六说:“我不是大夫,不过你家老夫人无碍,她只需静养一段时日,倒是你,你这条胳膊……”
刘长山的伤势远比老妇人严重,除了一条胳膊,他身上还有多处大伤。
最厉害的那条,伤口之深竟露出森森白骨。
饶是如此,他依然坚持安小六先救老妇人,还说老夫人若有个三长两短,他宁愿去死。
老实说,这种威胁对安小六一点也不起作用。
刘长山若真心想死,安小六甚至不会抬眼看他一眼,她之所以坚持救人,完全是为了转移狗哥的注意力。
——她不希望狗哥因为两个恶棍陷入自责之中。
刘长山却是不知道这些内情的。
他咧开嘴巴,露出虚弱却喜悦的笑容:
“一条胳膊罢了,老爷待我恩重如山,别说一条胳膊,就是两条胳膊全赔上我也甘愿。”
安小六沉默,这大概就是她成不了大侠的原因,她就算能为了别人赔上一条胳膊,但也绝不会如此开心。
“狗哥,把药端给这位壮士。”
“壮士不敢当,”刘长山道,“在下斗胆请问二位恩公尊姓大名?”
小少年将热腾腾的汤药端给刘长山:“我姊姊姓安,我姓石,你可以唤我狗哥。”
十日前,姐弟俩在河南一家酒楼用饭,突听隔壁包间大骂西门吹雪。
姐弟俩面面相觑。
竟不知何人如此神勇,竟然敢骂西门吹雪这个活阎王。
“神勇哥”大概是喝了酒,舌头和意识都很不清楚,可姐弟俩还是听明白了。
原来西门吹雪本要在八月十五金陵紫金山,与当世公认的另一用剑高手,南海“飞仙岛”白云城主叶孤城“以剑论道,一决生死”。
为了一睹二人风采,无数江湖人连夜赶往金陵,好不容易到达紫金山却被告知因西门吹雪之故,决战推迟了。
八月十五改为九月十五,地点也由紫金山改为燕京紫禁城。
“神勇哥”认为西门吹雪害怕叶孤城,有意避战,自己这个在赌坊重金压了“西门吹雪胜”的人一定要输钱。
不过,话说回来……
“紫禁城?那不是皇宫吗?”狗哥小声道。
“酒鬼的话不要当真。”安小六随口回道。
姐弟俩都觉得“神勇哥”脑子不清醒,皇宫什么地方,岂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
当晚,姐弟俩又在入住的客栈听到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决战一事。
这一次说话的是两个用剑的年轻人。
他们没有喝酒,神志也很清醒。
——“没想到天子竟然真的容许西门吹雪与叶孤城在紫禁城之颠对决。”
此言一出,安小六震惊了。
皇宫,居然真的是皇宫!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要在皇宫比剑!
皇帝居然还同意了?!
安小六忍不住道:“狗哥,想不想去京城转一圈?”
小少年使劲点头。
姐弟俩当即决定先不回金陵了,调头去京城。
宝骡虽然神骏,但到底只是骡子,比不得马的速度,姐弟俩昼夜兼程,眼看就要到达京城,却又救了两个身受重伤的人。
姐弟俩都认为,老妇人和刘长山伤得那样重绝对没有办法继续赶路。
没想到了第三天,九月十一的下午,事情又发生了转机。
一个斯文俊秀的年轻人驾着一辆马车停在荒郊的客栈外。
年轻人自称胡云冀,询问店伙计有没有见过自己的家人。
说着,他拿出了一幅画像,上面赫然是狗哥救下的老妇人。
九月十三,京城。
安小六和狗哥随着人潮涌入万头攒动的京城。
仿佛是武林大会,环顾四周,好似人人都身怀武艺。
“姊姊,这里好热闹啊。”
小少年一直以为金陵就是最繁华的地方了,没想到京城竟比金陵还要繁华。
安小六附和着:“是啊,天子脚下果然与众不同。”
姐弟俩东张西望,仿佛两个没见过世面的半大孩子。
富贵儿也很兴奋——
【“一个蹩脚的武夫。”】
【“一个勉强只有一点功夫的武夫。”】
【“一个雪山派的蹩脚剑客。”】
【“一个峨眉派的蹩脚剑客。”】
……
【“一个武当派武功高强的禽兽剑客。”】
武当?谁啊?
安小六好奇地张望,终于一间茶摊中见到富贵儿口中的“禽兽剑客”。
那是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
顶级的高手感知异常敏锐,察觉到安小六的目光,老人微微一笑,举手投足之间竟像个……
“姊姊,那里有个老神仙!”
