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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 章 温润如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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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二人指尖灵力流泻,光华绽露,曲声附着着灵力飘荡得很远,半个天宫都听见了。

那边交班下职的夜神润玉正往住所璇玑宫去,听得曲声,心中思量:旭凤尊荣,天界众仙仰之弥高,他其实少有知心好友。

今日这琴声刻意压制着配合箜篌声,以至曲声珠联玉映、相辅相成,可见二人心性相近,可为至交好友。

自己身份尴尬,璇玑宫又冷僻,这天界唯有旭凤待自己有几分真心,此刻若不前往表示一二,岂不辜负他的心意?

于是双脚一顿,再抬脚时已然改换了方向,往栖梧宫去。

被仙侍领进去的润玉,瞧见庭院里与旭凤琴声应和的女子,与他想象中全然不同。她面容温柔娇美,像是可爱的杜鹃花,发髻也梳得新颖,簪头的蝴蝶展翅欲飞。

唐柔感觉到有人进来,虽那人并未作声,但她只觉瞌睡有人送枕头,正好能顺理成章地停了“战局”。于是双手轻覆琴弦,待琴弦停止震动,抬眼向来人处望去。

只见一白衣男子于不远处翩翩而立,眉目俊秀,细致温文。他对上她的目光,竟然似无措一般别开视线。哈,有趣——

润玉正在心中赞她容颜娇美,不禁注目,她便似有所感,抬头望来。神仙五感敏锐,润玉几乎以为是自己眼神炽热,被她察觉。

二人一坐一站,她抬眼时,视角上形成一个美丽的误会。润玉见她斜泛眼波,莞尔浅笑,好似蕴藏柔情万缕,呼吸一窒,顿时无措,生硬避开。

旭凤起身介绍道:“这是夜神大殿。这是——”

“唐柔。”她自报姓名。骄傲的人大多都自信,认为自己才是最瞩目的存在,唐柔便笑容真诚,夸赞润玉道:“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何人配白衣。夜神殿下果然朗月晓星,风采绝佳。”

从无人在旭凤在时还能看得到他,她的眼神,又是他少见的温婉真挚,润玉面上一愣,心中不无欢喜,尴尬稍稍退去,垂首一笑,道:“担不得仙子一声风采绝佳。小仙表字润玉,仙子唤我润玉便是。”

唐柔从善如流,柔声唤:“润玉。”而后展颜:“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果然人如其名。”

旭凤心道:这唐柔倒是个明白的人,知道是来致歉,就应该放低姿态,果然一改从前冷淡之色。

他以为她爱屋及乌,心中喜悦,但身为火神,日理万机,今日还有许多事务不曾料理,不宜久留。虽然要走了,却还记得唐柔那不曾开口的致歉,便在洗梧宫给安排了院落。

这时,他其实已经不在意唐柔的致歉了,有可,无也可。她是个上道的人,心里存着事,便会在别的地方补偿他。

唐柔心中不由后悔,若只是被请来小酌,放下酒杯就可名正言顺地离去,但,被安排了院落,不住个三五日,怎么说得过去?三五日后,能不能走,且还两说。

早知如此,方才还不如输给他,叫他高兴一下又有何妨?

旭凤安排还一切,完美展示过他作为主人公主持大局的风采,方才离去。

唐柔对润玉虽有此番“解围”的三分好感,但对他旭凤兄长的身份并无甚话好说,可如今正是清晨,并不能用“天色不早了,我要休息了”这样的理由来脱身。

她边与润玉说话,边思虑如何与他分道扬镳,忽然,有仙侍来传话,说天后娘娘召见与火神合奏之人。

唐柔的确不太想和润玉搭话,可也不想以这种方式与他分别。天后为什么要见她?是听了琴声,好奇儿子的朋友,还是那个燎原君去告状了?

