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翔像是灵机一动似的,突然说道:“鸡是白天出来觅食,晚上睡觉的。但那只鸡王太不寻常,可能不遵循这个规律。而且就算再能躲,也得吃东西吧,它白天不出来,说明晚上一定会出来!”
说完马翔又有些失落的摇头:“不过这里晚上不开放,要是能溜过的话——”
看马翔这表情,估摸着他为了抓到鸡王,晚上也可能会偷跑出来。
于是我说道:“其实有没有这种可能,鸡王并不存在?”
“鸡王并不存在?”马翔一头雾水。
“对啊,鸡再聪明,也不可能逆转它的生物规律,鸡眼睛对光线不敏感,晚上黑乎乎,它怎么可能出来找吃的?我觉得最大的可能就是,鸡王只是山庄杜撰出来的,目的就是吸引一些爱好狩猎的人来这里玩。”我回到。
马翔皱着眉头,疑惑的问道:“不能吧?他如果这么玩,被人知道了,岂不是要被骂死?”
“这种事无凭无据的,谁说的清?而且鸡王的事也不是山庄自己传出去的,是通过客人身份传出去,跟山庄没关系啊!”我继续忽悠马翔。
“你要这么说的话,倒是有这个可能!”马翔随即摇了摇头,“算了,鸡王不鸡王的,无所谓了,射别的鸡也挺好玩的!”
我扫了眼狩猎场,这里的树很多,因为从开业就种下了,都有十多年的树龄,有些树特别大,跟原始森林一样。如果鸡王真的被怨灵附身,或者说是怨灵可以将自己的意识寄在鸡王身上,那它白天肯定是躲到树上去了,这么多的树,一只鸡有心要藏起来,太容易了。
我便假装寻找猎物,在狩猎场转起来,实则留意那些树干上有没有留下抓痕。因为鸡王要想上树,肯定会抓着树干借力,那样就会留下痕迹。
很快我便在一棵树上找到鸡爪的抓痕,紧接着,我又在其它树上发现了抓痕,很多树上都这种抓痕。应该是这里的鸡在被客人追捕逃生时留下的,所以凭抓痕来找鸡王躲在哪棵树上有点不现实。
唯一能做的就是晚上引它出去。
我再转了一会,担心守门的保安着急,便先出去。鸡王虽然有怨灵的意识,但毕竟是只鸡,它肯定还会带有自身的喜好,那就是喜欢吃虫。但它大部分时候都是晚上出来,虫子少,视线又不好,所以只能吃些客人留下的陷阱饵料。
我想鸡王一定很馋活虫,于是我便到渔具店里买了两盒的面包虫带回宿舍。
昨晚给高叔下的药有点重,他到现在还没缓过来,时不时的就要跑厕所,腿都软了。
“老高,去买点药吧,小心这样会脱水。”刘叔坐在床上说到。
“没事,我已经买了包盐来泡水喝,今晚应该就好了。”高叔虚弱的回到。
刘叔叹了口气,看着我问道:“小赵,你昨晚一个人巡逻,没有偷懒吧?”
“没,我哪敢啊!”我连忙回到。
“那你怕不怕?”
“有点怕,不过我知道只要不主动去招惹那些脏东西,他们就伤不了我,所以也还好。”我说罢坐到刘叔床铺边上,给他脚上推药油。
推了一会后,我说道:“高叔,你就再请天假吧,今晚也别去上班了。”
“现在已经好很多了,晚上就没事了,能上班。”高叔回到。
“吃不消的,做这个全年无休,你就当放假陪刘叔在这里说说话呗!”我劝说到,如果高叔坚持晚上要去上班,我就不好去引鸡王了。
高叔苦笑一声,说道:“你现在还年轻没压力,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我是要养家的,少做一天,就少一天的钱,手停口停啊!”
“但是你这站都站不稳,怎么巡逻?万一身体弄垮了,就要耽误更久了。”我说到,“怎么差都不差这么一两天的功夫。”
高叔确实很虚弱,所以没有再坚持,但是也没有同意今晚又请假,估计是想看看到傍晚时,身体怎么样。
如果他真的要去,我也不能再给他下药了,否则他身体真会撑不住。
我再睡了两三个小时,便起来去吃晚饭,高叔还在厕所蹲着。到食堂后,我碰到那个守门保安,给他刷了一份晚餐,自己吃过后,再给高叔刘叔带,为了让高叔今晚还在宿舍休息,我特地在他那份碗里点了一些油腻的菜。这样他病情不会加重,但吃完饭两三个小时内,肚子肯定是不会好过的。
果然,高叔吃完饭后,刚换上制服,就捂着肚子跑去厕所,说道:“看来今晚真的又要请假了。”
我看了眼刘叔,正在闭目养神,于是连忙换上制服,将那两盒面包虫装进袋子里,再藏在口袋里。
“小赵,你带的是什么东西?”刘叔突然问到。
我惊讶的看着他,估计是听见我拆盒子的声音,声音睁开眼看看。
“我一个人太无聊了,嘴馋买了些零食。”我回到。
刘叔点了点头,我也不知道他是相信我的说辞了,还是不愿意追问。
我把装面包虫的盒子带出去丢掉,然后去上班,先巡了两圈,等到晚上十点多,狩猎场没人了,我再找了个盒子,把面包车倒进去,然后放在一个草坪灯下。
摆好后,我便退到一边,悄悄的看着。
等了半个多小时,果然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只大公鸡走了过来,但它看着盒子里的面包虫,并没有马上吃。
鸡王盯了好一会后,确定那些面包虫都很健康后,再开始吃。我并没有立即现身,因为怕吓到它,我想让它吃几天,到时候它肯定会好奇谁把面包虫放这里,然后我再让它看见我,这样它就知道我对它没有恶意了。
喂了鸡王后,我巡了半圈,在湖心亭子上歇息,拿着一根软管咬在嘴里,另一头丢进水里,不停的说道:“吴愁,杨俊兰,吴愁,杨俊兰。”
要想恢复吴愁的记忆,喊他自己与他老婆的名字是最能刺激他记忆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第九十六章 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