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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查无此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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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揪着小酒窝的辫子晃了晃,说道:“小酒窝,你别乱说话!我怕她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喜欢她?”

“我看得出来。”小酒窝很认真的回到。

“你这么小,能看得出什么东西来啊?”我有点不屑的回到。

小酒窝却较劲了,说道:“我真的能看出来,我很小的时候,就会看我那个臭妈妈的脸了,她如果开心,我就要跟笑,不然她就会吼我。她如果不开心,我也不能吵不能笑。”

难道我真的喜欢楚荷?我抓了抓头,应该不大可能啊,她年纪上都能做我奶奶了,而且我喜欢小家碧玉温柔可爱型的,她那种性格正好相反。

“回去吧!”我说到。

我带着小酒窝上车,因为在车内靠的太近,灵泪的作用下,何劲也能看见灵体。所以车子开了一段路,何劲发现后面还坐着一个小女孩时,吓得差点要跳车。

“大哥,你带了个鬼上来,好歹跟我打声招呼啊?”何劲大口喘着气说到。

“刚才我们说了那么久,你不是知道嘛?”

“知道归知道,但看见又是另一回事啊!”

小酒窝眨了眨眼,问道:“大哥哥,谁是鬼?”

“当然你是鬼咯!”何劲顺口回到。

小酒窝似乎有些害怕,问道:“那我死了吗?我听别人说,人死了就会变成鬼,鬼都是坏的。”

我瞪了眼何劲,然后安慰道:“小酒窝,其实是鬼还是人不重要,只是换个形式存在而已。”

何劲搓着手臂,说道:“今晚我另外开间房吧!”

我看了眼后排的尸骨,问道:“小酒窝,如果让你选一个地方永远的住下去,你想住在哪里?”

“额,有山,有好多花,还有一条小溪的地方。”小酒窝一边想着,一边说到,“因为我想养条小狗,春天带它在花里面跑,夏天带它去小溪里玩水游泳,秋天带它去山上摘野果子吃,冬天等小溪结冰了,就到小溪上滑冰。”

这种地方听起来虽然有点田园诗歌的味道,但其实很普通,找起来也容易。如果把小酒窝的尸骨葬在那里,尸骨处在一个很温和的环境中,也会慢慢让她魂体的气场没有没有那么尖锐。

“怎么了,大哥哥?你不带我去找那个臭妈妈了吗?”小酒窝紧张的问到。

“带你去!我只是问问。”我笑了笑。

但是人海茫茫,估计要找到小酒窝的母亲,不是那么快的事情。也得给她找个临时栖身的地方。小酒窝还小,如果像对翠萍几个一样,让她躲在黑坛子里,肯定会很难。

第二天依旧阴沉沉的,我起床后便带着小酒窝开车去找她理想中的墓地。

“小酒窝,如果你喜欢哪里,就跟我说,我开车慢一点。”我说到。

小酒窝点头道:“嗯!好的!”然后很认真的看着窗外。

沿着乡道开了几个小时,经过一片山脚下的荷花塘时,小酒窝看着那些刚露尖尖角的荷花,欢喜的喊道:“大哥哥,这里,我喜欢这里!”

“好!”

我带着小酒窝的尸骨下车,撑起一把黑伞,再抱着小酒窝。

荷塘旁有条小溪,小溪里的水很清澈。我们从小桥上过小溪,再来到荷花塘靠山的那边,选了个地方,把小酒窝的尸骨埋下去。

“太漂亮了!”小酒窝躲在伞下说到,“要不是想问清楚臭妈妈为什么丢掉我,我都不想走了!”

我笑了笑没说话,昨天晚上刚知道小酒窝的身世,情绪有些激动,所以也想质问她的母亲为什么这样做。可是现在冷静下来想一想,丢掉自己孩子的新闻也不少,来来去去都是那些理由,就算找到了也问不出什么来。

不过小酒窝很想知道一个答案,所以也只能陪她去了。

埋好尸骨后,我问道:“小酒窝,你知道你妈妈叫什么,住在哪里吗?”