狗哥也看到了茶馆里的老人,他冲老人露出真诚的笑容。
老人举起茶杯笑了笑,只将姐弟俩当做没什么见识的乡野人家的小孩。
太阳渐渐升起。
饥肠辘辘的姐弟俩来到一家名叫“春华楼”酒楼。
这家酒楼生意极好,姐弟俩进来时刚好有一桌客人用完了饭。
店伙计将衣着并不光鲜的姐弟俩迎进二楼,脸上丝毫不敢怠慢。
这段时间酒楼来了许多看似不起眼,实则非常厉害的大人物。
店伙计武功低微,生怕招待不周惹来杀身之祸,即使对待乞丐也小心翼翼的。
安小六上了二楼发现,靠窗的位置竟真坐着几个乞丐。
当然,那些不是普通乞丐,而是丐帮长老和有威望的弟子。
按理来说,他们应该是二楼来头最大的客人,可安小六的目光却落在左面角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人身上。
因为——
【“一个武功平平的唐门高手。”】
唐门!!!
唐门代表了什么,暗器、机关、毒药……
来自唐门的高手。
安小六忽然有些兴奋。
可不等她想办法上门请教,富贵儿一盆冷水浇在她头顶——
【“他不如你,他们都不如你。”】
安小六:……
所以说,无敌是多么寂寞!
春华楼上菜很快。
狗哥点了两菜一汤,两碗米饭。
盏茶的时间便已备齐。
却在这时,喧哗的春华楼忽然变得很安静。
从下面走上来一个杀气腾腾的男人。
“是李燕北,快走。”
“为什么?”
“你傻啊,这里是李燕北的地盘,你看他那样……”
刹那间,热闹非凡的二楼少了一半人。
安小六艺高人胆大,狗哥心大,对于周围人的反应毫无所知,姐弟俩一心干饭,连神色都有几分相似。
忽然,小少年抬起头,明亮的眼睛望着与那凶巴巴男人一同走上来的……
【“一个身中剧毒的有钱地头蛇。”】
【“一个武功高强心系朋友的陆小凤。”】
“姊姊,我看到陆大侠了。”
富贵儿与狗哥的声音一前一后响起。
狗哥看到陆小凤的同时,陆小凤也看到了狗哥。
事实上,陆小凤也没想到他居然在这里见到了狗哥和安小六。
也幸好他在这里见到了狗哥和安小六。
在李燕北诧异的眼神里,陆小凤疾步走到姐弟俩吃饭的桌子前,拿出一张银票放在桌面上:
“一千两,帮我替一个人解毒。”
【“敲他,狠狠敲,他上次砸了你的摊子没赔钱!”】
富贵儿如癫似狂地大吼。
“两千两。”
安小六不假思索道。
陆小凤哭笑不得,又从怀里取出一张银票:“你也不回头看看能不能解?”
安小六充耳不闻:“狗哥,收钱。”
“好的好的。”
小少年麻利地把两张银票揣进怀里。
动作犹如行云流水般自然。
李燕北早在陆小凤与安小六说话的空当,已经察觉到什么,他健步如飞来到安小六身边。
他并不知道这姑娘如何称呼,也不知道这姑娘与陆小凤的关系,却在看清安小六样貌时,不由自主唤了一声“仙姑”。
安小六沉默。
她觉得“仙姑”没有“瘟神”好听,也没有“瘟神”有排面。
总觉得法力小了,道行少了。
“能解吗?”陆小凤问。
安小六从袖子里掏出一瓶子药,倒出来一粒递给李燕北:“吃了它。”
李燕北虽心有迟疑,但毒发在即已顾不上许多,心一横,将这颗来历不明的药咽了下去。
“感觉如何?”
陆小凤迫不及待地追问道。
李燕北只觉得体内气血翻腾,“哇”一声喷出一口黑血。
竟有一种通体舒畅的感觉。
安小六:……好恶心,他差点吐在我鞋上。
李燕北没有回答陆小凤,他急切地看着安小六:“仙姑,您那瓶仙丹多少钱,我全买了。”
安小六抬头,阴恻恻看了陆小凤一眼:
“这也是你的朋友?”
陆小凤暗道一声“不好”,拉着李燕北坐到别处。
“你拉我做什么?”李燕北惊讶。
陆小凤苦笑:“珠光宝气阁的大老板知道吗?”
“阎铁珊?”
“你口中的‘仙姑’可是阎铁珊最怕的人。”
李燕北张张嘴,他想说仙姑有什么可怕的,她那么高洁那么善良那么温柔……
【“宿主,那个李燕北正在心里在吹你彩虹屁。”】
【“他愿意为你散尽所有姨太太。”】
安小六:……
我不该给他解毒的,我该让他暴毙!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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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 第五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