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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君在电话那头说:“朱哥,你现在在哪里呀?我刚才看到一个和你比较相似的人站在夏黑蛋家的阳台上,不知是不是你?不过如果真是你的话,那就奇怪了呀!你来黄镇中学都到了夏黑蛋家,你怎么不到哥这儿来呢?是不是哥如今人微言轻,你看不上了啊?”
听金君这么一说,朱雨深显得很难堪。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立马就丢下了夏有礼夫妇,朝金君家那边奔过去。
等他到那里一看,金君正在站在门口迎着他。朱雨深发现,金君如今住的这两间房子正是他以前的宿舍隔壁的那两间。这两间宿舍已经现已粉刷一新,金君领着朱雨深简单参观了一下。
朱雨深看到,两间房隔成了四间。外面的一间是隔成了厨房与客厅;里面一间隔成了两个房间,分别是金君夫妇和金君母亲的房间。上次金君结婚时,朱雨深由于学校事情多,只是回来吃了个酒,都没有来他这个家。想到他结婚时,金君却是个活跃分子,朱雨深深感惭愧。这时陈晶系了个围裙,开始忙晚饭了。
金君说:“朱哥,你看咋样,这个地方还凑合吧?虽然跟黄镇的那幢楼房,以及金爷在县城的房子不能比,但好歹是哥自己凭本事弄的窝呀。哥自我感觉还不错。另外,就这样子比老冯那个家,以及陈晶以前所住的红脸那个世外桃园里的家,还是要强一些。这不,陈晶现在的幸福感还是蛮强的。
尽管她现在身子在不断地横向发展。但好歹也是个资源呀。有她和没她。哥的生活情景是完全不一样。不过。老马等几个鸟人老是在哥耳边叽歪,他们说哥是心太软,下面太硬,所以一直拽着陈晶这个已是肥波的女人不放,也太没品味了。
狗日的,这几个家伙纯粹是在睁眼说瞎话。陈晶虽然胖了,但样子还在那儿呀。就她这个样子,肯定还要比好几个黄镇中学男教师的内人要强。老马这个龟儿子占着自己是个领导。又有讨好、欺骗女人的技能,就整天蹦啊跳的。然而,像他这般有些能耐的男人毕竟不多。对于黄镇下面农村,乃至黄镇街上的那些下三滥的杆子,可能一辈子都处于想要老婆而不得的状态下。
哥这个人呢,可以说经历极其复杂,也算是黄镇这边一等一的传奇人物了。在哥做混子的那会儿,哥就饱尝了人间的艰辛与苦楚。说真的,哥那会儿也是会胡思乱想的,哥做梦都想着有朝一日自己能被靓女所拯救。
后来的事。你也是知道的,哥被金爷认作儿子以后。很是疯狂了一把。前期和冷飞飞双宿双飞,后期又和梁纤露死磨烂缠,并且一度结交了若干女性,得以窥探了她们的心理。
讲起来,哥也是个高尚的人,因为哥一直在用自己的身子做试验,目的是搞清女人到底怎么看待男人。狗日的,结果还真被哥领略了一二,但哥已然是伤痕累累了。
不过,这个活也不是一般人所能做的,因为在交往之前,女人都要审查你具备不具备这个资格。”
说到这里,金君竟然向站在桌边摘菜的陈晶鞠躬,他的这个动作让朱雨深和陈晶都感到莫名其妙。陈晶咧开嘴笑了,她问道:“老公,你这是干吗?”朱雨深也用疑惑的眼神看着金君。
金君说:“这你们还不懂吗?哥说到此处就想起来了,如今安分地做人妻子的女人确实要受人顶礼膜拜,因为这是很不容易的事。哥知道自个儿是什么样的料,即便是以哥目前的条件,搞定一个女人,让其安心地做哥的老婆还是有难度的。
所以啊,老马等人脏扯整个儿是在害哥,他们是想让哥变得一无所有啊。哥早就搞清了一个道理,这就是拥有女人跟娶妻生崽其实是有差别的。就是黄镇街上的那些痞子、混子,你也不能说人家不曾拥有女人。他们虽然没啥大钱,但小钱还是有一些的。
他们用些小钱往自己看中的女人身上砸砸,或者干脆去色情场所等,短暂地拥有女人是完全可以的。说不定女人还称其为老板、大爷什么的。但是等钱没了时,也就没戏了。
娶个老婆生崽那是一项长线任务。女人的眼睛基本上都是雪亮的,哪怕是歪瓜裂枣型的女人,也不可能甘心嫁给一个朝不保夕的男人。当然,如果这种男人肯砸钱,和其逢场作,戏糗上那么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的。只不过,如果经济基础没有或者不牢,这往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所以说,做人家老婆,那是必须要考虑清楚才能做的事。然而这事对于男人来说,则是意义非凡的,因为并不是生活的所有呀。想想看也能知道,如果一个人不能成婚,那么就只有父母是他的至亲人。这样一来,越往后这孤独感便越强。没有了老婆,还遑论孩子及其他?