“我听见别人叫她阿香,住在哪里的话,我记不清了。因为我很少出门,大部分时间她都是把我锁在家里,留一些面包之类的东西,有时候我要一个人在家里待好几天。面包都发霉了,我也要吃。”小酒窝回到。

“没事,肯定会找到她的。”我说着抱起小酒窝,撑起伞,却无意见发现前面山头上一棵大树下,也有个人撑着伞。

现在天气阴凉阴凉的,又没下雨,根本没必要打伞。而我打伞是为了给小酒窝挡一点阳气,但是那个人为什么打伞,而且还是把红伞。

“小酒窝,我们去那里看看。”我说罢指了下撑伞的人。

“好喔!”小酒窝开心的回到,小孩子都喜欢到处见识,就算死了,本性也不会变。

我抱着小酒窝慢慢的爬上山,那是一个穿着红色新娘装的女人,打着伞望着北方。我注意到她后面还有座坟,也是朝着北方。

“姐。”我走近后轻声唤到。

女人回过头,疑惑的看着我,问道:“你是谁?”

“路过的,姐,你在这里做什么啊?”我问到。

“我在等我老公回来。”女人说罢继续踮起脚尖望。

我回头看了眼墓碑上的照片,正是这个女人。从墓碑上的信息来看,这女人叫杨俊兰,已经死了十年了,墓背上的留字是兄长,说明是她哥哥为她修的墓。看旁边这棵树,估计也就是十年左右,应该是修坟的时候种上去,为女人挡雨遮晒的。

“杨姐,等了这么久,也许不会回来了。”我说到。

杨俊兰摇了摇头:“谁都会骗我,他不会骗我,他说等赚到钱了,在城市里可以扎根了,就会回来接我去。”

“虽然我是男人,但也更了解男人,有时候男人说的话——”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但是他不会骗我。”杨俊兰指了一下山脚下的破房子,“他家很有钱,从小衣食不愁,他为了跟我在一起,宁愿跟家里人断绝关系,住在这种破房子里,风餐露宿!要不是看我太辛苦了,他也不会离开我出去打工。”

“抱歉!但人是会变得,你等了这么久,他都没来,肯定不会再回来了。”

“他不会。”杨俊兰很平静,并没有因为我这么说而生气,估计是生前就有不少人这么跟他说了,“最开始三年,他每个月都会寄钱回来,也会写信给我。”

“信还有吗?”我问到。

“我死后,信都被我哥哥烧掉了。”杨俊兰说到她哥哥时,有点失落难过,“全世界只有我哥哥最疼我,也理解我,我想怎样他都帮我。”

我想了下,说道:“你老公叫什么?身份证号码什么的,你全告诉我,我帮你查一查,让你死心。”

“你怎么查?”杨俊兰问到,见我拿出手机,皱起眉头,问道:“你是人?”

“对,送灵先生。但你别怕,我会帮你的。”

“不知道送灵先生是干什么的,不过看你应该不是坏人。”杨俊兰说罢把她老公的身份信息全都告诉我。

我把她老公的身份信息发给楚荷,然后编辑信息道:“姑姑,用你强大的权利帮我查一下这个人。”

发出去后,因为害怕楚荷不搭理我,于是又补充道:“这里有个女人死了十年,还在等她老公回来,我想让她死心。”

楚荷很快回复道:“你真是太喜欢多管闲事了,等一下!”

我等了十几分钟后,楚荷又发来信息:“这个证件在97年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要么换了身份,要么不在人世了。”

那个年代换个身份是很容易的事情,可是如果只是为了躲杨俊兰,根本用不着那么麻烦。

“怎么样了?”杨俊兰着急的问到。

“还没查清楚,我明天给你答复!”我说罢便下山去。

从这里回何劲老家并不远,所以我没有回去,而是开车去他家,到时天已经黑了。

我走进何劲家的灵宅,因为曾经那些被何香公封走的善灵都曾经在这里栖身过,所以我在这里烧香,肯定会有已经封灵的善灵肯定会感应到,然后回来。

我马上烧了三根香,等了几分钟后,又点上三根香,如此点了三次后,上次我在梦里见到的道魂马上就来了。

“还真是有事。”道魂说到,“小兄弟,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嘛?”

“大神,帮我查个人。”我说罢把杨俊兰的身份信息写在纸上。

道魂接过去看了看后,说道:“好的,你等我一下。”

道魂像风一样飞走了,我等了十几分钟后,道魂回来了,说道:“此人已经不在人世了。”

“不在人世?”我颇有些惊讶,还真死了,“那能查到他魂归何方吗?”

道魂摇了摇头:“查不到,要么被打散了阴魂,要么就是被什么囚禁住了。”

我点了根烟,琢磨起来。

“小兄弟,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吗?”道魂问到。

“没了,大神去忙吧,谢谢你了。”我回到。

这么说,杨俊兰并没有等错人,只是命运弄人,让他们两个生不能聚,死也不能再见一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七十一章 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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