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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来者不善(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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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车里下来两个人,其中一个直接往后面的车走过去,而另一个人一瘸一瘸的。

应该是高贵财找人把我的车开回来了,不过就算是高贵财,我也不能让他看到我,以免猜测出我藏张琳尸体的方向位置。

我猫着腰,慢慢的退到树林里,然后绕了个大圈,从北边去高贵财家,半路上把铲子丢进水塘里。

高贵财一个人站在院子里,见我过来后,连忙问道:“小先生,徐凤呢?”

“徐凤?不是应该叫张琳吗?她不在那吗?”我装傻的跑过去,然后疑惑道:“怎么不见了?她尸体那么重,谁都搬不动啊,难道是诈尸跑了?”

“小先生你别吓我,你刚才去哪了?”高贵财紧张的看着四周。

“刚才我看见那边有人鬼鬼祟祟的样子,就追过去了,前前后后也不到二十分钟,一回来张琳怎么不见了?”

这话就算能骗过高贵财,也肯定骗不了高振邦。但是只要死咬着说不知道,他们也拿我没办法。

我看了下时间,打了个哈切说道:“都两点了!太困了,拿我车钥匙过来,我去车上睡一觉吧!明天再出去找找张琳。”

高贵财犹犹豫豫的把车钥匙给我,我接过钥匙后,便到车上去睡大觉。

第二天早上九点多,我被高贵财叫醒。

“小先生,振邦来了,让你去他家吃早饭。”高贵财有些战战兢兢的说到。

“好!放心,我不会说你提过他。”

高振邦虽然全家都在市里生活,但是老家还建了栋别墅,也就过年或祭祖的时候回来住一两天。

高贵财上车指路,带我去高振邦家。进别墅后,院子里停了一辆卡宴。

“那就是振邦了。”高贵财指了坐在二楼阳台抽雪茄的男人。

有事求我,居然还给我摆谱?

我停下车后,按了两下喇叭。

高振邦这才下楼,三十五六岁的样子,竖着小背头,长的确实很帅,意气风发的大步朝我走过来,大声说道:“诶,送灵先生来了!”

我把手机录音打开后,再开门下车。

“想不到一信这么年轻啊,你这几天为了村里的事忙前忙后,我都已经听说了!太辛苦你了!”高振邦伸出手。

我也礼貌的和他握了下手,一个保镖模样的人拿了一沓钱过来,估摸着有两万的样子,高振邦接手后,再递给我。

“这是干什么?”我装傻问到。

“一信别误会,这是你的辛苦费。”

“我是帮高大爷家做事,怎么还要你出钱?而且我已经收过红包了。”

“这你就不懂了,我是这个穷山沟出去的,时刻念着家乡。乡里乡亲有什么麻烦事,我都会尽全力帮忙,总之村里的事就是我的事!”

“既然是辛苦费,那我就收了。”我接过钱,丢进车里。

“吃饭吧,边吃边聊。”高振邦说到,“来的太急,只是出发的时候跟家里婶婶打了声招呼,所以只做了些土味菜,希望你不嫌弃啊。”

我没有接话。

进屋后,见到里面坐席上已经坐了一个蓬头散发,脸上刻满符文,黑实且壮的中年男人。

“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从泰国专门请来的鬼王。”高振邦拉着凳子坐下,“我听说徐凤的事情特别难办,所以拖朋友介绍了个鬼王先生来。”

来者不善,鬼王死死的盯着我,我也盯着他。

好一会后,我伸出手,说道:“你好啊,鬼王先生,我叫赵一信,专门送鬼上路的。听得懂人话不?”

“我父亲是华人。”鬼王冷冷回到,没跟我握手。

桌上的菜虽然是邻居临时准备的,但是山鸡王八兔子等等野味,一应俱全。

我也确实饿了,就先大口的吃起菜来。

一个保镖给我倒了杯茅台,高振邦举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

“一信,我听说徐凤的尸体昨晚诈尸跑了?”

“嗯,但是太晚了,我怕有危险,正准备等下去山上找呢!还有,你别老是徐凤徐凤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她真名叫张琳!”我挑衅的回到。

高振邦的脸马上拉了下来,眼中带着杀气的看了眼站在院门下面的高贵财。

“别看他,我自己问张琳的。我们这行,就是跟鬼打交道的嘛!“

高振邦呵呵一笑:“高人啊!”

“哪有你高啊,人家都说校园里的爱情是最纯最真的,但你一转身就能把张琳转头丢给别人!”我说罢拿起一条鸡腿啃了起来。

“一信,你这话我怎么有点听不明白啊?”高振邦黑起了脸。

估计是有两个保镖在,高振邦怕这件事让他老婆家里人知道。

于是我便说道:“要不让他们出去?”

高振邦冲两个保镖使了下眼色,两个保镖出去了。

我清了下嗓子,说道:“明人不说暗话,徐凤原名叫张琳,是你大学同学,也是你女朋友。但你为了攀高枝,想跟她分手,可她却对你一片痴心不想分,你怕她闹,把你的好事给搅黄了,就把她送给高贵财家。然后,你开始大展宏图,她则掉进了地狱。”

只要高振邦敢认我这句话说,不管是发怒还是解释,我就有他把柄了,就算录音不能作为证据定罪。发给他老婆家里人,她们知道高振邦的真面目是这样,也会收拾他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一章 来者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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