她面色未变,与润玉道别后,被那仙侍带着去了紫方云殿,与被天后召见询问火神近况的燎原君狭路相逢。

虽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可为人臣属,他自然得跟着主上的意思走。她与火神关系未见缓和,向他低头也是白低,于是径直走过,权当没看见。

这殿宇大多是白、金二色,建筑高大阔朗,美轮美奂,不怒自威。天后的衣衫首饰也多是白金二色,她高坐上首,待唐柔行礼过后,果然发难,句句带刺。

她旁边站着一位白衣女仙,飞眉入鬓,容颜冷中带媚。

这时候只有服软一条路走,不然还抬杠,让矛盾激化吗?

唐柔不慌不忙:“凡间有言,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倘若火神殿下是暴虐残酷之人,唐柔自然曲意逢迎,可正因知晓火神心性,在下才敢言辞随意、不拘小节……”

天帝天后皆修火系法术,可润玉却是水系,又领夜神之职,昼伏夜出,远离众仙,可见这两兄弟并非一母所生。

甚至,天后应当是很忌惮润玉的。

“……火神殿下,实乃天界之福。”她压重了那个福字,这话就相当于“你家孩子这么优秀,将来一定会有出息”一样。

有出息,能到什么程度?不好说;是天界之福,能到什么程度?也不好说,做战神征战六界是天界的福气,做天帝运筹帷幄使得海晏河清也是天界的福气。

全看你怎么理解。进可攻退可守。

天后本也就是听燎原君汇报火神近况,听到这琴声,来了兴致,便问了一句,谁知引出了这么一件不快的事,将人传唤来敲打一番罢了。

唐柔话说得巧,且她最近正打算请天帝立旭凤为太子,这些话正说到她心坎上。她的儿子,身份高贵,战功赫赫,德才兼备,又胸襟宽广又明君之风,迟早也是太子。

大约是千余年不曾做任务,又在度假世界,她真的有点放松警惕了,说到最后,天后居然要给她一个职位,在她百般推辞不过之后,只能说自己难当大任,最后被定去了省经阁。

大约就是图书管理员这么个职位。

唐柔被紫方云殿友情提供带路服务的仙侍领去了省经阁。在听完自己的工作之后,她心道:这不是图书管理员,这就是个看门的。

原来这天界仙人在省经阁的工作,无非就是除尘打扫、整理经卷之类,省经阁经卷繁杂,汗牛充栋,对于凡人绝对是无比艰巨的人物,但对神仙来说,其实也就是掐个诀的事儿。

天界的神仙都比较有素质,图书归还及时,自己就会放回原处。且她来之后,这省经阁中的工作人员并未减少,也就是说,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她每日要做的事就是几乎没什么要做的事。

失去了自由身的唐柔苦中作乐地想,好歹是出了栖梧宫了,从此什么天后什么火神都与她无关了。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些事,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

紫方云宫。天后打发了唐柔,和颜悦色地对穗禾说:“穗禾啊,旭凤公务繁忙,你也该多去栖梧宫走动才是。”她下巴一抬,指了指唐柔离去的地方,“否则就要有人捷足先登了。”

穗禾抿了抿唇,俯下身以示恭敬,说:“姨母的意思是,这唐柔对殿下有意。”

在天后看来,她的儿子,该是没人会不喜欢的,而她的儿子她也清楚,若无好感,怎会让她住得离他如此之近。

但她所言重点不在于此,于是笑道:“方才的琴声你也听到了。这唐柔虽说身份不高,但容色、气度都是少有,他二人又志趣相投,若长居一处,难保不会生出旁的心思。”

穗禾点点头,“所以姨母才要让她去冷僻的省经阁任职?姨母圣明。”

天后又道:“姨母能做的,都为你做了,剩下的就要靠你自己了。将来旭凤登上天帝之位,你自然就是天后了,天后的荣光,鸟族的繁荣昌盛,权力都会给你。”

“至于唐柔,就算旭凤当真对她心生好感,记住,天家无长情,手中的权力才最要紧,等旭凤厌弃了她,她还不是任你拿捏?身份低的总比身份高的好料理。”

若是旭凤不执着于唐柔,唐柔又能安安分分不去招惹旭凤,那么她自然懒得大动干戈,便是他二人有情,只要不威胁穗禾的地位,她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做妻子和做母亲是不同的。做妻子不能忍受丈夫有红颜知己,但是做母亲,却希望儿子什么都有,替他周全、料理琐事的天后,与他诗酒琴歌谈心的解语花,最好都有,最好还能和平共处。

天后心中并不过分担忧:一介散仙,能成什么气候?凭她一个省经阁小仙,难道还能坐上天后之位不成?