哥以前压根儿也没把这当回事,心想反而一个人过日子落得自在,但自从老冯病入膏荒以后,哥看着老冯那个熊样,就发觉原来不是这么回事。一个男人孤独以终老,无妻无儿女,他多半是非常悲惨的。
就拿老冯来说,这把年纪了,他在家又排行最小,其父母早就离开了人世。老冯有病须砸钱,需要人照顾,当然不能指望自己的兄弟姐妹,以及侄子侄女等人。那些人都是他的旁些亲属,关心照顾他,纯粹是人情,不是义务。所以没有下一代的、终生未娶的人,其晚境的凄惨是可想而知的。
不过咱们家老冯终究还是幸运的,因为哥并不是个绝情的人呀。按理说,哥也不是他的儿子,从童年到少年,都被他整得不成样子;后来他又为了弄钱治病,硬逼着哥和金胡子相认,在哥这儿榨了不菲的钱。
但哥终究还是认他这个上辈的。现在虽然没有把他当作父亲来尽孝,但还是在管着他的事,最起码保证他最后不是被饿死的。
狗日的,说句大实话,哥目前的条件也不容乐观,哥的妈早就劝哥别管老冯的死活了。但哥可是个心慈手软的人呀。哥在想,咱们如果不管老冯的死活,那老冯还能指望谁呀?如果咱们那么做,不是有点过了吗?咱们总不能让老冯在绝望中死去吧?那也太不人道了啊。
这不,今天一大早,哥就把我妈打发到老冯那儿去了,去伺候他几天。哥知道,老冯当初为了娶哥的妈,也是吃了老力的。他们家的背景不好,他这人也不是很帅,本事也有限。
只是因为那时间,世人都比较单纯。哥的妈想和金胡子成一对而不得,遭人抛弃之时,正好被老冯收留。老冯便使出浑身解数,与其组成家庭。哥的妈终于被感化,这才有了后来的结局。试想,当初如果老冯不努力,哥的妈嫁个别人倒是很轻松的事。然而他老冯生病后,那情况就惨了,八成就要被饿死!
说起这事,哥不禁又想起了翟苏云兄弟和梁莺这个烈女,哥后来又暗地里为他俩流过几次泪。但哥终于理解了翟苏云的苦心。理解了这一层,哥更是感到恐惧了啊。
试想他翟苏云,那真是帅气得不行,又相当有才华。关键是人家在开发区当工人,挣的钱也比较可观,况且他又是个兢兢业业的人。哪个女人如跟了他,也吃不了什么亏。
他这人是有自知之明的,所以他一门心思想搞掂梁莺这个哑巴,与其结个婚,然后生崽。这样一来,他就不致于孤独以终老了。按理说,这事基本上能成。因为老冯当初搞掂哥的妈所付出的努力,不见得比翟苏云大。况且哥的妈是靓女,而梁莺却是个哑巴呀。
老冯是非帅哥;而翟苏云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否则梁纤露及武凤等有点资质的女人也就不会用肉去钓他的胃口了。然而,结果怎样呢?翟苏云和梁莺终以万分悲惨的结局来收场。
哥在那事东窗事发以后,曾专门把他们与老冯与哥的妈之事作了番比较,最终哥终于发现了这其中的道理。这就是时代变了啊!如今的情形,对于广大男士来说,更不容乐观了。
回头哥又走访了黄镇下边的几个农村,探听了一些下面的情况。哥发现这还真不是个事,情形真是狼狈得跟狗一样。如翟苏云那般帅又勤恳的男子,实际上是很少的。因此,背景好的无须论及,那么,那些和翟苏云背景差不多,甚至不如他的杆子们怎么办?翟苏云连个哑巴都没娶上,他们又到哪里去娶妻生崽?
说起这事,哥又想起来哥的表姐许晓娟所害的那个中年杆子吴宝,以及朱哥你的那个跛子同学。吴宝如今是在牢里呆着,出狱后,他也没啥混的了。
至于那个姓王的跛子,听说他后来只有边走边爬来黄镇街上讨吃的,或是去垃圾堆里捡吃的,没有人愿管他们的死活。他们只是悲惨命运的杆子中的两个普通例子,如今像这种还不知有多少。并且有些人还正在造着这些人,造着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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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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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