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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君说看一眼陈晶说:“毕竟陈晶跟哥也是老关系了啊,况且陈晶也没损害她什么。她们俩都想跟哥成一对,那就自由竟争呗。哥自从糗了她梁纤露以后,也再没有和陈晶发生过什么了。
至于那时间还让陈晶住在镇上那事,也纯粹是怕她想不开走极端。因为她实在太可怜了,离了哥,她几乎活不成。这也是为啥梁纤露敢搧她嘴巴的原因。
然而,有一次在市里的步行街,哥和梁纤露在一起鬼转时遇到了贵千金冷飞飞。冷飞飞那天是单独出来的。她看见哥以后,立马就热情地迎了上来,和哥拉着手说知心话。
哥当时灵机一动,想试一试梁纤露敢不敢像对待陈晶那样对待冷飞飞。于是哥强行地把冷飞飞拥入怀中,并在她的腮上吻了一下。这让冷飞飞比较尴尬,她批评哥不该这么做,因为咱们俩如今已是普通朋友了。
哥便假意跟她道歉。同时哥回过头来,看梁纤露有什么反应。狗日的,这个雀子真是比较夸张,她不仅没有感到不快,并且还主动跟冷飞飞示好,夸奖冷飞飞貌若天仙。夸得冷飞飞眉毛直皱。
回去后,她也没对哥兴师问罪。我的肉吔,然而陈晶就不是这么回事了。陈晶在没有和哥发生任何事情的情况下,甚至搬回娘家以后,还受梁纤露的穷追猛打。哥也不知道,梁纤露为何要如此和陈晶过不去!
也许是如果金爷没有摔倒,那哥和梁纤露就还能撑一段时间。那么。被她视作赖皮狗的陈晶恐怕就没戏了。
但如果哥和梁纤露真鼓捣出了孩子。那事情就更麻烦了。这是因为事情的发展是不以哥的意志为转移的。金家老大夫妇的阴谋实施后。连哥自己也变成了赖在这幢房子里的赖皮狗,现状如此不堪,还遑论其他?
也许有人会说,如早点把梁纤露娶回金家,并且梁纤露在金爷面耍点手腕,为咱们俩争点资产,那事情就好办了。哥也想过这个问题。但仔细考虑之后,哥觉得这还是不靠谱。理由是。年纪轻轻的梁纤露怎能斗得过金家老大夫妇及其他人?
在金爷身体式微之初,老大夫妇就接管了一切,并通过法律途径把那事定格了。加之老大夫妇都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了,社会关系盘根错节,在本地有很广的人脉,很多政府职能部门的人都和他们关系特殊。
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哥也没做几天金家公子,就在这方面有了感觉。有一钵子人要主动跟哥结交,办起事还主动给哥提供方便。在后来整红脸的那事上,那些朋友也是出了点力的,
所以哥以此推断。足可发现老大夫妇的神通广大。哥本人及其他下三滥的人想搏一把,跟他们斗。结果肯定死得很难看。
哥听小妹妹说,金爷在摔倒之前还力保把车及黄镇街上的这套房子留给哥,并不追究梁纤露的钱。但老大他们就是不答应。僵持了一段时间后,金爷就摔倒进了医院,变成了植物人。然后老大他们就开始做大动作了。
所以说,在咱们这儿没啥道理可讲,一切均可有可能。关键是看你有没有钱、肯不肯掏钱;人脉广不广,能量够不够大!
