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说不清楚的,而且结婚了,总不能离婚吧。”
这个时代的人可是很敏感的。
可看着颜母那欲言又止的表情,颜桧就知道,她真想自己离婚,“我都怀孕了。”
“刚好,去父留子。”
“这……”
颜桧瞪大眼。
不得不感慨颜母的先进思想。
这真是未来五十年后女性才能有的思想觉悟啊,没想到她妈超前了那么多。
“桧桧你放心,孩子我肯定帮你带,以后你结婚也行,不结婚也行,就在家里好好住着,反正房子是我和你爸的,你哥的话,他那么大个人了,要是连一套房子也弄不到,那也太差劲了。”颜母已经开始展望未来。
颜桧无比汗颜。
“妈,我没想离婚。”
“为什么?”
颜母有点疑惑,现在不都有孩子了?难道他们是日久生情了吗?
于是作为过来人就开始劝::“妈妈跟你讲男人都没有一个好的,就比如说你爸爸,他虽然说对我很好,但是他的毛病真的好多,比如说乱丢东西,还有睡觉打呼噜,喜欢压我的头发,被他弄得我经常睡不着,还有他傻大方,特别是对于他的学生,就是无私奉献,好像家里的钱都不是钱一样,真的,男人没什么好的。”
颜母一脸嫌弃样。
彻底把颜桧逗笑了:“妈,爸他知道你那么嫌弃他吗?”
“不知道,他整天自我感动,特别喜欢对别人吹嘘,他对我是有多么多么的好。”颜母暗暗翻个白眼。
“噗嗤……”
颜桧原本以为父母是恩爱夫妻。
没想到也能那么逗。
“所以桧桧你要不要考虑一下离婚?”颜母认真询问。
颜桧也认真摇头:“我很满意我们现在的状态,妈,你别劝我了。”
“行吧。”颜母失望。
要是桧桧跟牧远离婚了。
她男人那么多帅气的学生,让桧桧随便挑,现在时兴谈恋爱,多谈谈恋爱也蛮好的啊。
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吃完饭后,颜桧来到邮局打电话,邮局打电话可没有人监听,但颜桧需要等到第二天上午,才能够和牧远打电话。
因为镇上的邮局需要派邮递员通知当事人,而且牧远也需要走路。
此时此刻就无比怀念现代的手机了,分分钟能告诉他自己怀孕了。
嗐。
真是有点遗憾。
再度回到医院,颜桧来到牧晨鸣床边,搬了个凳子坐下:“我听他们安排给你两天后动手术,手术成功的几率是70%,但哪怕手术成功,你走路还会有点一瘸一拐的,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牧晨鸣点头。
在来首都之前他哥就跟他说了当时的情况,他能活下来,已经是万分侥幸。
“嫂子,麻烦你了。”
这笔账他会记着。
等到他长大了一定会还。
“没什么麻烦不麻烦的,我们都是同一个大队的人,对了,你吃饭了吗?”现在已经是晚上六点,颜桧是刚刚在国营饭店吃的,“要是没吃的话,我去食堂打饭给你。”
“刚刚有护士给我送饭了。”
牧晨鸣那是人生中第一次吃到了一个鸡腿,鸡腿的皮特别的软,那个肉又紧实又香,而且还有一些酱汁,简直就是神仙吃的东西。
“那就行,吃得习惯吗?”
“我觉得吃的太好了,那伙食好贵吧,那里面可是有一个鸡腿。”牧晨鸣想都不敢想,自己吃鸡腿的一天,每家每户定额是有两只鸡的,但是他们家的鸡蛋以及鸡肉都是换了钱或者物品。
没有一次是自己家里吃的。
所以能吃一个鸡腿。
真的好开心啊。
刚刚他都是一点点吃的。
咬着一点鸡腿肉慢慢的把它弄成丝,然后再细嚼慢咽,体会鸡肉中的汁水,再嚼着那紧实的肉。
最后再配上白米饭。
哇——
不行,他现在想想都流口水。
“嫂子,其实我不用吃那么好的。”躺在病床上的牧晨鸣认真说,随便给他一口吃的,他都很满足了。
家里吃的都是粗粮。
连粗粮他们家都吃不饱。
所以他真的不需要吃太好。
因为高兴只是一时的,剩下的对于他本人而言是惶恐。
“也就这两天你要动手术,需要补充些营养,吃的比较好,别担心,也别想太多,好好的养身体就行了,也不要害怕,我在这里陪着你呢。”
女人温柔的笑颜,在昏黄的灯光印衬下显得愈发柔和,身上更是如镀了一层温暖的光辉一般,这既是他的老师也是他攀亲戚而来的嫂子。
真的很感激有她在。
否则他真的就死了。
现在她还大老远把自己送到首都,给自己安排手术,又给自己吃,那么好,还陪着自己,牧晨鸣真的无以为报。
“嫂子,谢谢你。”
“好啦,这句话你一路上都说了那么多次了,对了,我也怕你无聊去买了两本书本书,你闲着没事就当打发学生。”那是在医院门口的书店买的音乐书以及杂记。
说实话,这个选址让她很惊讶。
同时又感觉很棒。
哪怕身体上遭受到了痛苦,但灵魂依然有治愈的物品。
“谢……”
牧晨鸣话音刚出口。
两人眼神对视。
忍不住都笑了出来。
颜桧在颜母科室睡,牧晨鸣和其他两个病人一个房间,现在单人病房还是很难的,而且是在首都,除非有特别重大的病症或者是级别,非常非常非常高的大佬,否则是不能拥有单人病房的。
像牧晨鸣。
他就是腿没有知觉了。
但是人还是蛮精神的。
所以说他就和两个人一起住。
那两个人看着颜桧走了,忍不住好奇的问他:“那是你哥娶回来的媳妇儿啊?”
牧晨鸣有点尴尬,“不是,那是我同一个大队的哥娶回来的媳妇,只不过她是在首都有家,我又受伤了,所以就陪着我。”
“大队!”
那个老婆婆其他重点没抓住,倒是听到了大队这两个字。
牧晨鸣尬笑着点头。
“大队里的小伙子都能娶首都的小姑娘咯,这是什么世道啊。”老婆婆不禁摇头,而且看刚刚那个姑娘长的好看脾气也好,心地感觉也蛮善良的,没想到找了个乡下小伙子。
真是作了孽哟。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174章 要不然离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