省经阁里,唐柔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安排得明明白白的了,她第一次见这么大的图书馆,兴致高涨地挑选着能帮助自己提升修为的书籍。

这六界之中,除了人界和没去过的花界,莫不以灵力为货币。何不趁此机会好生修炼,日后去了他界,遇上心仪之物便不必计较了。

天界的术法果然不一般,唐柔只觉得自己的受教育水平好像直接从十八线进阶到了一线。同样的智力,不同的教育资源,结果果然天差地别。

唐柔只觉自己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从前没摸索明白的一下子都明白过来了。学得好和爱学习之间产生了良性循环,一整天,她都拿着书简如饥似渴地学习着,午觉都不曾睡。

夜幕降临之时,又有仙侍来传话,说火神殿下有请。

旭凤已经得知唐柔被母神派去了省经阁。唐柔若是想做官,通过升仙府就可以,可她没有,只是做了散仙,那就说明她是不想在天界任职的。

他又担心唐柔因为去了省经阁任职,职位低微不敢再登洗梧宫的门,便唤她来,让她不要拘束。她若是不想在省经阁,他自当从中说和。

唐柔自然不能让旭凤去说,今日一番交谈,她对天后也算有了初步认识。她今日已经当面推拒过了,若是再拒绝,天后一定觉得她不识好歹。

找人从中说和更不妥当,地位低的说不动,地位高的有施压之嫌。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真的脑子坏了,找人从中说话,也不能找旭凤,旭凤不掺和还好,若是真让他去说,天后以为自己的宝贝儿子为一介小仙忤逆自己,岂不是更针对她了?

怀疑过旭凤的情商之后,唐柔想着既来之则安之,如今的情形也不算太糟,真到了山穷水尽那一步,大不了回去继续做任务。以后又不用再分能量给红绡提等级,想必很快就能攒到度假世界。

又因为在省经阁书海畅游一番,身心愉悦,她便大度的将从前之事一笔勾销,笑容真诚代表自己不计前嫌。但也只是不计前嫌而已,以后也不会有什么进展。

出栖梧宫门时,想着旭凤说的什么他们甚是投契,以后不论身份高低,都是朋友,让她多去栖梧宫走动的话,她微微一笑,不曾放在心上。

这栖梧宫所居之地,乃天界甚为繁华之处,离省经阁不近。她回去路途中,见夜色之中左右风景独好,来了兴致,也不打算回去了,手握书简要找个好地界继续读书。

信步走了一刻钟的工夫,眼前出现一个八角凉亭。她飞身而上,坐在凉亭顶,一抬眼便见天际冷冷凉月高悬,泛着淡淡的蓝,美不胜收。

她本来按着书简上说的要领,在空中比划着,也许是时间长了,注意力一分散,可巧瞧见远处一只长着触角的蓝色小鹿,哒哒地跑着。

她跃下凉亭,一闪身来到了魇兽身前。

一人一兽,大眼瞪大眼。

未免因为身高差距,让魇兽脖子不舒服,唐柔带着满脸兴奋和惊喜蹲下了身。方才离得远,未曾看得真切,只疑心是自己看错了:原来真的是长触角的鹿!还会发光!

她伸出手试探着覆在魇兽头上,见它未曾拒绝,于是放心大胆地撸了起来。瞧瞧这光滑油亮的皮毛,这自带眼线效果的卡姿兰大眼睛,这一闪一闪亮晶晶的触角……

这样的萌物,哪一个女孩子能抵抗得了?唐柔的心已经化成了一滩水,“小可爱,你住在哪儿啊,带我去见你的主人好不好?”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 97 章 温润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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