哥那天在祭拜翟苏云及梁莺这对苦命鸳鸯时,哭得很惨,又做了怪异的举动。加之武凤当时又对哥做了过于亲密的动作。这些导致梁纤露气得拂袖而去。
之后哥开车回去,你们不放心哥,就叫武凤陪哥回黄镇。那天在车上,武凤真是把哥照顾得不成样子。并且她跟哥说,下次如果再伤心,可以躲到她怀里痛痛快快地哭!天生她是个非常疼爱帅哥的人。
到黄镇后,武凤更是跟哥商量,说她晚上不走了。但哥硬是没有满足她。由于考虑到可能跟梁纤露没戏了,哥到达黄镇后,就叫陈晶立马杀过来。
令哥感到欣慰的是,陈晶立马就是以豹的速度赶了过来。另外,陈晶和武凤之间什么矛盾都没发生,她们俩还一道帮哥收拾屋子。哥当时真是比较感激武凤,因为如换作是梁纤露,恐怕早就和陈晶打起来了。
当天下午,哥给了武凤几张大钞,叫她花点钱自己打车回家。连走时,她也没说别的。她只是悄悄告诉哥,她如今也是名花有主了,但是可以随时和哥暗通款曲。
狗日的,她人是够大方的,但她却把哥看扁了。哥岂是那么乱及不负责任的人?把陈晶叫回来,哥当然是决定了就要跟她过下去了啊!哥太累了,不想再折腾了!这也是拜翟苏云与梁莺所赐。
哥以前是不相信有啥爱不爱的,因为特殊的经历告诉哥,一切人、一切事几乎都是冲着利益来的。
有人曾套用红楼梦中的话,说咱们金家就像贾家的东府,除了门口的两个石狮子是干净的,其他的人和事都是肮脏的。
狗日的,这话打击面也实在太大了。当然,在说这话的人看来,哥和陈晶也不是干净的人。以前哥并不认可这些,也正是因为翟苏云之事的发生,才让哥相信了此言非虚。
相对于翟苏云来说,哥绝对是一个没出息的人。人家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在现实世界中找不到归宿,并因性格原因与现世格格不入,便直接放弃了生命。那样做绝对是干净的。
他曾经的恋人梁莺,原先是被尘世间的肮脏所侵蚀,身不由己了一阵子,也快要变得肮脏了。当得知翟苏云那么做了时,她便果敢地来了一个殉情。
他们都把自个儿的身子交给了那个清澈的、宽广的长江内湖。尽管比较惨烈,但足以表明他们是无比干净的人。现世间的人,基本上没有谁可以望其项背。
哥在他们这对恋人面前,肯定是自惭形秽。试想,当初哥只是拿刀割腕了一次,但那也是用来吓唬人的。那之后,无论哥活得窝囊也好,狂乱也罢,哥从来都没想过让自己干净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至于陈晶嘛,也是这样,她也经历了不少挫折。如以传统观念来看,她也确实不干净了。
至于金家的其他人,那就更不用说了。由于钱作怪,从金爷开始,一家子人上演了多少糜烂、肮脏、罪恶的事啊!但他们哪怕就是像哥这样静下心来反思一下,也不可能去做。狗日的,如此一来,人家骂金家不干净,也就骂得其所了。
哥这么说,也不是要求陈晶及其他金家的人包括哥自己,也学着那对苦命鸳鸯的样,把年轻的身子交给水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哥是说,人要有廉耻之心。
哥以前是啥都不相信,特别是对女性,更有莫大的偏见。曾一度觉得,男人与女人之间,无外乎都是嫖客与妓女的关系。
加之朱莹好友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是因为朱莹她也有着非凡的经历,所以她比一般人眼光更敏锐、言语更毒辣!她所陈述之事,也是针针见血,没有啥矫揉造作的成分。
你还别说,如用这个逻辑来考虑问题、对待问题及为人处理,基本上都能行得通。
然而,目前哥的观念却有了一些转变。哥基本会相信劫后余生的陈晶,从此会对哥忠贞不二了。你想想看,哑巴梁莺都能那么做,陈晶学着她一点就够了。这样一来,咱们俩以后的日子就能混下去了。
狗日的,讲起来这事还得感谢红脸及其老太。由于他们的阴谋让陈晶贬了值,然后她的身子和长相都走了样。不然的话,就算她死心跟哥了,外界的那些操子、痞子也是不会放过她的。那哥娶了她后,那也有点烦心了。
说起这方面,哥昨天还真遇到了一件滑稽的事。这就是,昨天哥和陈晶在学校搞房间,弄好后出来洗工具时,恰好遇到了老马及老校长的女儿。据说那个丫头如今在外读师范,昨天她是受老马之约,来学校提前过一把当教师的瘾的。
老马看到陈晶后作呕吐状;没想到,老校长的女儿见到哥也作呕吐状。狗日的,咱们俩这一对人,以前可是他们这一男一女眼中的香饽饽啊。咱们如今却沦落成这样!
对于陈晶来说,那仿佛可以说有色衰爱弛的那么一天,但她这速度也太快了点。至于哥嘛,色倒没衰,只不过由于条件不行了。家中变故已在整个黄镇广为传唱,哥已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宛然已变成了一条可怜虫。这老校长的女儿怎么能把好脸色给可怜虫看呢?她可是个头脑非常够用的人啊!
总之,哥和陈晶现在已经是狂没样子了。然而,哥却在这当儿找到了那么一点患难与共及真爱的感觉。哥目前在这方面很自信,准备把在学校搞的房子出新后,就和陈晶摆酒席结婚。回头想想看,这事来得也真是特妈的坎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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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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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